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锐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基本知识

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基本知识

来源:锐游网


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基本知识

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基本知识 一、运行模式

(一)按ISO14001建立的环境管理体系,不仅是一个结构化的完整体系,而且是一个动态的、不断改进、不断完善的体系。

(二)环境管理体系是“整个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策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

(三)根据上述定义,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与运作应围绕方针展开。环境方针是环境体系每一次循环的出发点和归宿。整个环境管理体系的运作是从确立环境方针开始的。随后进行的“策划”,可以看做是如何实现环境方针的策划。“实施与运行”则是对策划的实施并使环境管理体系投入运行。“检查和纠正措施”是运行过程中的经常工作,是保持和改进环境管理体系的措施。最后“管理评审”是对整个循环过程的总结,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如果发现环境方针和目标方面存在问题,则需要提出修改方针的任务。循环到此为一周,通过方针、目标等的修订,又开始新的循环。如此周而复始,组织的环境状况会随着每次目标的实现而改善和提高。整个环

境管理体系运行的直接目的和任务就是保证环境方针及其承诺的实现。

(四)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模式是PDCA循环,循环不是目的,目的是改进。环境管理体系的效果是通过持续改进得到的。所以,这17个要素不仅不是孤立的,而且也不是永远静止的,它们都要通过体系的不间断运行而不断完善,不断改进。 二、体系要素的逻辑关系

(一)在环境管理体系中,各要素不是孤立存在的,也不是简单地组合,它们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内在联系,互相结成一个有机整体。因此,在把握环境管理体系要素进,既要搞清楚第个要素的内容和实质,更要注意把每一个要素看作是环境管理体系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把它们放到环境管理体系这个整体中去考察,才能更深刻理解每一个要素的地位,作用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

(二)总体看,要素之间存在着内在逻辑联系,它们之间有些呈因果关系(如:因素与影响),有些是传递关系(方针——目标——指标——方案),还有许多要素是可以同时或重复涉及的(如检查与纠正措施、运行控制、记录、监测)。按在环境管理体系中的作用,要素中一部分是构成主体框架,

体现其基本功能的关键要素,另一部分是对主体的支持作用,对实现基本功能起保证作用的辅助要素。前者:方针、因素、法规、目标、方案、机构、运行控制、监测、审核、评审;后者:培训、交流、文件及管理、应急、不符合措施,记录。 (三)正确把握、深刻理解环境管理体系要素是搞好环境管理体系建设的关键,也是作好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关键。 三、相关知识

环境——组织运行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的关系。

环境因素——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要素。重要环境因素是指具有或能够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

环境影响——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全部或部分地给环境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 环境方针——组织对其全部环境表现(行为)的意图与原则的声明,它为建立组织的环境行为及环境目标和指标提供了一个框架。

环境目标——组织依据其环境方针规定自己所要实现的总体环境目的,如可行应予以量化。

环境指标——直接来自环境目标,或为实现环境所需规定并满足的具体的环境表现(行为)要求,它们可适用于组织或其局部,如可行应予以量化。 环境管理体系——全面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制定、实施、评审和保持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策划活动、职责、操作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

环境绩效(行为)——组织基于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对它的环境因素进行控制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环境管理体系结果。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客观地获取证据并对照审核准则予以评价,以判断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所规定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准则的一个以文件支持的系统化验证过程,包括将这一过程的结果呈报管理者。

污染预防——旨在避免、减少或控制污染的各种过程、惯例、材料或产品的采用,可包括再循环、处理、过程更改、控制机制、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材料替代等。

注:污染预防的潜在利益包括减少有害的环境影响、提高效益和降低成本。

持续改进——强化环境管理体系的过程,目的是根

据组织的环境方针,实现对整体环境表现(行为)的改进。

注: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于活动的所有方面。 相关方——关注组织的环境表现(行为)或受环境表现(行为)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不符合——未满足要求。

预防措施——消除潜在不符合(3.15)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污染预防——为了降低有害的环境影响(3.7)而采用(或综合采用)过程、惯例、技术、材料、产品、服务或能源以避免、减少或控制任何类型的污染物或废物的产生、排放或废弃。

注:污染预防可包括源削减或消除,过程、产品或服务的更改,资源的有效利用,材料或能源替代,再利用、回收、再循环、恢复和处理。

程序——为进行某项活动或过程所规定的途径。 注1:程序可以形成文件,也可以不形成文件。 记录——阐明已取得的结果或提供已从事活动的证据的文件。

组织——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社团或其结合体,或上述单位中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一部

分,无论其是否有法人资格,公营或私营。 四、环境管理体系的构成 4.1总要求

组织建立一个符合GB/T 24001-2004 idt ISO14001∶2004标准的环境管理体系,在工程项目施工、检修、吊装运输等项目中,按照组织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运作,而且保持并持续改进。组织每年制定下一年度的环境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计划,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符合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4.2环境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确定本组织的环境方针,并在界定的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内,确保其:

a、适合于组织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规模和环境影响;

b、包括对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的承诺; c、包括对遵守与其环境因素有关的适用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d、提供建立和评审环境目标和指标的框架; e、形成文件,付诸实施,并予以保持; f、传达到所有为组织或代表工作的人员; g、可为公众所获取。

策划

4.3.1环境因素识别

(1)建立并执行《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使组织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得到全面、正确的识别、评价和更新,从而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并予以控制。

(2)组织各组织负责识别所属范围内的环境因素,并报主管部门。

(3)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因素的确认、汇总和登记,组织有关人员对环境因素进行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4)环境管理者代表审批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5)对于环境因素识别的范围必须覆盖组织所承担的工程项目与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

(6)环境因素识别时应考虑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及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和向大气排放、向水体排放、向土地的排放、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使用、能源使用、能量释放、废物和副产品及物理属性等八个方面,同时也应考虑环境因素影响的范围、程度、发生频次、社区关注程度、法规符合性、资源能源消耗和可节约程度等方面。

(7)当承接新项目或在施工过程中活动或服务发

生较大变化或法律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及时对环境因素进行补充识别,及时报主管部门评价以重新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8)主管部门定期进行一次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适宜性的评审。 4.3.2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1)建立并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管理程序”,收集和确定与组织环境因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明确组织各项活动的准则和控制标准。 (2)主管部门负责环境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文件版的获取、确认其适用性,并建立、及时更新组织《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清单》交由文件管理部门负责整理、归档、保存、借阅。 (3)各组织下属各单位关注国家、地方最新标准、法规和其它要求的变化信息传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确认后定期更新《清单》。

(4)各组织下属各单位根据其业务范围建立所涉及的相关适用《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清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5)主管部门定期组织一次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性评审,以确定其适用性。 4.3.3目标、指标和方案

目标指标

(1)建立并保持年度目标指标管理程序,按照法律、法规、重要环境因素以及ISO14001要求制定环境目标指标,使组织的环境目标和指标量化,使其更具有针对性,以符合环境方针的要求。 (2)目标指标应按以下依据进行编制: 组织的环境方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相关方的要求; 组织重要环境因素; 组织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

(3)管理者代表依据上述要求,组织相应职能部门编制年度环境目标指标管理程序。

(4)各组织下属各单位依据组织年度目标指标管理程序,制定自身应实施控制的分解目标、指标,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5)当组织的活动、产品、服务发生变化时,管理者代表应及时组织调整环境目标和指标,正常状况下,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收集环境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的资料,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环境管理方案

(1)建立并执行环境管理方案控制程序以保证环

境目标和指标的实现,从而保持组织环境行为的持续改进。

(2)组织总部环境管理方案由行政部编制,管理者代表审批。

(3)各组织下属各单位制定各自的环境管理方案,由其组织领导批准。

(4)环境管理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 a、明确要实现的目标和指标; b、可行的技术措施或实施方案; c、明确完成的方法和时间及进度要求; d、规定组织内部各有关职能和层次实现目标和指标的职责;

e、费用分析和预算。

(5)各组织主管部门按环境管理方案要求对方案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结果,做好记录。 (6)环境目标和指标或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各相应职能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环境管理方案进行修订或补充,并按上面要求进行审批。 4.4实施与运行

4.4.1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

管理者应确保为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提供必要的资源。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专项

技能、组织的基础设施、以及技术和财力资源。 为便于环境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应对作用、职责和权限做出明确规定,形成文件,并予以传达。 1、把环境管理体系纳入现行管理体系中,即对组织现有管理机构中相关人员和部门赋予相应的环境管理职责。

2、职责和权限为有效实施环境管理体系的各项要求,明确规定对环境管理有影响的各管理、执行和验证部门及岗位人员的职责、联络渠道及其相互接口关系。下面以一个组织结构来完善体系运作的职能分配: (1)总经理

全面主管组织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运作和改进,落实机构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对组织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承担最终责任。

制定和批准组织环境方针、批准环境管理手册。 委任管理者代表,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组织对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结果、环境管理效能进行定期的管理评审。

采取措施,确保环境管理体系所需资源的获得,包括人力资源和专项技能、技术及财力资源。

(2)管理者代表

按ISO14001标准的要求组织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

批准组织年度环境目标指标。

批准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及组织总部环境管理方案。

协调和监督体系的运行控制情况。 组织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工作。

负责对外重大事项的联络工作(包括与认证机构的联络)。

向总经理汇报环境管理体系运作情况。 (3)副总经理

向总经理报告工作,直接领导属下各职能部门和各组织下属各单位环境管理工作。

监管组织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和规定在各组织得到有效贯彻和实施,对主管的部门和工程项目的环境改进状况负责。 (4)总工程师

协助主管工程副总经理组织、指导工程系列的环境管理工作。

主持或参加环境管理重大不符合项、重要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审批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方

案。

(5)主管部门

主管组织的环境管理工作,向总经理和管理者代表汇报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负责组织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修改和发布。 组织进行环境管理策划、审核和改进,实施现场环境宏观管理,协调各部门环境管理职能。对各环境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实施内部审核,对不符合项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跟踪评定,统计分析环境管理动态趋势。 负责组织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 负责应急准备与响应的归口管理。

制定组织的年度监督计划,对环境管理运行的绩效进行监测与测量。

负责组织环境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获取、确认、识别、评价与更新。 (6)**部

协助进行组织环境因素的识别。 协助进行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写 协助进行环境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 (7)人力资源部

负责组织人力资源的协调管理工作。确保人员素质

和数量满足环境管理岗位的需要。

负责组织组织重要环境因素岗位的员工的环保管理意识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培训工作。 (8)经营部门

识别市场开发、工程投标、合同签订,顾客环境管理的要求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组织对合同评审中环保要求的评审。

负责合同修改有关环保要求信息的传递,确保顾客的要求传递到相关部门。 (9)合同部门

负责合格服务供方名册的建立,按照《相关方施加影响管理程序》对相关方施加影响。

对供方进行环保宣传,宣传组织环境方针,收集相关方对环境方面的反馈意见。 (10)行政部门

负责联系地方环保部门对组织总部有关环保监测工作。

负责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分发、回收的控制管理。 负责组织环境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标准的整理、归档、保存和借阅管理,以及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清单的分发。

负责组织总部地区废弃物的处置和管理,包括收集

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有资质处理组织的信息。 (11)工程部门

负责指导生产区、工作区的节能降耗工作。 (12)各组织下属各单位经理

全权负责本组织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作,负责组织环境方针、目标在该组织的有效贯彻和实现。 负责组织制定本组织的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方案。 组织整改本组织环境管理范围内的不符合项。 领导督促文明生产,提高员工现场环境管理素质。 组织对物资采购、化学危险品搬运、贮存和工程分包供方等相关方施加影响,并实施控制。 4.4.2培训、意识和能力

(1)制定“员工岗位能力程序”,确保凡与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其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与环境意识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确保组织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2)人力资源部制定“员工培训管理程序”,规定员工培训的管理方法,并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对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使其满足岗位的要求。 (3)对其工作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岗位人员应进行培训。培训可采用授课、作业指导书交底,结合工作特点交流、现场指导等形式进行。

(4)对体系内全体员工都应进行环境意识教育,使其理解组织的环境方针,提高其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5)人力资源部要统一建立培训登记和保存培训记录,各组织也要建立相应的培训记录和评价要求,完善培训工作,改进和保证培训效果的实现。 4.4.3信息交流

建立并执行信息交流程序,确保组织内部以及与组织外部之间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能在组织的各层次和职能间交流有关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的信息,外部相关方信息的接收、成文、答复;本要素特别注意涉及重要环境因素的外部信息并记录其决定(例如,组织适用的法律和其他要求的变化信息,客户对组织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环境要求,废弃物处理处置的相关信息、市场环境要求的变化等。一般是:

(1)主管部门是组织环境信息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内、外环境信息的交流与管理。

(2)各部门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内环境信息的交流。 (3)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对重大环境信息的处理。 4.4.4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按体系要求,体系应建立十一个确定程序和其它保

持体系持续改进的运行程序,其中关于文件要素要求建立的程序是要对体系各要素进行描述并确定相关文件路径,一般情况下把它制定为手册,一般组织有下面描述做法:管理体系文件主要由环境管理手册、环境管理体系程序、工作和作业程序以及表格、报告等文件构成共分五大部分:

1、《环境管理手册》阐述ISO14001中的十七个要素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并给出查找程序文件的途径,扼要叙述了有关的职责。《环境管理手册》是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高度概括,阐明组织的环境方针及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结构层次,是组织环境管理的纲领性文件。

2、公共体系文件——环境管理体系与其它管理体系共用的管理程序文件,阐明了组织在文件管理、内部审核、纠正和预防措施、培训、记录等方面管理方法的文件。

3、环境体系文件——ISO14001中18个要素除公共体系文件涉及某些要素外,其他要素要求的具体执行文件,对实施环境体系的各项活动作出规定的要求和制定实施的方法。

4、工作和作业程序——对具体活动给出操作步骤和方法,也包括各组织下属各单位根据项目施工的

需要以及合同要求所制定的作业指导书、内部工作程序等文件。

5、为保证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各组织下属各单位应结合组织管理手册的规定以及程序文件要求,编制各自的环境管理方案和内部管理程序。 6、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a)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

b)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覆盖范围的描述;

c)对环境管理体系主要要素及其相互作用的描述,以及相关文件的查询途径; d)本标准要求的文件,包括记录;

e)组织为确保对涉及重要环境因素的过程进行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和记录。 4.4.5文件控制

应对本标准和环境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进行控制。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应依据4.5.4的要求进行控制。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以规定: a)在文件发布前进行审批,以确保其充分性和适宜性;

b)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和修订,并重新审批; c)确保对文件的修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做出标识;

d)确保在使用处能得到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 e)确保文件字迹清楚,易于识别;

f)确保对策划和运行环境管理体系所需的外部文件做出标识,并对其发放予以控制;

g)防止对过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如须将其保留,要做出适当的标识。 4.4.6运行控制

(1)建立、并保持和控制与重要环境有关的运行活动制定工作程序或内部管理程序,确保有效的控制重要环境因素,并传达相关供方和承包方,以促使他们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组织的要求(生命周期)。

(2)一般组织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活动可分为两类:

涉及安装维修、加工制造、工业废物与厂区污废水管理、环境监测等生产活动。

涉及工作及生活区的生活废水、生活垃圾、环境卫生等非生产性运行活动。

(3)各项目负责施工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的贯彻执行。

(4)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对施工项目环境管理程序执行情况的检查。

(5)控制要求:

a、确定对与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活动、产品、服务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在规定条件下运行,使其不偏离环境方针和目标指标。

b、对所使用服务、产品的重要环境因素应建立并保持程序,并把程序的要求通报给相关方。 c、为提高环境绩效,减少环境污染,对重要环境因素应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并将适用的程序和要求通报给供方及合同方。 4.4.7应急准备与响应

(1)建立并执行《应急预案(准备)与响应程序》,识别在本组织范围內应进入应急响应的状况,各方面做好充分准备,在发生紧急情况下,进行应急响应,预防或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2)组织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

(3)各组织下属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组织的应急准备、响应及救灾抢险的组织、指挥工作。 (4)各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应急计划,并监督检查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

(5)保卫部门组织消防应急演练和防火布置工作,其主管部门负责评审。

(6)当发生严重事故或出现紧急情况时责任组织应做出有效的反应,实施应急响应行动。一方面设法尽快处理事故,防止事故扩大或尽量减少事故的后果;另一方面,正确判断事故的原因并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防护行动以达到保护环境,保护职工的目的。

(7)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处理完毕后,应对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及《应急预案(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进行评审或修改。

(8)可行时要对上述程序进行检验。 4.5.检查和纠正措施 4.5.1监测和测量

(1)建立并执行《绩效测量与监测程序》,对与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与活动的关键特性进行监测与测量。对监测设备应予以校准、维护。 (2)主动测量:监测环境目标、管理方案、运行标准和适宜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情况。 (3)被动测量:对事故、事件、其他不良的环境绩效的历史证据进行检查、识别的过程。 (4)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本组织环境绩效的监测与测量。

(5)行政部门负责联系地方环保部门进行重要环

境因素的监测与测量,并将结果报各主管部门。 (6)组织主管部门及时收集各组织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资料,在内部审核和日常监督检查时抽查各组织绩效监测和测量的执行情况。 4.5.2合规性评价

(1)为了履行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的承诺,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以定期评价对适用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

组织应保存对上述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2)组织应评价对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这可以和4.5.2.1中所要求的评价一起进行,也可以另外制定程序,分别进行评价。

组织应保存上述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4.5.3不符合项、纠正与预防措施.

(1)按照《不符合项控制程序》和《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对环境管理体系运行中的不符合项,找出问题的根源,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2)各组织对体系所发现的不符合项和潜在不符合项,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整改。 (3)根据《不符合项控制程序》规定对环境管理体系中出现的不符合项,要进行判别、标识、隔离、评审、分类和处理。

(4)通过日常监控、内审和管理评审及第三方审核确定的不符合的内容,要分析产生不符合项的主要原因。

(5)组织对不符合项实行分级管理,按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发生原因和对环境影响程度进行分类评价,实施纠正行动,必要时,由责任组织的技术部门负责处理措施的制定。

(6)如果不符合项的问题较为严重时,可以召开环境问题专题会进行分析研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以防止同类不符合项的再次发生。

(7)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跟踪、验证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

(8)对于第三方审核发现的不符合项,由主管部门牵头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进行跟踪验证。 4.5.4记录控制

(1)根据“记录的控制程序”,收集、填写、标识、检索、保存和处置环境相关记录。

(2)主管部门负责设计环境管理相关的记录表格。 (3)各组织负责做好本组织的环境管理记录。 (4)对环境管理记录要妥善保管,记录应确定归档范围,以及保管方式、标识明确,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记录的保存期按“记录控制

程序”的规定执行。 4.5.5环境管理体系审核

(1)在管理者代表组织下,由主管部门按“审核管理程序”的要求实施,以验证各组织环境管理体系的符合性与有效性。

(2)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年度内部审核计划,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

(3)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核小组,按审核计划进行,并将审核内容、日期安排以及审核组成员名单事先通知被审核的部门。

(4)审核小组成员由与被审核组织无责任关系的内审员组成。

(5)审核完成后审核小组编制审核报告。 (6)被审核的部门领导,应针对审核报告中提出的不符合项或存在缺陷制订纠正措施,及时进行纠正或改进,审核组将对纠正情况和结果进行跟踪检查验证。

(7)全部审核文件应由主管部门妥善保管。并提供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资料。

(8)组织下属各单位参照内部审核方法开展监查活动。 4.6管理评审

(1)概述

每年至少一次或在特殊情况下(组织机构和职能发生重大变化、环境质量有严重下降趋势、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相关方的严重投诉),由最高管理者组织组织管理层对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2)评审输入 管理评审的内容包括: a、环境方针的持续适用性。

b、目标指标的完成及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 c、内部审核的结果及统计分析。

d、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性与相关方的投诉。

e、重要环境问题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状况。 f、体系运行充分性、有效性及其改进的建议。 g、上次管理评审输出结果的跟踪。 (3)评审输出

管理评审要做好评审记录,评审后由主管部门编写管理评审报告,经最高管理者批准。管理评审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a、环境管理体系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评价。 b、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指标修改的必要性。

c、必要的改进行动(包括修改体系文件、提高环境管理措施和增加资源投入等)。

d、管理评审报告的改进行动要求,由主管部门负责跟踪验证改进行动的实施情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ryyc.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