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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因我而靓丽

来源:锐游网
关于开展城管执法宣传教育进校园

征文活动的通知

市各中、小学学校::

为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的宣传力度,提高中小学生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识,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促进中小学生养成良好习惯,营造“文明城市人人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良好氛围,石狮市行政执法局、市教育局决定联合举办“城市因我而靓丽”校园征文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时间

2010年11月1日---2010年11月15日。 二、征文内容

征文以城市管理和城市环境卫生为主题,联系生活实际,创作构思新颖、内容健康真实,共同关注城市容貌、人居环境,共建清新靓丽新石狮。内容可以是学习城市环境卫生、城市管理知识的认识、体会、收获;对城市管理治理“六乱”(即:乱占道堆放摆摊设点、乱张贴涂写刻画拉挂、乱损坏花草树木、乱搭建乱挖掘、乱倒泄漏遗撒垃圾、乱设置广告牌匾)工作的见闻感受;对石狮市城市管理发展的设想和建议。

三、征文对象

市各中、小学学校的中、小学生均可投稿参赛,活动分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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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征文要求

1、征文体裁不限,题目自拟。

2、作品必须由参赛学生自己撰写,严禁抄袭。如发现有抄袭现象,将取消参加活动资格。辅导教师应切实加以指导,要在文章后写上简明扼要的评语。

3、文章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内容健康向上、中心突出,文字精炼、流畅,以生动准确的语言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字数控制在600--2000字以内。作者所在的年段、班级、姓名、及指导教师姓名写在征文封面上,征文内不能体现与作者或学校有关的内容。

4、各学校优秀稿件请于11月16日前统一交石狮市教育局教育工委王江云老师处(各学校选送稿件名额附后),过期稿件,不予评审。

5、所有参赛作品均不返还,请自留底稿。 五、评选方法:

1、由各学校组织对本校投稿件进行初选;

2、由石狮市行政执法局、石狮市教育局组织评审小组对初选后的征文进行评审。

六、奖项设置

1、小学组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1名,三等奖16名;初中组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6名;高中组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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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石狮市行政执法局、石狮市教育局将对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并对获奖者及指导教师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3、获奖作品由石狮市行政执法局陆续推荐到《石狮日报》等刊物发表。

七、各校要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到城市管理活动中,以实际行动创建文明城市。

石狮市教育局 石狮市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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