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和开发环境因素控制规定 文件代码:EWI-4.4.6-01 发布日期:2005-05-01 版本:A0 页码:1/1 拟制:李灿辉 审核:团体 批准: 1 目的 对开发、设计过程当中的环境因素实施控制。 2 适用范围 适合于我公司所有产品的开发设计过程。 3 定义 无. 4 职责 R&D:负责新产品开发、设计的实施、组织、协调过程当中环境因素的识别、控制。 市场部:收集确认相关于开发设计产品的客户要求、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5 程序 5.1 设计输入: A. 市场部依据开发设计控制程序的规定实施市场需求信息或客户需求信息的调查,按要求由市场部以《市场需求表》及样品、资料、照片等形式以及相关于对产品的环境因素的要求进行识别并形成文件,送交PAC 评审,评审时应充分考虑R&D现行开发任务的完成情况,各种资源的配备情况,工模部模具的排单情况、产品环保要求的可实现性等各种会影响开发进度的因素,在征得客户同意的前提下,适当调整新项目的完成时间。评审通过后,由总经理批准,交R&D据此整理为设计输入文件,即《开发设计任务书》。 B.输入文件《开发设计任务书》内容除开发设计控制程序中所规定的内容外应包括产品环境因素。 5.2 设计输出评审 R&D完成设计后,准备相关资料,召集PAC成员召开评审会,主要评审包括产品环保因素要求的设计输出文件与输入文件的符合性,评审结果记录在《开发进程评审表》上。 5.3 设计验证与确认 R&D携同PE部组装、生产出之3 ~ 5只工程样机交品管部检验,确认样机的功能、参数是否达到设计标准, 品管部将检验记录填写《工程样机检验报告》反馈R&D。 5.4 经品管测试合格之样品,由R&D召集PAC成员进行评审,评审产品是否符合生产工艺、产品环境因素要求是否满足设计及客户要求。评审结果记录在《开发进程评审表》上。 5.5 产品试生产 设计确认合格后,开始小批量备料,准备试生产,试产前由R&D携同 PE 部装生产样机三台,分别交 PE 部、 生产部、品管部确认,合格后留作生产和检验的样板,各相关部门在《样品确认书》上签字。客户要求送样 的,还需将样品送客户确认,由客户出具样品验收合格文件或送第三方实施型式检验,并取得《型式检验报告》,证实包括产品环境因素的符合性。 6 支持及引用文件 6.1 《开发设计控制程序》 7 记录 7.1 《市场需求表》 7.2 《开发设计任务书》 7.3 《开发进程评审表》 7.4 《工程样机检验报告》 7.5 《型式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