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项目销售部客户登记制度为加强客户管理,增强销售人员的客户跟踪意识,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特制订客户登记制度。
一、客户接待实行现场统一登记,统一存放,专人管理。
销售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认真做好客户接待登记,详细记录客户信息,并以此作为客户成交重要依据。
二、销售人员使用统一发放的个人工作笔记本。
三、销售人员须将客户的到访日期、客户姓名、联系方式、客户需求、客户意见等信息在《现场来访客户登记表》上记录清楚,并在个人工作笔记本上记录。
四、客户有效期为一个月,即客户到访登记之日起一个月。
此期间内销售人员要进行客户跟踪,过期作废。
如该客户之后到访,事先并未要求找回原销售人员,其他销售人员可以进行接待,如成交业绩属后者,原销售人员不得与之分单。
五、如同一客户再次到访或销售人员与之进行电话联系,销售人员将到访日期、需求、反馈意见、接待情况等详细情况记录在《现场来访客户登记表》上,有效期可以顺延。
六、在有效期内任何销售人员都有责任、有义务在原销售人员不在的情况下,为其做好义务接待,其接待新客户机会保留。
七、如个人工作笔记本已登记完毕后,可向销售主管领取,销售主管必须签字确认。
八、销售主管有权不定期抽查个人工作笔记本,以检查客户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客户追踪记录等。
九、《现场来访客户登记表》上出现客户登记冲突的,以有效期为准,并以先登记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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