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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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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成立条件是: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是故意;客观上表现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或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九十一条
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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