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的综合验收
一、 参加单位:开发商〔销售部门〕、物业公司、规划局、建设局、绿委、消防、市政、国土局、人防办、房产局等
二、 开发商发言:
三、 各种资料的准备,一式六份,六个分组盒各一份,报南宁市建设局
四、 除该上交的资料外,开发商还需准备以下资料,供综合验收时现场备查〔不用提交管理部门归档〕:
(1) 工程设计图纸一套〔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
(2) 工程竣工图纸一套〔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
申请房地产项目综合验收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一、 规划、土地及拆迁安置资料
1、 计委立项批文;
2、 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红线图;
4、 各单项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单〔规划局〕;
5、 建筑红线图;
6、 经审批的规划总平面图;
7、 经规划局审批的施工图〔建筑平面、外立面图〕;
8、 违章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建设过程曾发生的〕;
9、 项目现场实拍照片;
10、 城建配套费发票;
11、 经批准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及落实情况〔旧区改造项目提供〕;
12、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旧区发造项目提供〕;
13、 竣工实测图〔由勘测院测绘〕;
14、 《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红线图〔土地局核发〕;
15、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16、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7、 土地出让金〔或转让金〕发票及土地转让契税发票
二、 建筑工程资料
1、 经审批的规划总平面图;
2、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市建设局核发〕;
3、 《开发项目批准书》;
4、 《开发项目建设协议书》;
5、 用地范围内单体建筑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
6、 经建设局审批的施工图及修改图〔如有修改〕〔包括基础图,首层和标准层建筑平面图、立面剖面图〕;
7、 主体基础结构工程质量评定表;
8、 单位质量综合评定表;
9、 招投标有关资料;
10、 施工组织设计;
11、 施工过程中职工伤亡报表。
三、 市政配套建设资料
1、 经审批的规划总平面图;
2、 各项市政公用设施专业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准用证〔道路、消防、给排水设施、用电设备等〕;
3、 小区内道路设计及审批文件,并标明与市政道路接口位置;
4、 排水、排污系统图及地下管网竣工图〔需注明排水、排污管径、与市政管道接口标高〕;
5、 按规划需建设的市政公用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及完成情况一览表〔包括名称、位置、规模、投资、开竣工日期〕。
四、 物业管理资料〔二套〕
1、 委托或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合同文件;
2、 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3、 物业管理方法及经批准的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产权界定方案;
4、 市房产局的销售测绘结果;
5、 房屋出售情况书面汇报;
6、 《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
7、 《物业管理收费许可证》。
五、 园林绿化资料
1、 经审批的规划总平面图;
2、 小区绿化规划设计图;
3、 市园林局出具的绿地面积测绘结果。
六、 其他资料
1、 经审批的规划总平面图;
2、 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资质证书;
3、 房地产开发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4、 房地产项目有关获奖证书、材料;
5、 《南宁市申报综合验收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申报表》。
注意事项:
1、 建设局。
以上材料由申报单位收集整理,按上述六个方面分组装盒并附目录,报南宁市
2、 除上述资料外,申报单位还需准备以下资料,供综合验收时现场备查〔不用提
交管理部门归档〕。
(1) 工程设计图纸一套〔含建筑、结构、经排水、电气等〕;
(2) 工程竣工图纸一套〔含建筑、结构、经排水、电气等〕。
南宁市房地产项目综合验收申请报告应包括内容
一、开发单位情况介绍;
二、项目的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
三、项目的规划、建设实施情况、内容应包括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分期情况、投资额、开竣工日期、建筑栋数、建筑结构等〔分期建设的项目还应注明各期项目建设情况〕;
四、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情况;
五、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情况;
六、项目销〔预〕售、入住情况;
七、项目的获奖情况;
注:申请报告〔开发情况介绍〕一式六份,六个分组盒内各一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