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是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业务范围包括购买企业依法发行的股票和债券、基金管理等。投资公司经营证券业务的,应当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条
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证券业务:
(一)证券经纪;
(二)证券投资咨询;
(三)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四)证券承销与保荐;
(五)证券融资融券;
(六)证券做市交易;
(七)证券自营;
(八)其他证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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