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新旧准则的比较分析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新旧准则的比较分析

来源:锐游网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非货币性资 比 龙呜杨晓红 于收到补价的企业而言,收到的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的比 例小于或等于25%,均可视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三)在同时换人多项资产时,对于换入的多项非货币性 资产入账价值的分配标准 按照各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 的比例对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总额进行分配。 (四)对于采用账面价值作为计量基础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同旧准则中不涉及补价的情况相一致。都是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 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人账价值,不确认损益。 二、新旧准则的主要变化 为规范非货币性交易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财 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本文称之为新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 首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该准则的前身是《企业会计准 则——非货币性交易》,于1999年6月28日首次公布,并自2000 年1月1日起在所有企业实施。准则实施一年后,财政部于2001 年1月18日对其进行了修订。随着经济环境的治理和各项法规 的完善,以及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等对会计这种国际商业语言趋 同的要求,我国加快了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靠拢的步伐,发布 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新准则。本文主要针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新准则与旧准则之间的共同点、差异及会计处理作些对比。 一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准则”整体来看,主要的变 化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计量基础的改变 、新旧准则在以下方面的阐述是一致的 (一)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相关定义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 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 货币性资产,指持有的现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 币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 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 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以及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判断标准 对于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的非负币性资产交换,如果补价 占整个交易金额的比例小于或等于25%,那么该交换视为非货 两个计量基础,即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采用公允价值作为 计量基础;不符合条件的采用账面价值作为计量基础。采用公 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所谓商业实质就是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换入资产的未 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或者 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一般情况下, 在预计换入资产未来产生现金流量比换出资产大的情况下,换 非货币性资产,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 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 出资产方才可能将一资产换出,换入另一资产,则该交换是具有 商业实质的。在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时,企 币性资产交换。即:对于支付补价的企业而言,支付的补价占换 业应当关注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关系的 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支付的补价之和的比例小于或等于25%;对 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的工作中解脱出来,而且还可以大大提高对统计信息的利用 率,以便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为 此,要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统计信息网络,为统 计人员配备必要的现代化办公设施。三是加强统计执法力度, 确保统计数据质量。要增强统计部门对弄虚作假行为的预防、 数据,树立统计部门的权威。统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按照《统 计法》的基本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抵制不 正之风,力排人为干扰,及时、准确地上报各种统计报表。要充分 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统计法》,使《统计法》家喻户 晓,从而促进统计工作的依法进行。 (作者单位:河北省黄骅市旧城镇企业服务中心) 【编者点评】此文紧密结合实际.全面阐述了统计工作的重 要作用.提出了要重视统计人员的教育、培养.明确统计工作的 目标,自觉抵制统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扎实、细致、认真地做好 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 l1 抵制和排除能力。在统计数据上求真务实,讲究统计职业道德, 敢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对哪些伪造篡改统计数字、受利益驱 动,追逐数字游戏的“数字腐败”现象的什么“政绩工程、形象 工程、面子工程”欺上瞒下的单位和个人,要一查到底,并对其 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处罚不是目的,旨在确保如实提供统计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2.交换的资产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 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但有确凿 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除外。 (二)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损益确认和计量发生了改变 在旧准则中,不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交易不确认损益。对 于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交易,收到补价的企业应确认损益,且 损益仅以收到的补价所含的损益为限。在新准则中,不管以何 种基础计价,都不对收到补价所含收益或损失进行确认。只有 在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的情况下,才确认换出资产公允价 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直接计入损益。 在旧准则下,收到补价的企业所确认的交易收益计入“营 业外收入”;交易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在新准则下,以账面 价值作为计量基础的非货币性资产,不涉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损益;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的情况下,增设“营业外损 益——非货币性交易损益”科目,不管是非货币性交易收益或 是损失,均计入“营业外损益——非货币性交易损益”,以集中 归集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换出资产账面价值 大于公允价值为损失,计入借方;反之,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小于 公允价值为收益,计入贷方。 三、案例 例:甲公司将其拥有的无形资产交换乙公司的一套电子设 备。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5万元,未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 备,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18万元,营业税率为5%。电子设备 账面原价25万元,累计折IH5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万 元,公允价值为17万元。双方协定:乙公司支付补价I万元。 1.判断非货币性交易 甲公司:1/18=5.6%(25%显然应视为非货币性交易。 乙公司:I/(17+1)=5.6% 5%显然应视为非货币性交易。 2.旧准则 (1)甲公司确认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益:(18—15—18x 5% /18=1200 ̄; 甲公司换入资产入账价值:15—1+0.12+0.9=15.02(万元) 借:固定资产——电子设备 15.O2 银行存款 I 贷:无形资产 15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0.9 营业外收入 0.12 (2)乙公司换入资产入账价值:(25—5—2)+1=19(万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18 累计折旧 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 贷:固定资产——电子设备 25 借:无形资产 19 贷:固定资产清理 18 银行存款 1 l2 3.新准则 (1)以公允价值计价 甲公司确认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益:18—15=3(万元) 甲公司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18+18x5%一1=17.9(万元) 借:固定资产——电子设备 17.9 银行存款 1 贷:无形资产 15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0.9 营业外损益——非货币性交易损益 3 乙公司确认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25.-s-2)一17--1(万元) 乙公司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17+1=18(万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18 累计折旧 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 贷:固定资产——电子设备 25 借:无形资产 18 营业外损益——非货币性交易损益 1 贷:固定资产清理 18 银行存款 1 (2)以账面价值计价 甲公司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15—1+18x5%=14.9(万元) 借:固定资产——电子设备 14.9 银行存款 1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0.9 无形资产 15 乙公司投入资产的入账价值:(25_5—2)+1=19(万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18 累计折旧 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 贷:固定资产——电子设备 25 借:无形资产 19 贷:固定资产清理 18 银行存款 1 4.结果分析 通过本案例就新旧准则的对比,我们可以看出在以账面价 值作为计价基础的情况下,对于支付补价的企业,换入资产的 入账价值没有变化;对于收到补价的企业,由于旧准则确认的 收益是补价部分所含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差的 体现;而新准则不体现该部分收益,因此按照新准则计算的换 入资产入账价值要比按照旧准则计算的低。在以公允价值作为 计价基础的情况下,按照新准则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实际上是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要比按照旧准 则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益高,因为旧准则确认的损益只 是补价部分所含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差,而新准 则却是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作者单位:湖北成宁学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