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发生了医疗事故之后当事人可以向卫生局反映,也可以直接向起诉。法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果发生了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等法定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则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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