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协议书
补偿方:_____( 以下简称甲方)受偿方:_____( 以下简称乙方)因甲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需要,拟将乙方现有的鱼池征用,经双方协商,特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面积及范围
面积大约为以乙方土地经营权记载的面积或乙方与其他农产所出具有效凭证为准。四面情况如下:
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二、付款方式及价格构成:
由下列几个方面构成:
1)土地补偿费(当地的标准价格)17600元/亩;
2)水面鲜鱼(含鱼苗),0.7万元/亩;
3)其他情况补偿为1.万元/亩水面(即:a、修建鱼池的大坝、围院等土建工程费;b、各类设施的补偿费含增氧机等;c、人工工资及管理费;d、鱼池现有劳动力再就业补偿等)。
4)即:土地补偿和鲜鱼的补偿共按1.76万元/亩水面计算,由甲方一次清付给白马寺村委会,再由村委会按规定发放给乙方,鱼塘补偿按2.24万元/亩水面计算,分三批付清,即:本合同签订后,由甲方直接付给乙方3万元。项目开工七日后付10万元,余额开工后一个月内付清。
三、其他事项:
鱼池补偿价格按双方认可实际面积进行补偿,乙方必须出示土地所有权相关证件方可认可补偿面积,本合同签订十日内乙方必须清退场地,其费用必须由乙方自理。
四、违约责任
如有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并赔偿由此造成的连带损失。
五、违约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孝感市孝南区仲裁,合同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方:_______
___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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