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前培训没有工资是否合法要根据具体情况:
一、若岗前培训为公司招聘考核环节之一即用人单位将“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作为公司录用员工的录用条件,那么这个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
二、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了入职手续、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了使劳动者更好的适应新的工作岗位而进行上岗前的培训,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要支付工资的。
试用期内辞职要赔偿培训费用吗
从法律上,除了下面的情形外,公司不得再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因此,员工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只有两种:
1、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与员工约定服务期,而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就是在服务期内不干辞职了,员工就要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2、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与员工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员工违反竞业约定的,就需要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因此,在试用期内接受了培训,之后又辞职的话,不属于上面两种情况之一,所以不需要赔偿培训费用。
要是公司要求你赔偿培训费的,因为试用期内就已经跟公司方面建立了劳动关系,所以,对此产生纠纷之后,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时,一般要准备下面几种材料:
1、劳动争议申诉书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询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一份,费用60元;
3、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复印证据资料一式三份,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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