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交售时间签订时间: 年 月 日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元)交售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标准:
1、按DB45/T581/或GB/T32719.4-2016标准执行,需方在收到货后10天内对茶叶质量没有提出书面异议,视同符合质量要求。
2、如市场变化出现不适销情况,需方可把不适销产品原件按原价退回供方,调换其他品种。如因经营不善、霉烂变质、包装损坏变形等,则由需方负责。
3、需方定制的产品以双方确认的样本为标准。(需要另签定制茶合同)
三、交(提)货地点、运输方式、费用负担:
梧州茶厂仓库交货验收,需方如委托供方代办运输的,费用由需方负担。(梧州市内运费由供方支付)
四、包装标准及费用负担:
外包装有纸箱或竹箩;内包装有纸盒、纸罐、陶瓷、铁罐、牛皮纸等,所有包装均不另计价,不回收。
五、结算方式、期限需方把要货款项汇到供方所在银行账户(不许汇入个人账户,否则所有责任在于需方),供方到款项后即安排生产调供。
六、经销期限、范围、任务。
七、如需方销售明显下降或连续3个月不要货,供方有权另找合作伙伴的权利。
八、单价如有变动,供方提前十天通知需方,按变动后的价格执行。
九、统计数字以供销科开出调货单据并由需方确认为准,双方至少每月核对确认一次。
十、其它约定事项:
1.需方不得返供货物给供方所有人员,否则视为违约,供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收回所有欠款,没收保证金,不计返利。
2.合同期内供方给予需方适当宣传广告及推广上的支持。(需要另行签订协议)
3.货物发至本合同下的需方地址,不得到厂自提(梧州市经销商除外)。
4.供方每出一批茶叶先寄样,需方在收到小样后15天内提出要货计划并及时提货,逾期供方有权另行分配。
十一、合同纠纷的解决:本协议签订后,双方以书面形成的补充协议,圴视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份。如有不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由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管辖和裁决。
十二、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
需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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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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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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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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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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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开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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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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