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持续搞好我校教育教学民主监督测评考核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学校管理职能,促进我校教育和谐发展,为创办乡镇名校作出积极贡献。
二、领导机构
组长:石伟民 副组长:唐昌盛 成员:唐代福 唐耀辉 教职工代表
三、测评考核对象、时间
1、 测评考核对象:我校所有在岗正式教职员工
2、测评考核时间:考核以一学年为一周期,上、下两学期各一次,两次测评考核结果综合运用,具体时间下学期12月至次年元月,上学期5—7月。 四、测评考核内容:
教育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师德师风建设及工作作风等情况。
(一)考核分值为100分 1、测评(20分)
(1)学生满意率测评5分; (2)教师互评5分; (3)学校领导测评5分; (4)家长委员会测评5分; 2、考核(80分)
(1)教学质量考核(30分)
A、文字科考核:以统考成绩为依据,及格率在50%以上的记满分,在50%以下的按与上一年度同期相比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B、非文字科:以平时考核为主。 (2)工作纪律考核(20分):
旷工1天扣分,旷课一节扣1分,旷会、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其中,全年旷工累计超过15天的直接解聘。 (3)教学常规考核(20分):
缺备课1节扣1分,缺批改作业1次扣0.5分,课堂纪律混乱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其中课堂纪律差,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直接解聘;造成其它安全事故的,该项记0分。
(4)教学水平考核(10分)
以全市教师业务水平考核为依据,及格者记满分;不及格者,按每低于及格分
10分提2分的方法扣分,扣完为止。
五、测评考核具体步骤
1、组建测评考核工作小组。
2、召开民主监督测评考核动员大会。 3、组织测评考核。 4、公示测评考核结果。
5、呈报测评考核末位对象材料。写出建议性处理间,测评领导小组成员要对呈报材料共同审核、签字。
六、测评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综合测评考核结果,按其情节轻重给予各末位对象如下处理:
1、所有末位对象两年内不准评优、评先、评职称,不准调动工作,不准提拔重用。
2、在全市通报批评。
3、扣发绩效工资奖励部分6个月或1年。 4、停薪自费培训6个月或1年。 5、解聘1年或1年以上。 6、解聘。
7、连续两年被评为末位对象的必须从严处理。
七、测评考核工作要求
1、测评考核成绩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力求做到深入细致,结论准确,确保测评考核的客观性。
2、把握测评范围。要注意参加测评的学生、家长的代表性,使参加测评的人数尽量多一些,确保测评考核的广泛性。
3、营造良好环境。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创造有利于讲真话、讲实话的良好氛围,注意正确引导,努力形成有序参与、评价客观的良好局面,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测评考核的真实性。
4、要善始善终,防止出现松懈情绪,确保测评工作的健康开展,巩固和扩大教育监督测评考核活动的成果,确保测评考核的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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