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抵押登记完成后,抵押权人有权处置抵押物。抵押权人可以以公开竞拍、变卖等方式处置抵押物,但需遵循合法程序。其次,抵押物处置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清偿抵押债权。最后,如抵押权人未按照合法程序处置抵押物,抵押人有权要求返还抵押物或者补偿损失。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抵押权人可以以公开拍卖、变卖等方式处分抵押物。但应当遵循合法程序。”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七条:“抵押物处分所得价款应当优先用于清偿抵押债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二条:“抵押人违反本法规定,抵押物不能清偿债权的,抵押权人有权返还抵押物或者补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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