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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是否会影响劳动合同的解除?

来源:锐游网

怀孕期间劳动者享有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工资、辞退、解除合同。对于孕期不适应原劳动的,应减轻劳动量或安排适应的工作。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加班、夜班,应有休息时间。产前检查时间应计入劳动时间。

法律分析

怀孕期间劳动者可以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拓展延伸

怀孕期间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涉及到劳动法和保护孕妇权益的相关规定。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雇主在孕妇怀孕期间是不允许解除劳动合同的。这是因为怀孕属于孕期保护期,为了保障孕妇的权益和胎儿的健康,法律规定雇主不得因为孕妇怀孕而解除劳动合同。如果雇主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孕妇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获得经济赔偿。然而,孕妇在怀孕期间也需要履行自己的劳动义务,并保持良好的工作表现。如果孕妇在怀孕期间出现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雇主可以与其协商调整工作安排,但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综上所述,怀孕期间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雇主和孕妇应该共同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维护双方的权益。

结语

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涉及到劳动法和保护孕妇权益的相关规定。根据法律规定,雇主不得因孕妇怀孕而解除劳动合同,以保障孕妇和胎儿的健康与权益。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孕妇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获得经济赔偿。然而,孕妇在怀孕期间也需履行劳动义务,保持良好工作表现。雇主可与孕妇协商调整工作安排,但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法律规定,维护各自权益。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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