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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教师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1

来源:锐游网
 教师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初 中)

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安全,全力创建安全校园,特与教师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教师自身安全责任

1.教师要按时参加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的工作制度,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自救自护的能力。

2.教师不乘坐或架驶无牌无证的各种机动车辆,不酒后驾驶各种机动车辆,保证出行安全。

3. 教师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用电,不擅自拆卸或安装各种电器设备。

4.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及公益劳动,要做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二、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1.教师工作中要关心、爱护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给学生布置过量的惩罚性的作业。若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2.老师教育学生在课间不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上下楼梯做到轻声右行,慢步礼让。

3.教师要准时到班侯课,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

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

4.任课教师在本节课内对学生安全负责,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学生不发生安全事故。

5.学生参加本校各种兴趣小组活动,学生安全由指导教师负责,其他活动由班主任或辅导员负责。

6.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及公益劳动,报请校长批准,学生安全由带队教师负责。学生参加校外活动由领队教师负责师生的安全。

7.任课教师不得随意让学生离开班级,若因病需外出看病,通知班主任电告家长后,才能让学生随家长离开学校。

学校责任人签字: 目标责任人: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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