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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的定义及风险分析

来源:锐游网

股票质押是将股票质押给金融机构以获取贷款,但存在市场风险、利率波动风险、履约保障不足风险、提前购回风险和违约处置风险。股票质押需遵守相关规定,包括签订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后不得转让,除非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应提前清偿债权或按约定存入第三方。

法律分析

一、股票质押是什么

股票质押是指公司股东将持有的股票质押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根据股票的价值打一定的折扣后给予公司股东一定的贷款额度,公司股东可以将贷款用于企业经营或者个人的投资。

二、股票质押的风险都有哪些

股票质押的风险有:

1.市场风险。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处于质押状态,客户无法卖出或另作他用,客户可能承担因证券价格波动而产生的风险。

2.利率波动风险。客户在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期间,若因提前、延期购回,或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导致期限利率变动,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额外的利息支出。

3.履约保障不足风险。客户在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期间,因标的证券价格下跌等原因导致交易的履约保障不足时,客户需提前购回或补充质押。

4.提前购回风险。若质押标的证券在待购回期间发生被暂停或终止上市、跨市场吸收合并、要约收购、权证发行、公司缩股或公司分立等事件时,投资者面临被动提前购回的风险。

5.违约处置风险。客户在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期间,发生《业务协议》所列示的违约情形时,则将面临标的证券被违约处置的风险,因处置结果的不确定,可能会给客户造成损失。

三、股票质押的规定有什么

股票质押的规定有: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结语

股票质押是将股东持有的股票抵押给金融机构并获得贷款的行为。质押存在市场风险、利率波动风险、履约保障不足风险、提前购回风险和违约处置风险。股票质押的规定包括签订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后不得转让,但可经协商同意。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应提前清偿质权人的债权或向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三章 证券交易 第三节 禁止的交易行为 第六十条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二章 证券发行 第十条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保荐人。

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保荐人的管理办法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二百二十五条 境内公司股票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具体办法由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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