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锐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房屋建筑工程中关于软土地基基础处理方案的探讨 NEW

房屋建筑工程中关于软土地基基础处理方案的探讨 NEW

来源:锐游网
摘 要:现代我国的科学技术在日新月异的进步,我国的国民经济水平也得到了飞快的改善,人们对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软土地基的强度在房屋的建筑当中却不高,土体结构受到干扰后很容易出现破坏的现象。本篇文章先对我国现代的房屋建设工程中的软土地基的特点进行了介绍,同时,在房屋建筑工程软土地基中常用到的处理措施也进行深入的分析,希望这篇文章有助于我国建筑工程的发展。

关键词:软土地基;处理方法;注意事项

在国内现阶段的地基工程中,由于受到项目所在地水文条件、地质条件、土层分布等原因的影响,经常会遇到软土地基处理的问题。软土地基与软土存在一定的区别,但是其地质结构是基本相同的,一般是指处于软塑、流塑状态下的粘性土,软土地基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土层中的含水量较大,孔隙比相对较大,强度低,压缩系数高,并具有触变性、蠕变性等。与其他地质结构相比,在软土地基上修筑建筑物时,如果不能采取科学、有效的处理方法,将有可能造成地基出现局部失稳或过量沉陷的现象,最终导致结构的整体稳定性受到破坏,甚至不能正常使用,因此,软土地基处理方法的应用在现代工程项目的建设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必须引起工程项目参与单位,尤其是相关技术人员的高度重视。 一、软土地基在建筑工程中所产生的危害 软土地基的性质因地而异,因层而异,有很大的不可预测性。由于其具有强度低,压缩性大,参透性小等特征,所以,在施工中,必须非常谨慎,稍不留神,就会出现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常见的危害有:第一,施工技术人员在施工之前就知道是软土地基,但是没有根据软土地基的处理方式进行施工,从而造成路堤不稳或危机线外建筑物。所以,在施工之前,一定要注意对软土地基的处理。第二,已经知道是软土地基,但是采取的处理措施不合理,因此,导致了施工不当,从而导致了路堤的失稳。第三,强度和稳定性问题。当地基的抗剪强度不足以支承上部结构的自重及外荷载时,地基就会产生局部或整体剪切破坏。第四,压缩及不均匀沉降问题。当地基在上部结构的自重及外荷载作用下产生过大的变形时,会影响结构的正常使用。特别是超过结构物所能容许的不

均匀沉降时,会引起建筑物地上主体的墙体开裂甚至破坏。 二、软土地基的处理方法 软土地基具有承载力低的工程性质,呈软塑流塑状态。在土质勘探测量中可知,人工开挖探坑如遇软土,往往难挖。软土地基的外表特征:触变性,流变性显著。经土样试验结果,可得出天然含水量高,孔隙比大,透水性差,压缩性高,抗剪强度低。待翻开晾晒后,水分很快流失,呈疏松状。可以说,软土地基与一般的地基不同。所以,这对施工技术人员有更高层次的要求,在施工之前一定要做合理的考查,以及在施工中遇到的问题一定要采取合理的方法来挽救,主要有以下集中处理方法: (一)换土法 把软土地基换成强度较高的黏性土或砂,卵石、片石等渗水性较好的材料,并且这种方法适用于深度小于3m的淤泥质土,并在处理时要注意,一定要经过精确的计算后才定换填的厚度,否则会导致施工中不必要的麻烦。而且,要根据地形来决定处理方案。这种换填方法也是软土地基处理中比较常见比较简单的一种方法。 (二)使用砂石桩 在一般适用比较松散的砂石土和杂填基地以及饱和粉质土的挤密,这种方法也经常用于对5m厚左右的软土层加固,还有一些不受冲刷的中、小桥的加固。并且,在施工时,如果松土厚度不大时,砂桩的长度适合穿透整个松软土层;如果松土厚度比较大时,砂桩的长度则要根据危险滑动面的深度确定;当松土的厚度达到一定程度时,那么砂桩的长度就应该根据地基的允许在可能的范围内确定。 (三)排水固结 在软土地基的施工过程中,增加一个向竖的排水体,是地基的稳固性和强度更好,从而提高地基的稳定性,加速沉降发展,使地基沉降提前完成,这种排水固结法适用于处理饱和软弱土层,而对于那些渗透性极低的泥炭土,在处理过程中,必须慎重对待,以防未然。 (四)振动挤密法 施工人员根据需要采用一定的技术措施,通过振动或

挤密,使软土的孔隙减少、强度提高;同时,在必要时,在振动挤密的过程中,回填砂、砾石、灰土、素土等,与地基土组成复合地基,从而提高地基的承载力,减少沉降量。这种方法适用于处理松砂粉土、杂填土及湿陷性黄土。 (五)埋物法 在软土中埋一些强度比较大的材料,比如说:土工合成材料、钢片、钢筋等材料,是地基能足够承载因受抗而产生的拉力,防治断裂,保持土地整体性,提高建筑物的刚度,改变地基体本身的应力场和应变场,从而提高软土地基的承载力。这种方法适用于软土地基以及填土等多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ryy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