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人员在岗时都对工作岗位做出了贡献,那么在其离世后应当给予一定的补助并对其家属给予抚恤,离休人员离世后,给予其家属一定的丧葬费是我国所规定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备案。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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