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对户外广告牌的标准主要遵循《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范》,要求如下:
1 符合街区功能定位,突出文化特征与地方特色,体现商业街区活力,为经营者自主设计牌匾标识提供创意空间,避免样式、色彩、字体等同质化。
2 符合固定式牌匾标识设置规范,与其载体风貌、周边景观相协调,并遵守相关规定。例如:不得影响交通安全设施、市政公共设施、交通管理设施、消防安全标志、无障碍设施的使用;不得妨碍车辆等交通工具以及行人通行;不得延伸扩展至道路上方或者跨越道路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不得超出建筑物顶部外轮廓线;不得在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危险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上设置;不得妨碍他人生产生活。
3 商业户外广告设施禁止、和允许设置区域的划分标准,以及公益户外广告设施布局要求,同时确定户外广告设施总量、类型以及设置密度、面积上限、亮度控制、设置期限等规划指标。
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违反规划的广告设施提供设置载体。
5 对于属于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固有的固定式牌匾标识,应当原貌保留;新设置的,不得影响本体安全和风貌以及周边景观。
此外,对于商业街区的固定式牌匾标识,也要求符合上述设置指引。这些规定旨在保持城市区域功能和风貌的协调性,同时留住文化记忆。
总的来说,北京市对户外广告牌的标准主要是要求其符合城市规划和管理要求,同时也要考虑交通安全和其他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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