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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领证后给的彩礼可以退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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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通常是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不能退还且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礼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双方达成婚姻关系后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共同生活或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况下,可以退还彩礼。1、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能退还的。领证后给予的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礼通常指男方在婚恋中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带有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意味着对方答应结婚。当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达到目的时,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2、可以退还彩礼的情况有以下三种情况:(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赵亚男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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