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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锐游网

法律分析:安置房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要视情况而定。1、若拆迁之前的安置房就是共同财产,在拆迁时夫妻双方没有任何一方放弃或终结自己平方面积的,得到的安置房就是共同财产;2、被拆迁前的房屋虽不是共同财产,但拆迁时政府对没有房屋的其中一方进行了安置,所以得到的安置房也属于共同财产;3、除前述两种情形外,安置房则应属于个人财产。

一、婚前回迁房能否公证为夫妻共有财产

婚前一方房产婚后拆迁安置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拆迁条例产权调换的规定,取得的安置房产权,是对婚前房产的补偿,或者说是前一物权的权利延伸,安置房是原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的转换形式。但是目前在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会对被拆迁房给予现金形式或房产形式进行补偿,但补偿的房产可能会超出原房屋面积,对超出的面积如何认定的问题。应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则该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个人财产,对于这样的婚前财产,如果双方可以进行约定,协商一致的话,是可以进行公证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的。

二、婚前的房子婚后拆迁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拆迁分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4、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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