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锐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刑事案件立案告知书告知对象?

刑事案件立案告知书告知对象?

来源:锐游网

律师解析:

机关在受理案件的时候应该报案人出具相关的受理回执,机关受理案件后需要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的,应该立案,如果不立案的应该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给报案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对于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决定,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直接受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ryy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