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
工作任务分工的意见
今年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临汾科学发展规划纲要》的起步之年,做好今年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第三次廉政工作会、全省国土资源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市纪委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不断开创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局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本“意见”。(负责单位列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主要配合单位)
一、局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
栗 纲(局党组、):对市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负总责。
毕研华(局党组成员、调研员、副):负责规划科、用地科、收储中心、交易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
杜志义(局党组成员、副):负责地籍科、宣教科、机关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
杨剑青(局党组成员、测绘):负责测绘处、矿管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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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青川(局党组成员、副):负责执法监察科、执法监察支队、城区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
姚泽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负责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信息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
高星亮(调研员):负责耕保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
二、各科室及有关单位具体任务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和省市重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加强对和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工作任务:切实保障、省、市拉动经济增长的重大项目、民生项目的用地需求,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加强城市房地产开发用地监管,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土地供应。
负责单位:规划科、用地科、耕保科、监察科 2、加强执法监查。
工作任务:严格按照15号令规定,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破坏、浪费、闲置土地资源,以及落实耕地保护中弄虚作假的问题。对2009年9月30日前签定的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合同和核发划拨决定书的所有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查处并纠正土地出让和划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执行土地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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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拖欠土地出让收入、越权减免缓缴或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等行为,严格土地出让价款的收缴。查处和纠正土地出让和划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未报即用违法用地进行清查,严肃查处违法用地案件。
负责单位:监察科、耕保科、用地科、交易中心、行政监察室
3、加强对宏观、结构调整、改善民生等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工作任务:继续抓好对和省的一揽子经济及重点工程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监督检查。健全对和、省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及纪律保障机制。
负责单位:监察室、规划科、用地科、耕保科、矿管科、宣教科
(二)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切实加强国土资源队伍作风建设
1、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增强干部的党性修养。 工作任务:(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九届十次全会通过的《山西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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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负责单位:机关党办、人事科、监察室
(2)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拓宽群众参与反工作的渠道。注重对反腐倡廉舆情信息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对网络热点问题及时作出回应,对重大案件适时公布信息。
负责单位:监察室、机关党办、办公室、执法监察支队、信息中心
(3)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综合分析干伍思想作风状况,制定作风建设评议标准,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负责单位:机关党办、人事科、监察室、办公室、宣教科
2、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办公经费,严肃处理铺张浪费、享乐等行为。
工作任务:(1)认真落实公务用车购置、配置和使用管理、会议经费、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等有关规定,严禁用进行高消费等奢侈行为。运用信息化手段改进会议形式,继续整治会风文风,精简会议数量,控制经费和规模,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精简一般性工作简报,进一步提高办文质量。禁止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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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用请客送礼。
负责单位:办公室、征管科、机关党办、监察室 (2)继续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禁止以学习、考察、培训等名义到国内外旅游,市局机关因公出国(境)人数在2009年的基础上压缩10%。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负责单位:人事科、机关党办、征管科、监察室 (3)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
负责单位:办公室、征管科、机关服务中心
(三)加强党风党纪教育,认真贯彻《廉政准则》,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1、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工作任务:加强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示范教育。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组织开展国土资源廉政文化活动。
负责单位:机关党办、人事科、监察室 2、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工作任务:(1)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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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和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及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负责单位:监察室、人事科、机关党办
(2)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方面的情况列入报告内容。纠正领导干部在集资建房、低价购房、多占住房等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不得违反规定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单位领取报酬。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公职人员的管理。
负责单位:人事科、监察室
(3)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大力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意见》(晋发„2009‟1号),把大兴“四种风气”与开展“爱我临汾、树我形象、建我家乡”活动结合起来,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着力解决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负责单位:机关党办、人事科、监察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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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和改进效能监察。继续整治在职不在岗、在岗不尽责等突出问题,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提高行政效率。
负责单位:监察室、人事科、机关党办、办公室 (5)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进一步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完善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坚决切断“小金库”资金来源,坚决纠正和查处在财务管理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负责单位:征管科、人事科、监察室
3、贯彻落实《中国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和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工作任务:(1)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廉政准则》宣传教育工作。把《廉政准则》纳组、、支部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组织《廉政准则》知识考试,树立一批廉洁从政典型,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负责单位:机关党办、监察室、人事科、宣教科 (2)认真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班子成员对照《廉政准则》认真进行自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分析本部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的问题。
负责单位:机关党办、监察室、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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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具体规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将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情况作为干部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做到预防在先、关口前移。加强对《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行为。
负责单位:监察室、机关党办、人事科、宣教科 (四)强化制约措施,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1、落实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的制度。 工作任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党内监督制度。对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加强监督。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对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负责单位:监察室、机关党办、人事科、信息中心 2、加强对重要管理环节的监督。
工作任务:进一步推行电子政务,完善国土资源政务大厅和门户网站建设,实行网上报件、审批、查询,推进阳光行政。继续开展对局直属预算单位的内部审计,积极推行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加强预算管理,实时对大额资金使用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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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单位:办公室、征管科、信息中心
(五)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
工作任务:完善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效治理土地、矿业权审批出让等管理环节中的突出问题,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治理工作。
1、完善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格限定协议出让范围,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监管,搞好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试点。
负责单位:用地科、交易中心
2、科学编制、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矿产资源规划,科学设置矿业权。
负责单位:规划科、用地科、矿管科
3、严格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审批和价格评估的监管,加强对征地审批和批后实施的监管。
负责单位:耕保科、用地科、矿管科、地环科 4、建立健全城乡统一规范的土地市场,加快建设矿业权要素市场,建立和完善土地批、供、用、补、查和矿业权管理的综合监管平台。
负责单位:用地科、矿管科、耕护科、地环科、地籍科、征管科、规划科、执法监察支队、信息中心
5、坚决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和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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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查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典型案件,集中治理违规土地审批出让、违规土地开发、违规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追缴一批拖欠的土地出让金,清理收回一批闲置土地,收缴一批违法违规资金。
负责单位:监察室、耕保科、用地科、征管科 (六)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工作任务: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工作,推行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加强对征地拆迁补偿的监督检查,确保在用地报批前足额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费用,配合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负责单位:用地科、宣教科、耕保科、监察室 (七)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1、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工作任务:严肃查办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中、权钱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办土地、矿产资源出让中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财物、经商办企业、干预资源市场交易活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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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旅游等案件。严肃查办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商业贿赂案件。
负责单位:监察室、监察科、执法监察支队 2、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针对案件暴露的管理漏洞,健全制度规范。善于从案件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不断改进监督工作。
负责单位:监察室、宣教科、机关党办
(八)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快推进国土资源系统惩防体系建设
1、加大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和制度创新力度。 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国土资源管理法规制度体系,推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深化国土资源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土地和矿业权市场改革,加强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出让制度建设。
负责单位:宣教科、用地科、矿管科、耕保科 2、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工作任务:(1)定期开展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负责单位:监察室、机关党办、人事科
(2)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认真总结、试点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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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国土资源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经验做法,开展典型案例剖析,探索建立国土资源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监控体系。
负责单位:监察室、宣教科
(3)认真贯彻落实省《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工作任务:继续将“保增长、建制度、正风气”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努力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积极参加行风热线,面对面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树立廉洁勤政、依法行政、为民务实、高效服务的国土资源部门政风行风新形象。
负责单位:监察室、办公室、机关党办、人事科 (九)继续推进煤焦领域反专项斗争。
工作任务:1、巩固深化煤焦领域反专项斗争集中整治阶段工作。加强对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假兼并、假整合行为,推动兼并重组整合工作深入开展。有效防止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和私挖滥采现象发生。大力解决已经暴露出来的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资源审批、价款收缴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检查“十个严禁”纪律执行情况,坚决防止煤焦领域现象发生。
负责单位:监察室、监察科、执法监察支队、矿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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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环科
2、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密切关注和及时查处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查处一批有份量、有影响的典型案件,严厉惩处涉煤分子。
负责单位:监察室、人事科、机关党办
3、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对煤焦领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出系统安排部署,力求在年内取得新的进展,形成比较健全的煤焦领域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负责单位:宣教科、监察室
(十)加强制度建设,做好深化改革、治本抓源头工作 工作任务:1、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着力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和惩治制度建设。以煤焦和工程建设领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化国土资源交易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的交易市场。
负责单位:宣教科、监察室、机关党办
2、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制度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制度有效贯彻落实。
负责单位:监察室、宣教科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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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新设的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审批事项开展听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度。
负责单位:办公室、宣教科、信息中心
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严厉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用人行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负责单位:人事科、机关党办、监察室
5、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促进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
负责单位:监察室、宣教科、机关党办、监察科、执法监察支队
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将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要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细化工作方案,认真抓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所承担的牵头、配合任务;建立健全相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科室之间要经常通报情况、交换意见,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坚持责任制报告制度,将执行责任制情况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全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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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加强对工作部署特别是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年中督查、年终考核,特别要把牵头、配合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各科室责任制考核的重点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确保2010年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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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一〇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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