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把报销凭证,原始凭证贴在一起,(餐费、车费要分开贴)上面要贴一张费用报销单(各单位与各单位的费用报销单不同),报销人签字,再由主管领导、财务、审核等多个部门签字,字签全了才可到出纳处报销。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 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生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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