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锐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质量员岗位知识和专业技能

质量员岗位知识和专业技能

来源:锐游网


1.《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现行工程建设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的条文。

2.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方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3.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违规处罚的规定,处以20万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明示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4.施工单位违法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4%以内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5.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6可进行竣工验收的:1.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2.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7.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验收

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4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向工程所在地的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8.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质量保修书。保修书中应该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

9.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给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0.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违规处罚的相关规定

1)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件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便准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2)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颁发资质证书的相关机关吊销)

11.建设工程专项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的业务内容的规定

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泥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

得使用。2)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以及有关资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验。

12.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经监理工程(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3)相关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3.我国编制了一本基础性和指导性的作用和标准,既<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同意标准>GB503000-2001。

14.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1)建筑工程质量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2)单位工程划分按照下列原则确定:a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b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能形成独立使用部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3)分部工程划分原则: a较大或者复杂时,按照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b分项工程应按主要的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分项工程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8.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2)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19.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a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b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c单位(子单位)

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d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检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e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规定: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施工项目经理和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

21.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已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项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2)分部工程应有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部分工程验收。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子单位)工程验收。5)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6)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15天)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24.基础质量验收要求:地基基础工程大量都是地下工程,虽有勘探资料,但常有与地质资料不符合或没有掌握到的情况发生,致使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为避免不必要的重大事故或损失,

遇到施工异常情况出现应停止施工,待妥善解决后再恢复施工。

25.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要求:a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工程见证下b结构实体检验的内容包括混泥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以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必要时可检测其他项目c对混泥土强度检测,应在有混凝土浇筑地点制备并与结构实体砼条件养护的试件强度为依据。

26.砌体子分部工程验收时,应对砌体工程的观感质量作出总体评价。

27.砌体质量不符合要求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于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验收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者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案处理技术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二次验收。

28.对有可能影响结构安全的砌体裂缝,应有资质检测单位检测鉴定,需返修或加固的,待返修或加固满足使用要求后进行二次验收。

29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29.1分项工程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列规定:1)主控项目必须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要求。2)―般项目其检验结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点(值)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且最大值不应超过其允许偏差值的.2倍。

29.2当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构(配)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

予以验收。

29.3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钢结构分部工程,严禁验收。

30.屋面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

30.1屋面施工时,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的“三检”制度

30.2屋面工程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材防水层面、涂膜防水层面、刚性防水屋面、瓦屋面和隔热屋面工程,应按屋面面积100m2抽检一处,每处10m2,且不得少于3处2)接缝密封防水,每50m应抽查一处,每处5m,且不得少于3处,3)细部构造根据分项工程的内容,应全部进行检查。

30.3屋面工程隐蔽验收记录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卷材、涂膜防水层的基层;2)密封防水处理部位。3)天沟、檐沟、泛水和变形缝等细部做法4)卷材、涂膜防水层的搭接宽度和附加层。5)刚性保护层与卷材、涂竺云间设置的隔离层。

30.4检查屋面有无渗、积水和排水系统是否畅通,应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h后行。蓄水检验的屋面,其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

31.地下防水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卷材、涂料防水层的基层2)防水混凝土结构和防水层被掩盖的部位3)变形缝、施工缝等防水构造的做法4)管道设备穿过防水层的封固部位5)渗排水层、盲沟和坑槽。6)衬砌前围岩渗漏水处理。7)基坑的超挖和回填。

31.1地下建筑防水工程的质量要求:1)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2)

防水混凝土应密实,表面应平整,不得有露筋、蜂窝等缺陷3)水泥砂浆防水应密实、平整、牢固,没有空鼓、裂纹、起砂;厚度符合设计。4)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应符合设计要求。

32.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32.1建筑地面工程基层(各构造层)和面层的组成

32.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每―层次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作为检验批,高层建筑的标准层可按每三层(不足三层按三层计)作为检验批。

32.3建筑地面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的主控项目:必须达到本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认定为合格;一般项目80%以上的检查点(处)符合本规本规范规定质量要求。

32.4建筑地面工程完工后,施工质量验收在建筑施工企业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进行检验。

32.5检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查允许偏差应采用钢尺、2m靠尺、楔形塞尺、坡度尺和水准仪2)检查空鼓应采用敲击的方法。3)检查有防水要求建筑地面的基层(各构造层)和面层,应采用泼水或蓄水方蓄水时间不得少于24h。4)检查各类面层(含不需铺设或局部面层)表面的裂纹.脱皮、麻面和起砂等缺陷应采用观感的方法。

32.6建筑地面工程子分部工程质量应检查下列安全和功能项目:1)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的蓄水检查(4小时)。2)建筑地面板块面层铺设子分部工程和

木、竹面层铺设子分部工程采用的天然石材、胶粘剂.沥青胶结料和涂料等材料证资料。

33。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33.1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程完工至少7d以后、 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33.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氡(b/m3)、甲醛(mg/ m3)、苯(mg/ m3)、氨(mg/ m3)/ TVOC(mg/ m3)。

33.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检测时,应在对外门窗关闭后1h后进了浓度检测。

33.3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严禁投入使用。

34.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34.1验收程序、组织符合要求:

1)节能工程的检验批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方相关专业的质量员与施工员参加。2)节能工程分项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员、施工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设计代表参加。

34.2 建筑节能工程的验收资料应列入建筑工程验收资料中, (4)建筑节能工程的检验批验收,其中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2)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3)―股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至少应有9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且其余检查点

不得有严重缺陷。4)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34.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

35.工程质量管理概念:广义的工程质量管理,泛指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范围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决策、勘察、设计、施工的全国过程。

35.1检验批质量合格主要取决于主控项且和―般项目经抽样检验的结果。急蔽工程在隐蔽前要检查合格验收,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资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35.ISO9000:2000(三标体系:安全、质量、管理)中术语80个,分成如下10个方面;有关特性的术语4个:特性、质量特性、可信性、可追溯性。

36.质量策划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质量管理是指导和控制与质量有关的活动,通常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建立、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

36.1质量策划首要结果就是设定质量目标。质量策划除了设定质量目标,还要规范过程和相关资源,才能使被策划的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得到实施。

36.2编制质量计划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质量策划过程的一部分。

36.3质量计划编制原则(1)施工项目质量计划应由项目经理主持编制.(2)施工项目质量计划作为对外质量保证和对内质量控制的依据文件(3)施工项目质量计划应体现施工项目从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到单位工程的过程控制,同时也要体现从资源投入到完成工程质量最终检验和试验的全过程控制。

36.4项目经理是本工程实施的最高负责人,对工程符合设计、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负责;对各阶段、各工号按期交工负责。

36.5材料员、机械员对进场的材料、构性、机板设备进行质量验收或退货、索赔,有特殊要求的物资,构性、机械设备执行质量副经理的指令。

36.6工程项目实现过程策划::规定施工项目设计或专项项目质量的编制要点及接口关系。规定重要施工过程的技术交底和质量策划要求。规定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新设备的策划要求。规定重要过程验收的准则或技艺评定方法。

36.7规定工程期间交付、竣工交付、工程的收尾,维护、验评、后续工作处理的方案、措施,作为管理的控制方式。

36.8不合格品的控制:要编制工种、分项、分部工程不合格产品出现的方案、措施,以及防止与合产品之间发生混淆的标识和隔离措施。规定哪些范围不允许出现不合格产品;明确一旦出现不合格产品哪些允许修补返工,哪些必须推倒重来,哪些必须局部更改设计或降级处理。

36.9施工质量计划的内容和编制方法:编制依据、工程概况及施工条件分析、质量总项目及其分解目标、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施工准备及资源配置计划、确定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案、施工质量的检测与检测控制、质量记录

36.10工程概况:工程总体概况、建筑设计概况、结构设计概况和专业设计概况等做出描述;

36.11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是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36.12质量检测是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合格工序的主要手段

36.13分项工程施工准备及资源配置计划:1施工准备--技术准备,2主要资源配置计划—劳动组织准备,3主要资源配置计划—施工物资准备。

36.14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钢筋的抗拉强度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H,7,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总钢筋的最大力下的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36.15钢筋连接工程质量控制①钢筋连接操作前要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②机械连接、焊接(应注意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的适用范围)、纵向受力钢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③钢筋机械连接和焊接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④钢筋连接所用的焊(条)剂、套筒等材料必须符合技术检验认定的技术要求,具有相应的出厂合格证。

36.16钢筋安装工程质量控制要点:③钢筋绑扎时应检查钢筋的交叉点是否用钢丝扎牢,双向受力钢必须绑扎牢固,绑扎基础底板钢筋,应使弯钩朝上。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36.17施工材料的质量保证,保证用施工的材料质量符合标准,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收集整理。

36.18.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检

36.19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②分项工程所含的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应完整。

36.20质量计划的审批包括:施工企业内的审批和项目监理机构的审查。

37.施工质量控制过程按阶段分:施工准备控制(事前控制)、施工过程控制(事中控制)、竣工验收控制(事后控制)

37.1

建筑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标准可以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等层次

37.2施工阶段进行质量控制的依据,大体上有以下五类:1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相关合同2设计文件3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4国家级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性文件5企业技术标准。

37.3质量控制是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程项目经理部是施工承包单位依据承包合同派驻工程施工现场全面履行施工合同的组织机构,其健全程度、组成人员素质及内部分工管理的水平,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质量控制的好坏。织模式一般可分为:职能型模式、直线型模式、直线一职能型模式和矩阵型模式。

37.4影响质量控制的因素主要有“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五大方面。

37.5材料因素:材料控制的要点有:①加强材料的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②抓好材料的现场管理,并做好合理使用;3严格按规、范标准的要求组织材料的检验,试验操作均应符合规范要求。

37.6施工方法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质量形成,特别是施工施工方案的合理和正确,不仅

影响到施工质量,还对施工的进度和费用产生重要影响。

36.7在设计交底会上确认的设计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会签。

36.8施工织设计审查的注意事项:1)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说明为完成该项工程施工报请监理工程审查认可后方能实施。2)在施工顺序上应符合先地下、后地上,先土建、后设备,先主体、后围护的基本规律。3)施工方案与施工进度计划的一致性。4)施工方案与施工平面图布置的协调一致。

36.9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1工程测量的质量控制2施工平面布置的控制3材料构配件采购订货的控制4施工机械配置的控制。

36.10质量检查员要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督、控制与检查。质量控制点原则:是否设置为质量控制点,主要是视其对质量特性影响的大小、危害程度以及其质量保证的难度而定。

36.11质量预控及对策的表达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①文字表达②用表格形式表达3用解析图的形式表示。

36.12作业技术交底的控制:1施工方法2质量要求3验收标准4应急方案

36.13进场材料构配件质量控制:1凡是没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及检验不合格者,不得进场。2进口材料的检查、验收、应会同国家商检部门进行。3.材料存放条件控制。例如贮存期超过三个月的过期水泥或受潮、结块的水泥,重新检定其强度等级,并不允许用于重要工程中。

36.14施工单位的自检体系表现在以下几点:1作业活动的作业者在作业结束后必须自检;

2施工单位专业质检员的互检3不同工序交接、转换必须由相关人员交接检查。

36.15质量记录资料包括以下3个方面: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资料2工程材料质量记录3施工过程作业活动质量记录资料

36.16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点①基底标高;②开挖尺寸;④表面平整度;5基底土质

36.17

基坑(槽)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时还应单独制定土方开挖安全专项方案(凡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或深度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开挖前须经过专家论证后方可施工)。

36.18土方开挖时遵循“分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机械开挖至距离基地30公分时,由人工进行,防止超挖。

36.19基坑(槽) 挖深应减少对基土的扰动。若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预留20-30公分。(1)土方回填工程质量控制 1)土方回填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点1)标高2)压实度3回填料4表面平整度。

36.20地基基础处理原料:1土料采用黏土级塑性大的;2石灰用Ⅲ级以上的新鲜石灰,使用前1-2天消解;3砂石选用自然级配的砂砾石,选用颗粒级配良好。质地坚硬的中砂、粗砂、砾砂或石屑,粒径最小2mm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ryyc.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