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属于男方个人,婚后加女方姓名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离婚时,则按照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
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属于对配偶的赠与,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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