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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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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本条法条讲的内容是有关取保候审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险的话,那么该犯罪嫌疑人是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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