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市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对策
当前农资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仍然时有发生,破坏了农民的增产增收,损害了农民利益。就农资市场违法行为进行分析,并就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对当前农资市场的经营违法行为分析存在以下问题:
(一)连锁经营尚不完善,农资经营者进货渠道混乱,不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农资质量无法得到保障,责任主体不清,造成查处难,索赔难。销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的农资商品,主要包括假冒进口品牌化肥、大企业知名化肥品牌。侵权行为严重侵犯权利人利益,损害农民利益,扰乱市场经营秩序,对合法经营也形成不公平竞争.
(二)农资市场辨别真假难,农资商品质量违法行为严重:一是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农资商品;二是生产、销售标签不全、质量不合格的农资商品;三是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其行为极易造成农业生产损失,减增农民收入。
(三)农资市场价格违法行为:一是价格欺诈;二是哄抬物价。农资经营网点在春耕农忙季节存在伺机哄抬价格、牟取暴利、坑害农民利益,其行为第一时间造成农民受到经济损失,对农民利益侵害最直接,也直接扰乱了农资市场秩序。
(四)一些个人把农资经营看成牟利的手段,未经行政审批、许可,自身也不具备基础农资知识,擅自从事经营销售假冒、失效、违禁等农资行为。冲击了正常的农资经营秩序,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监管秩序,极易造成侵害农民利益事件.
(五)利用各种广告或传媒,对农资商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做虚假宣传的。
二、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农资市场主体有效监管。加快构建以连锁配送为主导的农资销售网络,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管理经营、统一标识品牌、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服务规范的经营模式,提升农资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加大农资市场巡查监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农资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查,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农资行为,重点理顺承包、挂靠经营,维护良好的农资经营主体竞争秩序。同时,建立健全农资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完善农资示范店作用,积极引导正规农资连锁经营、农资超市等现代营销业态成长,促进农资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建立起农资经营主体监管长效机制。
(二)加大农资商品质量监管力度.从“爱农、帮农、护农”角度看问题,农资商品质量直接关系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按照“突出重点、严格监管、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加强农资商品的动态监管,严格规范农资经营“两账两票一书一卡\"制度,经常化进行检查指导,认真掌握农资商品来源,适时抽查农资去向,及时掌握辖区农资商品质量基本情况。同时,认真制定年度“红盾护农”专项执法行动计划,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失效农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非法经营行为,确保农资商品质量基本稳定,建立起打击、查处与指导、规范并举的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三)严格农资其他违法行为执法监管。对价格违法及农资经营违反法律管制等行为,必须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管理秩序。同时,认真开展红盾护农活动,及时向农民公布正常渠道农资价格信息,送正规产品目录、有关农资产品信息及知识下乡进村,加强有关违法经营行为的市场整治规范。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社会监督、维权、服务作用,提高广大农民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增强经营者自律经营观念。建立起农资其他违法行为执法监管长效机制.
(四)完善农资市场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改进农资市场管理及农资市场打假的工作方法,做到打假与农资经营企业打假相结合、暗访和明查相结合、突击性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构建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长效监管防范机制.
(五)加强宣传与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相结合。加强与媒体合作,实行重大执法行动新闻发布制度、组织专项执法行动邀请电视台或电台记者参与并跟踪报道。加强与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建立对农资市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利用春耕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通过宣传车流动宣传、乡镇广播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消费引导,唤起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农村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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