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所以,女方向起诉离婚的所需时间长短方面,需要依据审理的程序而定。另外,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中,,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所以,女方如果在第一次诉讼判决后,想提起第二次起诉的,则需要在六个月后再次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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