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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强拆是不是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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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强拆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二、损坏他人财物立案标准是什么

损坏他人财物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构成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

2、客观要件,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主体要件,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4、主观要件,故意毁坏财物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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