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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浦路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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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东营区水毁公路抢修工程

监 理 细 则

青岛盛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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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项目概述

第一节 工程概况

本项目共涉及水毁道路6条,分别为南三路、西龙路、西辛路、牛六路、油麻路、兴龙路。

水毁路段抢修工程内容包括:修补破损路面、整修路肩及加固边坡;抢修加固桥梁6座,其中大中桥3座,小桥3座。抢修加固涵洞3座,其中圆管涵2座,盖板涵1座。

第二节 工程特点

一、地形与地貌

地势沿黄河走向自西南向东北倾斜。

本项目拟建场区地貌单元属于第四纪黄河三角洲冲击平原。地貌特征表现为河流冲击平原,且微地貌发育,区域地形地貌对路线位置和走向不起决定性控制作用。

二、工程地质

该场区范围位于华北地台东营凹陷区,地表被第四纪河流冲积及海陆交互相沉积物所覆盖,以粘性土、粉土及粉砂为主,局部分布有软土底层。

三、水文地质

本项目勘察区位于山东省东营市的中南部,濒临渤海,地处黄河三角洲腹地,几条骨干排水河道都通过勘察区进入渤海,河川径流相对较为丰富。

(1)地表水:该场地地下水类型主要属于第四纪潜水,主要靠大气降水及河流内水源补给,以大气蒸发及径流为主要排泄方式;勘探期间测得该场地陆地上地下水静止水位埋深为0.3-3.9米,相应绝对标高为0.95-2.96米;地下水位随季节的变化而变化,历年地下水最高静止水位埋深为0米,水位年变化幅度超过3米。

(2)地下水:

该场地环境类型为二类,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具弱腐蚀性;按B类地层渗透类型,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具微腐蚀性。综合评价场地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具弱腐蚀性。在干湿交替条件下地下水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中等腐蚀性,在长期浸水条件下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微腐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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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监理服务期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0天。

第二章 监理工作范围

第一节 监理工程范围

驻地办负责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内容。

第二节 监理服务范围

1、监理服务的工程范围:所辖施工合同段的所有工程、因本工程建设引起的相关联的工程。

2、对第三方履约管理的服务目标:督促第三方按业主合同要求全面履约。 3、监理人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和业主的授权范围进行下述监理服务:

(1)正常监理服务的范围: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正常监理服务的范围是指在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及约定的正常监理服务期限内,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理、施工安全监理、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合同其他事项和文件资料管理等。 (2)附加监理服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①由于非监理人(业主或第三方责任)原因导致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期限延长,所延长的服务时间应视为附加监理服务;

②业主书面提出正常监理服务范围以外的监理服务要求,监理人完成此项服务应视为附加监理服务;

③业主书面提出监理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以外的监理工作,监理人完成此项工作应视为附加监理服务;

④业主书面提出高于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目标,监理人为完成此目标而增加的投入应视为附加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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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额外监理服务的范围:指正常监理服务和附加监理服务范围以外的工作,例如: ①监理合同生效后,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不能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时,其善

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作为额外服务;

②如果业主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监理人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方案,该建议方案的编写和提交应视为额外服务;

③非监理人原因导致全部监理服务已无法继续履行时,监理人在书面通知业主28日之后,有权单方面解除本监理合同,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人的额外服务;

④业主将部分或全部外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因此而增加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

⑤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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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监理工作内容

第一节 监理服务内容

按照业主要求设置监理机构,对于本标段工程自施工准备期至施工期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信息管理、编制交工、竣工文件、审核竣工文件和工作协调实施全面管理;负责缺陷责任期的工作,并应接受业主及其派出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监理服务内容为:

(1)按合同要求建立驻地试验室,配备现场抽查常用的试验检测设备。对所辖的承包人试验室具有监督、指导、管理、检查、服务等职责;抽查控制桩点复测、测定地面线和工程划分及驻地办工作;

(2)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

(3)参与编制监理计划,提供本驻地办相关资料; (4)根据监理计划在相应工程开工前主持编制监理细则; (5)参加设计交底;

(6)按规定程序初审本驻地监理合同段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抢险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7)初审本驻地监理合同段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以及施工中进行的调整计划;

(8)对承包人提交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进行平行复测,审核后予以批复;

(9)验收承包人测定的地面线; (10)确认承包人提交的场地占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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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核算承包人对工程量清单的复核结果;

(12)按合同约定对工程分包计划和协议进行审查,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承

包人与分包人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13)审批施工测量放线;

(14)审批一般工程原材料和混合料配合比; (15)审查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 (16)审查承包人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

(17)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 (18)审批承包人月进度计划,检查和监督进度计划的实施;

(19)按权限审批分项(部)工程的开工申请,签发分项、分部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20)验收构配件或设备;

(21)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工程进行巡视、旁站和抽检,并做好记录; (22)对关键工序进行签认;

(23)对发生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或对不属于监理人权限处理的质量事故督促承包人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24)对交工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25)对已完工程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26)按有关规定及时对已完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合同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27)组织编写监理月报;定期、不定期向总监办汇报工程情况并编制相应的文字材料、报表等;

(28)主持召开工地会议和根据工程需要主持召开专题工地会议;

(29)组织编制工程监理竣工文件,并提交竣工文件电子档案。督促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编制和整理竣工资料;

(30)编写本驻地监理合同段的监理工作报告; (31)参加本驻地监理合同段合同工程的交工验收; (32)初审交工结账证书;

(33)协助业主完成征迁及民事协调工作;

(34)组织和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各项检查、考核工作,并对检查、考核结果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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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反馈;

(35)审批试验检测服务单位的试验检测工作总体计划、月计划及试验细则; (36)完成业主交办的其它与本工程有关的工作。

第二节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一、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

熟悉本项目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标准,发现有关文件不一致或有错误时,及时书面报告业主,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答疑。

对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环境进行调查,掌握有关情况。

二、编制监理细则

根据制定的监理计划,在相应工程开工前主持编制监理细则,明确监理的重点、难点、具体措施及方法步骤,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三、参加设计交底

参加设计交底,掌握本工程的设计意图、设计标准和要点;熟悉对材料与工艺的要求,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以及对施工安全、环保工作的要求等;澄清有关问题,收集资料并记录。

四、审核施工组织设计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包括: 1、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2、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进度、费用目标是否与合同一致。 3、质量、安全和环保等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有效。

4、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抢险方案是否符合要求。

5、施工总体部署与施工方案和安全、环保等应急预案是否合理可行。

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或在特殊季节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求承包人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五、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总体施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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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条件的要求,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

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审查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的主要内容为: 1、计划工期与合同工期的符合性; 2、各单位工程最早开始和最迟结束时间;

3、完成各施工阶段所需要配备的人员和机械设备数量; 4、完成各单位和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 5、总体施工计划表; 6、现金流量估算表;

7、材料、设备及劳动力供应(进场)计划表; 8、总体施工计划网络图(标出关键线路); 9、主要工程柱状图;

10、分项工程进度计划斜线图。

重点审查总体进度安排是否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进度计划能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人力、材料、设备的配置是否与进度计划相匹配,重点工程施工方案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和保证施工安全,同时还用审核总体进度计划是否考虑了工程所在地施工环境和条件的影响。

六、检查保证体系

检查承包人质量、安全和环保等保证体系是否落实,重点检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工地试验室负责人的资格及质量、安全、环保人员的履约情况。

七、审核工地试验室

审核承包人工地试验室人员、设备和试验检测能力是否满足合同要求,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八、审核复测结果

对承包人提交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进行审核和平行复测。当双方复测结果一致并满足规范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批复。

九、验收地面线

督促承包人在原始地面线未被扰动前测定地面线,并对测量结果进行抽测。抽测频率应能判定承包人测定结果是否真实可靠,且不低于工程控制桩重点桩位的30%。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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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交的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资料进行审核。

十、审核工程划分

于总体工程开工前对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进行审核并报总监办审批。

十一、确认场地占用计划

对承包人提交的场地占用计划及临时增减的用地计划予以确认,并及时报送总监办。

十二、核算工程量清单 对工程量复核结果进行核算。 十三、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

参加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三节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一、施工质量监理

1、审查工程分包

本工程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不允许分包。 2、审批施工测量放线

检查承包人使用的测量仪器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准标定,审查其提交的施工测量放线数据、图表及放线成果并予以批复。

对从基准点引出的工程控制桩进行复测,对施工放线的重点桩位30%复测。 3、审批工程原材料与混合料

审查承包人申报的原材料、混合料试验资料,对原材料驻地办试验室独立取样进行平行试验;对混合料可在承包人标准试验的基础上由驻地办试验室进行试验验证,必要时做标准试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由监理工程师予以批复。

对承包人申请使用的商品混凝土或商品混合料配合比进行审查,并通知试验室进行试验验证。

4、审查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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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审查该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包括项目负责人、技

术负责人及质量、安全、环保等施工管理、自检人员及主要施工操作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并满足施工需要。

5、审查施工机械设备

审查承包人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满足合同要求,重点审查机械设备是否满足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进度等要求。承包人如使用合同约定以外的施工机械设备,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另行提出使用申请。

6、审查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

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对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根据试验工程结果进行审核。

7、审批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

要求承包人提交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重点审查其是否具备开工条件,以确定是否批复其开工申请。

8、验收构、配件或设备

对承包人外购或订做用于永久工程的构、配件或设备,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提交产品合格证和自检报告。可采用常规仪器设备进行检测的,监理工程师按不低于承包人自检频率的20%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准予使用。

9、巡视

重点巡视正在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是否已批准开工;质量检测、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到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现场使用的原材料或混合料、外购产品、施工机械设备及采用的施工方法与工艺是否与批准的一致;质量、安全及环保措施是否实施到位;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准;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施工自检和工序交接。

10、旁站

监理人员重点对旁站项目的工艺过程进行监督,并对规范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测,对发现的问题应责令立即改正;当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安全或环境时,予以制止并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

旁站项目完工后,监理工程师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1、抽检

按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钢材、沥青、石灰、碎石等原材料及水泥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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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混合料和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等混合料进行抽检,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施工检验频率的10%;对分项工程中的关键项目和结构主要尺寸,抽检频率应不低于施工检验频率的20%。

监理工程师对材料或工程的质量有怀疑时进行进一步的判定。 12、关键工序签认

完工后无法检验的关键工序,须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并留存相应的图像资料,未经签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3、质量事故处理

当发生可由驻地办处理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时,监理工程师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工程暂时停工指令,并要求其立即书面报告质量缺陷、质量隐患的发生时间、部位、原因及已采取的措施和进一步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对处理方案进行审核后报总监办、业主批准,对处理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理并予以验收,处理合格、隐患消除的可发出复工指令。事故处理中的暂时停工令和复工令同时报总监办、业主备案。

当发生不属于驻地办处理的质量事故时,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按规定时限报有关部门。驻地办和承包人一起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积极配合调查。对加固、返工或重建的工程,除特殊规定外,视同正常施工工程进行监理。

驻地办建立专门台账,记录质量事故发生、处理和返工验收的过程和结果。 14、中间交工验收

收到分项工程中间交工申请后,检查各道工序的施工自检记录、交接单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关键工序的交验单;检查分项工程的质量自检和质量等级评定资料;检查质量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按合同规定对交工的分项工程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5、质量评定

按有关规定及时对已完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二、施工安全监理

1、工程开工前,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审查重点是:

(1)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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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制订了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承包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4)是否制订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5)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情况,针对重点部位或重点环节制订的工

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7)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安全交底安排。 (8)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9)审查分项开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

2、审查分包合同(劳务)中是否明确了承包人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3、在巡视、旁站过程中监督承包人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发现承包人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违规作业时,予以制止。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等要定期巡视检查,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总监办、业主。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督促承包人进行安全生产自检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5、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账。监理机构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账,并由专人负责。监理人员将每次巡视、检查、旁站中发现的的问题、监理的指令及承包人处理措施和结果及时记入台账。驻地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施工安全监理台账记录情况。

三、施工环保监理

1、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按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制订了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

2、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中,随时检查承包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是否落实了施工环境保护责任人。 (2)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保教育。 (3)施工场地的布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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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是否健全。

(5)施工现场(含临时便道、拌和站、预制场等)和料场等是否洒水防尘。 (6)是否按有关要求采取降噪措施。

(7)材料堆场设置环境的合理性及采取措施减少运输漏洒情况。 (8)施工废水、渣土、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理是否合理。

(9)是否按照批准在拟定的取弃土场取弃土,取土结束后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排水

防护和植被恢复措施。

3、如发现施工中存在违反有关环保规定、未按合同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的情况,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人暂时停工,并及时报告总监办、业主。

4、施工中发现文物时,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依法保护现场,并报告有关部门和业主。

5、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依法取得砍伐许可后方可按照砍伐许可的面积、株数、树种进行砍伐,并注意保护野生动物、植物。

四、工程费用监理

1、工程质量合格、手续齐全、符合安全和环保作为计量与支付的先决条件。 2、在计量与支付时应符合合同规定,并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及时。计量与支付的项目与数量应不漏、不重、不超。

3、建立计量与支付台账,根据承包人申请和有关规定及时登帐记录,实行动态管理。当有较大差异时报总监办、业主。

4、收到承包人计量申请后应及时计量,对路基基底处理、结构物基础的基底处理及其他复杂、有争议需要现场确认的项目,会同业主、设计、施工等单位现场确认计量。

5、依据规范规定和经监理工程师签发的《中间交工证书》及核定的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进行计量。

6、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支付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发支付证书并报业主。

五、施工进度监理

1、监理原则

严格审核总体和各阶段施工进度计划,监督计划落实情况,动态跟踪和调整各阶段计划,保证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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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划编制

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编制并提交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应有文

字说明、进度图表和保证措施等。总体进度计划中宜绘制网络图,标注关键路线和时间参数。总体进度计划、年度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中应绘制资金流量S曲线图。

3、计划审批

监理工程师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审批承包人提交的进度计划。总体进度计划和年度进度计划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报业主备案;月进度计划等应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并报总监办、业主备案。经批准的进度计划作为进度监理的依据。

4、计划检查

监理工程应根据进度计划检查工程实际进度,并通过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对每月的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价。

5、计划调整

(1)对总体工程进度起控制作用的分项工程的实际工程进度明显滞后于计划进度且承包人未获得延期批准时,监理工程师必须签发监理指令,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加快工程进度。需要调整进度计划的,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必须报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核。

(2)承包人获得延期批准后,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根据延期批复调整工程进度计划。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3)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工程进度延误,在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指令后承包人未有明显改进,致使合同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难以完成时,监理工程师及时向业主提交书面报告,并按合同规定处理。

(4)业主或承包人提出工程进度重大调整时,按合同或签订的补充合同执行。

六、合同其他事项管理

1、工程变更

承包人提出工程变更时,按要求提交变更申报单,驻地办并会同业主、设计单位、承包人等现场共同确认;业主要求工程变更时,总监理工程师按施工合同规定下达工程变更令。

变更费用按合同约定计算,合同约定之外的应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2、工程延期

对符合合同规定的延期意向或事件做好现场调查和记录,在承包人提出正式延期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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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后,对延期原因、发展情况、结果测算等资料及审核意见进行审核并报业主。

3、费用索赔

对承包人提出的符合合同规定条件的费用索赔意向和申请予以受理,对索赔发生的原因、发展情况、结果测算等资料进行审核后报业主。

4、价格调整和计日工

价格调整和计日工由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规定予以核定。 5、工程暂停

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暂停令,明确工程暂停范围、期限及工程暂停期间承包人应做的工作,并报业主。

6、工程复工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暂停,承包人认为具备复工条件后,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复工申请,监理工程师审核后认为达到复工条件,签发复工指令。

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暂停,在暂停原因消失后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工程师及时签发复工指令。

7、工程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进行工程分包。

(2)发现有非法分包、转包时,指令承包人纠正并报告业主。 8、工程保险

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对工程保险办理情况进行检查。 9、违约处理

(1)监理工程师认为违约事件可能发生时,及时提示承包人和业主。

(2)违约事件已发生,监理工程师通过调查分析,掌握情况,依据合同规定和有关证据评估损失,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节 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内容

一、审查交工验收申请

按合同及有关规定要求,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合同工程交工验收申请。重点审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完成情况;施工自检结果;各项资料的完整性;工程数量核对情况;工程现场清理情况等。

二、编制监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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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汇总、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的质量等级进行评定,按有关规定编制监理工作

报告,并提交业主。

三、参加交工验收

参加业主组织的合同工程交工验收,接受对监理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的检查,协助业主检查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核对工程数量,评定各合同段的工程质量。

四、签认工程交工结帐证书

合同工程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合同工程交工结帐单,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认合同工程交工结帐证书,报业主审批。

五、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在合同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的实施情况;巡视检查已完工程;记录发生的工程缺陷,指示承包人进行修复,并对工程缺陷发生的原因、责任及修复费用进行调查、确认;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完成竣工资料。

六、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在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收到承包人向业主提交的终止缺陷责任的申请后,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符合条件时,经业主同意,监理工程师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签发合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并按规定向业主提交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总结。

七、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负责提交监理工作报告,提交工程监理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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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监理工作目标

一、监理工作总目标

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督促承包人按业主合同要求全面履约。

二、质量监理目标

质量目标:争创国内一流水平。监理服务范围内施工标段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质量评分大于95分;竣工验收阶段合格率100%。大型构造物在工程优良等级的基础上,Ⅰ类桩达到90%以上。监理的工程无重大质量事故。

三、施工安全监理目标

监督承包人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目标,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任何等级的安全责任事故。

四、环境保护监理目标

监督承包人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任何等级污染责任事故。

五、费用监理目标

严格费用管理,确保合同双方的利益。确保各施工标段结算不突破合同价,确保项目结算不突破投资概算。

六、进度监理目标

监督承包人严格按阶段目标控制,确保按合同工期完工。

七、合同管理目标

严格合同管理,督促各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尽量避免索赔事件发生。

八、信息管理目标

及时沟通各单位,确保信息交流通畅。

九、组织协调管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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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调解争端,尽量避免报上级调解的事件发生。

十、廉政建设目标

监督各方严格履行廉政合同,不发生廉政违法事件。

十一、工作服务目标

工作积极、全面周到、服务热情、态度和蔼,不发生服务态度的投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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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监理工作依据

一、适用的法律

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适用的建设工程法规,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

二、适用的管理规章办法

主要包括《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等。

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及合同条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和其他文件

主要包括《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

四、适用的监理规范

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行业标准(JTG G10-2016)《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五、监理合同 六、施工合同

七、工程前期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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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八、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 九、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函件 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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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第六章 监理机构及职责

第一节 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一、监理组织

四好农村路-广蒲路工程起点位于S227河辛线与广蒲河交叉处南约40米,路线沿广蒲沟向东延伸布线,经东辛集北后跨六户一支渠,继续向东延伸,与李宅村西北与庐山路平面交叉,并与六户镇中学东跨南水北调渠后下穿G18荣乌高速,至于G516沾青线与广蒲河交叉处南约50米,线路全长14.902千米,在本项目工程监理工作中,驻地办业务上受业主的指导,并对业主负责。

二、监理机构框图

结构工程师: 刘佳伟 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驻地监理工程师:董同坤 技术室 试验室 试验工程师: 刘持亮 安全环保室 安全环保工程师: 罗敏 综合室 合同工程师: 张伟 2 1

监理细则

第二节 监理机构职责分工

一、 驻地办的职责

根据合同文件、业主的授权进行工作,全面负责本监理合同段工程在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进度、费用、合同、安全、环保和信息的控制和管理,具体职责与权限如下:

1、在监理计划的指导下,主持编制监理细则,遵守制订的监理规章制度、监理办法和各种监理程序。

2、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参加重大技术问题和方案的专题会议。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总体进度计划、年度进度计划、重要工程材料(水泥、钢筋、钢绞线等)及混合料配合比;审查重大、关键工程施工方案;审批一般性工程施工方案;检查承包人工程计划实施情况、督促其按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审批一般工程原材料和混合料配合比、承包人的机械设备使用方案、施工技术方案。

4、审查承包人的工程变更申请,并按授权和规定程序上报总监办复查。 5、检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好日常巡视、旁站、抽检,并做好记录。 6、 按合同要求建设工地试验室,配备试验工程师和试验人员,独立开展工作。督促指导承包人试验室的建设、仪器标定和自校、临时资质认定报审资料的初审及上报。监督管理承包人试验室的日常工作。

7、审查并复核承包人测量基准点的复测、原地面线测量及施工放线成果。 8、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

9、审批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申请,签发分项和分部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0、核算工程量清单,负责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审查变更单价和总额价以及延期和费用索赔申请等事宜。

11、组织分项工程中间验收和质量评定,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参加本合同段交工验收并评定工程质量。

12、审批所辖合同段月进度计划,负责编制本合同监理月报,监督所辖合同段竣工资料编制过程,编写本合同段监理工作报告。

13、组织本合同段工程质量、进度、费用、合同、安全、环保等检查工作。 14、协助业主完成征迁和民事协调工作。 15、完成业主的其它工程管理过程中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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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二、 综合室职责

负责驻地办的日常行政管理、文函管理、计划统计、计量支付和合同管理工作。对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主持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根据驻地办监理细则,制定本部室岗位责任,并组织实施。

2、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处理对内对外行政性事务。 3、规范管理好驻地办公章。

4、定期组织检查承包人的施工进度、合同履约情况。

5、负责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合同履约管理工作,组织完成工程计量与支付和工程结算工作。

6、妥善管理好各种检测统计报表和资料,认真审核各施工段报表。

7、按照业主文件要求,处理延期、索赔等工作,初步审查承包人上报的索赔、延期报告。

8、监督检查施工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审查承包人施工机具、设备及人员投入。 9、审核、抽查承包人上报的中间计量支付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 10、按月统计工作量完成情况、形象进度,编写监理月报和监理报告。 11、根据施工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年度、季度或月(如需)用款计划。 12、负责督办和检查驻地办做出的决议、决定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 13、负责工程项目的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14、驻地、副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待的其他事宜或其他科室需要配合的事宜。

三、技术室职责

负责驻地办的技术管理工作。对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主要职责是:

1、正确贯彻国家、地方有关公路建设的方针、政策及法规,确保驻地办的工作计划和各项任务在本部门的全面实施和完成。

2、负责组织本部门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及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

3、根据驻地办监理细则,制定本部室岗位责任,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人员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4、负责工程技术管理,组织实施驻地办派驻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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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5、负责组织参与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和关键技术的评审和工程变更工作,负责组织

工程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程缺陷处理方案的审查。参加驻地办对施工技术方案的讨论研究和审查。

6、指导现场监理人员的相关工作。

7、督促落实工程质量首件认可制;对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现场抽验工作,掌握全线工程质量动态;

8、组织所监理施工段的图纸审核及交桩工作。

9、监督检查施工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审查承包人施工机具、设备及人员投入。 10、驻地、副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待的其他事宜或其他科室需要配合的事宜。

四、试验室职责

全面负责驻地办的试验检测工作。对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主要职责是: 1、根据驻地办监理细则,制定本部室岗位责任,并组织实施。

2、负责四、五施工段工程项目的监理试验工作。制定有关的制度、规定和方法。 3、妥善管理好各种试验统计报表和试验资料。

4、科学、公正、公平地提供试验检测数据,为驻地监理工程师决策提供依据。 5、监督、抽查各种原材料、半成品的料源。

6、负责承包人材料组成配合比设计结果的审核(审批)。 7、对关键工序、重要工序过程进行检测控制。 8、抽查承包人的试验结果是否准确可靠。

9、监督、检查承包人的试验方法、检测频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0、负责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验收,检查其机构、人员、设备、工作环境情况。 11、定期检查承包人试验室人员上岗资质情况,抽查试验设备的准确性、可靠性以及鉴定情况。

12、协助承包人完成现场重大试验检测项目,对各类试验段进行监督。 13、参加工程项目重大技术、质量问题的处理、建立质量管理台帐。 14、对各项试验资料进行整理,做好竣工资料工作。

15、驻地、副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待的其他事宜或其他科室需要配合的事宜。

五、安全环保室职责

负责驻地办的安全、环保监理工作。对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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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1、负责贯彻国家、部委、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

政策、标准、规范和规定,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监督执行。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同时审查应急预案、桥梁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中需专家论证、审查的,检查承包人组织专家论证、审查情况。 3、明确主要安全监理人员并明确其岗位职责、监理内容。

4、负责组织本部门制定或补充有关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环保水保的制度、规定、方法。

5、组织安全、环保问题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安全、环保事故处理台帐。 6、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安全环保检查,以控制施工安全、环保。组织处理日常施工中出现的施工安全环保问题。

7、督促承包人编制、驻地办审核各项专项施工安全方案,督促承包人组织召开较大危险性工程专项施工安全方案评审工作。

8、负责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巡查、安全隐患督查、安全危险源检查工作,协助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9、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提高全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意识。 10、组织落实业主开展的平安工地、安全生产月、劳动立功竞赛等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

11、驻地、副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待的其他事宜或其他科室需要配合的事宜。

第三节 监理人员岗位责任

一、驻地(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岗位责任

驻地监理工程师是执行监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按照总监理工程师所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主要职责如下:

1、领导驻地办的监理工作,在授权范围内承担所管辖合同段质量、安全、环保、进度、费用监理和合同管理的责任。主持编写监理细则。

2、明确驻地办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根据合同要求和合同段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检查、指导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监理人员的业绩。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更换。

3、主持工地例会和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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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组织监理人员进行设计施工图的会审并参加设计交底会,掌握工程设计意图、设计标准和要点、材料与工艺的要求,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以及对施工安全、环保工作的要求等。

4、督促检查监理合同段内的试验检测工作,及时审批需要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的试验报告。

5、审批承包人的机械设备、施工方案。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审核各合同段施工组织设计及总体进度计划并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审批一般性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方案。

6、审查承包人测量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抽测及验收原地面线测量及施工放样成果,并对承包人提交的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资料进行审核。

7、按权限审批分项工程开工申请,签发分项和分部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签发驻地办发出的文件、指令、报告,审查处理承包人的重要报告。

8、组织日常巡视、旁站、抽检,并检查监理记录和监理人员工作日记。 9、组织核算工程量清单,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确认计量结果,对合同段已完工程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方法组织进行计量。搜集索赔和争议的事实依据,对工程变更、索赔提出处理意见。审查劳务分包情况,核实劳动队伍资质。

10、组织分项、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和质量评定,签发中间交工证书。缺陷责任期结束时,组织检查工程是否合格。

11、初审总体进度计划、年度计划,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审批月进度计划并报总监办及业主备案。收集、汇总、整理监理资料,组织编写合同段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报告,编制监理竣工文件。检查与签认承包人的施工过程文件,并督促承包人按相关要求整理工程归档资料。

12、协助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定期提交驻地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业主汇报和请示。

13、完成业主交办和合同规定的其他工作。

二、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责任

1、对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所分管的路基(路面)工程的工程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牵头协调测量监理工程师和试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

2、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在施工过程中对道路工程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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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按技术规范要求提出处理意见。

3、参与编制监理细则。

4、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道路工程施工组织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试验(段)方案、施工工艺和特殊技术处理措施,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督促和检查各项施工措施的落实。

5、检查承包人的道路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和质量保证措施,以每道工序控制为基础,严格中间检验的报验项目和程序,上道工序未经检验批准,不准进入下道工序。

6、每个分项工程(或每道检验工序)结束后,由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会同试验、测量监理人员及时将工程质保资料整理归档,并及时进行质量评定。

7、配合合同、计量工程师审核处理道路工程计量、变更设计、索赔、延期、计划管理、合同管理等问题。

8、与有关部门配合,督促、检查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 9、执行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工作。

三、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责任

1、对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所分管的桥梁工程的工程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牵头协调测量监理工程师和试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

2、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在施工过程中对桥梁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按技术规范要求提出处理意见。

3、参与编制监理细则。

4、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初审桥梁工程施工组织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试验(段)方案、施工工艺和特殊技术处理措施,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督促和检查各项施工措施的落实。

5、检查承包人的桥梁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和质量保证措施,以每道工序控制为基础,严格中间检验的报验项目和程序,上道工序未经检验批准,不准进入下道工序。

6、每个分项工程(或每道检验工序)结束后,由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会同试验、测量监理人员及时将工程质保资料整理归档,并及时进行质量评定。

7、配合合同、计量工程师审核处理桥梁工程计量、变更设计、索赔、延期、计划管理、合同管理等问题。

8、与有关部门配合,督促、检查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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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9、执行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工作。

四、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责任

1、在驻地办的领导下,负责所辖工程所有的材料控制和工地试验监理工作,搞好工程材料和成品的质量控制。试验工程师必须与道路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紧密配合,协调工作。

2、熟悉合同条款、规范、设计图纸和试验规程,监督工地试验室,负责对试验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制定完备的试验监理实施细则,确保承包人的试验工作在驻地办的有效管控中,杜绝质量隐患。

3、监督承包人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试验,对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和室内试验进行监理,对非常规试验的委托进行见证取样。

4、督促承包人定期检查工地试验设备,检查各类设备的调校与运转情况,协同道路与结构工程师检查自采材料的加工工艺,以及各种堆放材料的材质和规格是否满足技术规范与设计要求。

5、审查和评价试验结果,根据技术规范建议驻地监理工程师认可或否定材料的使用。

6、全面负责各合同段试验监理管理工作,整理各项试验记录、报告,并分类归档,建立常控台账。

7、按时审核签认试验报告和试验汇总表,并及时归档。 8、依据承包人的试验计划,同步编制监理抽检计划。

9、当承包人有外委试验时,及时安排监理试验人员,联合取样,记录外委试验台账。

10、试验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有关主材、取土场等材料考察时,必须提前通知总监办,多方联合考察。

11、对承包人试验室已检验合格的抽样试验,及时通知组织驻地办试验室进行抽检,对原材料的验证试验,通知驻地办试验室与承包人共同取样。对标准试验的平行试验,在承包人试验室开始进行试验时,通知组织驻地办试验室进行平行、对比试验。

12、监理试验工程师根据驻地办试验室对比试验结果,及时审批承包人与试验有关的试验资料,并将审批结果抄送总监办中心试验室,未经驻地办试验室对比试验的试验参数,不得用于本工程 ,监理工程师不得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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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13、监理试验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上报的抽样监理试验时,立即通知组织驻地办试

验室抽检,并在接到驻地办试验室的试验结果后进行审批。

14、监理试验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所上报的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基层、面层的配合比试验时,及时审批,同时报总监办备案,负责对本合同内经驻地办试验室验证的C30以下(包括C30)的混凝土及路面底基层配合比的审批,C30以上混凝土配合比、底基层以上路面结构层配合比的初步审查工作。与承包人一起完成对工程常规材料的考察并根据承包人试验室和驻地办试验室的试验结果进行审批,完成工程特殊材料的考察、委托试验、招投标和初步审查工作。负责对承包人试验室拟定委托送检的检测单位进行初步审查。驻地办负责审批的项目抄报总监办,总监办负责审批的项目驻地办要完成初审。

15、参加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的工地例会、试验室主任联席会议及相关质量专题分析会议。

16、参加监理工程师组织的中间交工验收,业主组织的交工验收和质检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

17、根据合同文件规定,执行业主授予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18、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合同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责任

1、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 2、参与编制监理细则。

3、参与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初审调整计划。 4、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场地占用计划。 5、核查承包人对工程量清单的复核结果。 6、编制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 7、参加监理交底会和工地会议。

8、审查工程分包申请和分包协议,审查劳务分包资质合同等。 9、审核承包人月进度计划,检查和监督进度计划的实施。 10、参与审查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

11、初审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报单,延期意向、工程延期申请,费用索赔意向和费用索赔申请,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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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12、按合同规定初审或核定承包人提交的价格调整和计日工。 13、检查工程保险的办理情况。

14、调查分析违约事件,依据合同规定和有关证据评估损失,提出处理意见。 15、参与审查交工验收申请。 16、编制交工结账证书。

17、参与编写监理月报、项目监理竣工文件。 18、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委派的其他监理工作。

六、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责任

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工作,复核承包人提供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监督、检查承包人的交桩、恢复定线成果。

2、在工程开工前,严格按规范要求对承包人的施工放线测量工作和成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在工程进行中,对控制工程的位置、高程、尺寸及线形的准确性进行监督、 检查、认可,并按规定频率进行抽检。

3、审查承包人测量人员资格,经常检查其对测量仪器的校正和保养、标定等工作。 4、复核确认承包人增设或移动的导线点、水准点及各种辅助标志;监督承包人对所有测量标志的保护,直到交工验收完成。

5、检查承包人的测量记录和资料,并在分阶段工作完成后及时归档。 6、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责任

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工作,全面熟悉合同文件中关于安全方面的内容,督促承包人定期进行安全方面的培训。

2、熟悉合同条款及规范、设计图纸,在施工过程中对安全进行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按规范要求,提出处理意见。

3、编制安全监理细则;负责督促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卫生防疫、防暑防寒等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安全责任人,制定各项安全考核制度和操作规程。

4、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

5、审查项目部与下属单位是否明确了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6、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账,并由专人负责记录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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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7、检查承包人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对施工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及时报告驻地监理

工程师,并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采取必要的现场保护措施,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予以处置,督促承包人按照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8、按规定和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重点巡视,与各专业工程师密切配合,监督承包人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等要定期巡视检查,并做好巡视记录;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立即书面指令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报驻地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9、参加工地例会,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 10、参与编制项目监理月报、竣工文件。

11、分项、分部工程交工验收时,安全事故处理未结束的,报驻地监理工程师暂不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2、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委派的其他监理工作。

八、环保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参与编制监理细则。

2、严格按规范的要求开展环保监理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按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制定了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3、按规定和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重点巡视,与专业工程师密切配合,随时检查承包人制订的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承包人环保达标情况,并做好巡视记录。

4、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人及时办理采伐许可证,所涉及的分部工程在办理采伐许可证后方可批准开工。在施工中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进行采伐。

5、负责督促承包人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恢复措施及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对承包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承包人发出口头警告,必要时签发整改通知书。

6、施工中发现文物,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保护部门,并及时报告业主。

7、参与编制项目监理月报、竣工文件。 8、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委派的其他监理工作。

九、监理员岗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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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1、熟悉和掌握本项目工程的有关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力求对合同条款有全面了

解,做到以技术规范为准则,进行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2、按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排,对合同文件规定的项目进行旁站。

3、各项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人人员、设备、材料等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4、按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检查程序及有关检查要求,进行施工放样检查和各工序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并将检查结果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情况。

5、掌握施工动态,对工地上出现的各种情况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及时填写旁站记录和监理日记。

7、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确认单进行复核性计算,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 8、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试验员岗位责任

1、全面熟悉和掌握本项目试验规程,力求对合同条款有全面了解,以技术规范为准绳,进行施工全过程中试验项目的质量控制。

2、在工程材料使用之前,在试验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检查承包人的室内试验资料及原材料试验以及试验方法、程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旁站各种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在施工过程中按试验工程师确定的试验程序及有关试验内容,进行试验监督。

3、对承包人的试验室进行监督,对有关工序经常性的进行现场检查,旁站承包人工地试验。

4、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及试验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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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第七章 监理工作制度

第一节 监理人员工作制度

一、监理人员守则

1、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按照“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原则,履行监理合同的义务和职责,按合同、按规范、按程序办事,以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圆满完成工程监理任务。

2、遵守项目业主和总监办制定的规章制度。

3、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监理工作水平,熟悉合同文件和有关规程,避免差错和失误。

4、不在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兼职,不参加有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活动,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或介绍分包单位、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商,不索赔受贿、损公肥私。

5、恪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行准则,与业主和承包人要保持良好的关系。

6、不泄漏业主及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7、未经批准,不准自行离岗,不得消极怠工,不得在工作时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不负责任,无法正确履行监理职责的人员将辞退或作下岗处理。

8、坚持科学态度,尊重客观事实,不得弄虚作假,对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签认,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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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得隐瞒工程质量事故。

9、监理人员与承包人在对工程质量的判断发生分歧时,应以技术规范和合同文件以及检测、试验资料为依据,切不能感情用事或凭个人经验和看法作出决定。

10、当监理人员发现不能处理的问题时应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请求批复。

二、监理人员服务准则

1、遵循监理程序,服从上级组织的领导,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端正工作态度,加强服务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杜绝滥用监理权力的行为,及时为工程建设服务。

3、按照监理规范和有关规定,正确处理好与业主、承包人、政府质监部门的关系,办事公平、公正,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损害国家、业主的利益。不得故意刁难承包人,不得无故拖延各类检测、验收。

4、在提供服务时,必须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表态必须明确,处理事务必须有理有据且符合规范,杜绝“随意性”和“情绪化”。

5挂牌上岗,仪表整洁,生活上注意社会公德,自觉抵制不道德行为,维护良好的监理形象。

6、在工作中监理人员之间要互相支持、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密切配合;执行上级指示和会议决议时,必须统一思想,统一标准。

7、热爱监理工作,作风正派,工作认真、扎实,不拈轻怕重,不推诿责任。 8、上班时间禁止一切娱乐活动,不得擅离岗位,杜绝串岗;严禁参与赌博和其它不健康活动。

9、正确处理好严格监理和优质服务的关系。

三、监理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1、树立安全意识,熟知安全常识。

2、在分项工程开工前审查承包人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完善,并定期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注意及时消除工程安全隐患。

3、严禁命令承包人违反操作规程作业。

4、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要求司机开快车;在工地应注意各种施工机械,保持安全距离。

5、工作时间严禁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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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6、工作中(高空作业、预应力张拉、砼浇注等)不得疲劳连续作业。 7、做好防火、防盗、防电等工作。

8、当施工现场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时,应立即了解情况,采取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

业主。

9、遵守施工现场附近村庄的村规民俗及治安管理条例,不得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监理和施工人员考勤制度

1、监理人员

(1)各级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履行请、销假手续,各监理单位要合理安排休假和值班,不得因休假影响工程施工。请、批假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及时办理。

(2)驻地、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综合室主任、安全工程师请假5天以内,由公司批准,报业主同意。

(3)监理人员每月出勤不少于22天,休假前必须安排处理好自己的工作,需要交接的必须交接清楚,休假结束后需到批假人处报到销假。

(4)各监理人员当班期间不得无故离开所属工地,旁站监理在当班时间不得擅离旁站现场,无故离岗按违约处理。

2、施工人员

(1)承包人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试验室主任、安全负责人请假5天以内,由驻地办同意,公司批准,报业主同意。

承包人其他合同内人员请假,经项目经理同意,驻地办批准后报业主备案。 承包人项目经理、总工、专业工程师等人员如果擅离岗位,应视为违约,除处以违约罚金外通报全线批评,如果累计超过三次,予以更换。

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每月将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出勤情况汇总报业主备案。

五、监理工作交接班制度

1、对需全过程监理的工程,一律实行交接班制度。监理人员应将当班期间的施工情况作好详细记录,大桥、特大桥工程单独记录,接班时交给下一值班人员记录,完工后交驻地办保管。

2、对于非构造物工程,监理员应及时将当天的检查情况向专业工程师汇报,由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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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专业工程师填写驻地处工作日志。

3、凡因工作调动、休假等其它原因未将手头工作处理完毕的,必须进行工作交接,谁接管谁负责。

4、所有交接班记录必须及时、真实、详细、字迹清晰。

第二节 监理人员廉政制度

一、廉政建设制度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监理服务协议及合同文件,自觉按规定、要求办事。

2、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平、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3、建立健全廉政建设制度,接受多方监督,自觉抵制不良倾向,积极举报纠正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

4、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坏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 5、不准在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中兼职。

6、不准充当工程设计、施工、承包和材料设备等业务的直接或间接的中介人,介绍施工队伍和材料、设备。

7、不准接受、索要承包人及其人员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8、不准参加承包人及其人员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 9、不准到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本单位和个人应支付的费用。 10、不准将职权内的无偿服务变为有偿服务。 11、不准用公款请吃、吃请、游山玩水。

二、廉政责任制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监理、试验、后勤工作管理规定,自觉按合同办事。

3、监理活动中应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严格遵守廉政制度,所有监理人员要自觉开展廉政教育学习,并坚决抵制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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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5、监理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其他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

权利和义务。发现其他监理人员严重廉政制度的行为,而不制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并承担连带责任。

6、不得索要或接受所负责工作关系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并不得报销任何个人应支付的费用等。

7、不得参加所负责工作单位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工用品等。

8、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所负责工作单位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9、所有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本工程有关的工程项目。

10、未经上级书面授权和批准、不得指定分包商、原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干预和侵害属承包人符合合同规定的自主经营合法权益。

11、不得与承包人串通、损害业主利益。监理人员违反廉政制度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的,应给予罚款、降职或清退等处理。

三、廉政举报制度

1、为了加强对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和确保按期、优质完成巨单高速公路工程,避免各种损失、浪费和腐败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任何组织和公民均有权利、义务按本制度规定举报监理机构及人员在监理过程各环节存在的有关问题。

3、下列部门和个人有违规行为的均可以被举报:负责和参与本公路监理工作的所有监理、后勤人员。

举报的范围和线索是:

(1)违反监理程序,造成或可能造成工程质量隐患、建设资金损失;

(2)监理人员故意刁难、拖延承包人,玩忽职守,造成或可能造成工程工期延误、质量降低或资金损失、浪费;

(3)监理、咨询等服务质量有较大问题,损害工程质量,造成重大隐患、工期拖延、资金损失浪费;

(4)监理人员违反规定或超越合同向承包人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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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5)监理人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无视承包人的不规范施工,造成施工质量下降

或产生安全隐患或严重污染事件;

(6)监理人员在计量收方时失职或谋取利益,弄虚作假,造成业主建设资金损失; (7)监理在承包人无充足理由时而同意变更,造成业主建设资金损失和浪费; (8)监理人员无充足理由改变计量单价或在新增单价中不实行公示制度,提高计量单价,造成业主建设资金损失;

(9)违反合同条款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使业主遭受或可能遭受重大建设资金损失;

(10)监理人员以权谋私,收受(或亲属收受)被其管理的承包人、设备材料供应商的现金、有价证券或贵重物品;

(11)承包人贿赂管理的监理人员;

(12)滥用职权或越权干扰项目的实施,给项目建设造成较大资金损失; (13)举报人认为有必要举报的问题。

4、举报受理单位为驻地办办公室,具体工作由驻地办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举报人也可以直接向业主举报。

5、举报人可以自己或委托他人采取正式文件、信函、传真、面谈、电话、电子信箱及其他方式,向举报受理单位举报。

6、举报内容应当尽可能满足以下条件:

(1)提供被举报人的真实姓名和职务、电话等; (2)清楚叙述基本事实、现状及已经或将要产生的危害; (3)提供有效线索或证据,尽可能定量描述; (4)书面举报字迹要清楚。

(5)不能借举报之名,诬告、诽谤他人或进行人身攻击。

9、鼓励举报人表明自己的身份,并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住址或其他有效通讯方式,以备查询和回复意见。对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单位和住址的举报人,应尊重其意愿。

10、驻地办公室制定举报登记制度,设置专人负责受理举报工作;设立廉政举报信箱,廉政举报信箱由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开启廉政举报箱时至少两名负责举报的人员在场。

11、负责受理举报的人员在接到举报材料后,要及时拆阅、登记,不得丢失、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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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或搁置拖延,并在24小时内向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12、面谈举报或举报人来访,至少两名负责举报的人员接待。要认真倾听、询问,做好记录。记录要向举报人宣读或交举报人阅读,经确认无误后,可以请举报人签字。征得举报人同意后可以录音。无关人员不得接待、旁听或询问。

13、各种举报均应受理,并于15天内答复举报人(匿名举报案件由领导小组另作决定)。受理举报后,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初步核查,经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后,组织正式调查、核实,写出稽察报告,提出整改处理意见,举报违规内容属实的,10天内作出处理决定。

14、举报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打击和报复举报人,违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5、实行回避制度,凡受理举报的人员与举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16、受理举报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保密纪律;

(1)妥善保管和使用举报材料,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

(2)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情况透露给被举报人或有可能对举报人产生不利后果的其他人员和单位;

(3)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不得暴露举报人的身份; (4)对匿名的举报书信材料及电话录音,不得鉴定笔迹和声音。

17、设立举报奖励金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除征得举报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有关情况。

18、举报人对自己所举报的内容负责。对经核实确属有意诬告、诽谤被举报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19、对违反保密规定或不公正履行职责的受理举报工作人员,要根据情节和后果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彻底改变无章可循、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的现象。 2、对于管理过程中过度集中的权力,要采取分权原则,从而加强相互之间的监督和制约。

3、加强教育宣传力度,增强工作人员的自我约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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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4、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单位各员工的法律意识。 5、加强共产主义职业道德,增强员工的从政道德意识。 6、要保持心态平衡,不可盲目攀比。 7、教育工作人员切忌侥幸心理。

第三节 设计变更审核制度

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不同于约定、事前难以预见的变更,工程变更的处理涉及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对其他相关方面的工作也有影响。

按照山东葛洲坝巨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一、变更设计原则

1、设计文件是安排建设项目和组织施工的主要依据,一经批准,不得任意更改。 2、变更设计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态度与科学严谨的作风,在确保工程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节省用地、加快施工进度、环境保护等方面有显著效益时,应考虑变更设计。

3、进行变更设计,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文资料,其深度与现设计相同, 以满足施工需要,并详细申述变更设计理由(包括与原设计的技术经济比较),按照中国葛洲坝投资公司和业主有关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报请审批,未经正式批准的不得擅自按变更设计施工。

二、变更设计条件

施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以进行工程项目的增减、结构形式的局部更改、结构物位置的变动等工程变更。

1、业主认为有必要提出的工程变更; 2、施工中发现设计图纸有错误、遗漏者;

3、施工中发现地质条件与设计图纸不符,工程不变更不能保证其质量者; 4、施工中环境条件发生变化,不变更不能发挥工程效能者(如涵洞位置、标高等);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变更设计等级

按照山东葛洲坝巨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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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四、变更设计审批程序

1、业主提出的工程变更,由监理人向承包人下达变更令后执行。

2、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需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标准执行。复杂的工程变更,或其变更涉及或影响到主体工程结构的变化,经由驻地办、总监办、设计单位、业主研究解决,重大的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并应按设计文件报批程序进行审批。所有的工程变更均须由总监办向承包人下达变更令后执行。

第四节 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质量复检制度

承包人外购或订做用于永久工程的构、配件或设备应提出申请,并附供货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生产业绩、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资格与资历、企业的主要设备及完好情况、质量保证能力和试验检测能力的证明及企业财务状况等材料。监理工程师应对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实地考察,对具备生产资质和能力的可予批准。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到场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质量;在产品交付验收时,承包人按要求提交产品合格证明及自检验收结果后,监理工程师进行试验检测和验收。合同有要求时应对首件产品进行功能试验。

对具有产品合格证和承包人自检合格报告的批量产品,监理工程师应按不低于承包人自检数量的30%进行独立抽检和验收。

第五节 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检查使用的测量仪器是否经过年度标定,审核和抽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测量放线数据、图表及放线成果,并予以批复。

加强测量工作的检查、复核,对放线所依据的基准点、导线点要进行严格检查,并随时检查承包单位的测量记录,对重要工程的测量工作进行复查,如路基路面的线形、高程等组织复核。督促承包单位做好标桩的保护工作,将测绘复核工作做到施工全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施工放线重点部位100%复核;其他部位抽查频率不低于承包人放线点位的30%。

第六节 监理巡视制度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员每天对每道工序的巡视应不少于1次,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按照分工,每天至少巡视工地1次,驻地监理工程师每周至少巡视工地三次。在停工期间,监理人员也应经常巡视工地,频率每单位不低于每周1次。

重点巡视在建的分项、分部工程是否已批准开工;质量、安全、环保、试验检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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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人员及特殊工种技工是否持证上岗;现场使用的原材料或混合料、外购产品、施工机械设备以及采用的施工方法与工艺是否与监理工程师批准使用的一致;质量、安全及环保措施是否到位;承包人是否按规定的检测试验项目、频率、方法和设备进行了质量自检,仪器是否按期标定。

每次巡视后监理人员应将巡视的主要过程、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等如实记录在监理巡视记录上。巡视中对需要抽样试验的,及时安排并应查验承包人的自检资料。

第七节 监理旁站制度

监理人员对公路工程施工中的隐蔽工程、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工艺及有关试验应实施全过程现场监理。

一、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1、熟悉相关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2、按时到达旁站现场,不得无故拖延,若有变化应提前告知承包人;

3、坚守旁站岗位,全过程跟班监督承包人按规范施工、按规程操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旁站监理情况; 5、在旁站项目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单上签字;

二、旁站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或试验准备工作是否完成,施工设备、试验仪器是否备齐,使用材料是否经检验合格;

2、承包人质检员是否在岗, 质检员、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施工全过程是否按照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批准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有否出现质量或安全问题;

4、试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试验全过程是否按照试验规程进行,是否出现异常情况;

5、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6、如实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三、旁站过程相关问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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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1、当施工或操作过程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予以纠正或暂停作业,查明原因后

再继续进行;若异常情况仍不消失,则应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并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

2、当发现承包人在施工、试验过程中有违反规范、规程的行为时,旁站监理人员有权责令承包人立即整改;

3、当发现施工活动可能危害工程质量或安全时,应及时予以制止,并监督承包人立即纠正,情况严重的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

4、当发现存在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报告驻地监理工程师; 5、当发生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时,必须立即报告驻地监理工程师。

四、旁站记录内容

旁站结束后,旁站监理人员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并签字,旁站监理各种原始资料必须妥善保存。旁站监理记录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时间、工程地点、气候,旁站开始、结束时间,施工人员、原材料情况、设备状况,旁站经过,发现或发生的有关问题及处理措施。

旁站监理记录资料包括照相、摄像等记录。

第八节 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

基本要求

1、试验室是进行检测、校准工作的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 2、试验室禁止随地吐痰、吸烟、吃东西,禁止将与检测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试验室;工作人员不得在恒温恒湿室内喝水,禁止用湿布擦地,禁止开启窗户。

3、要换鞋、换衣的试验室,不管任何人进入,都要按规定更换工作服、鞋。 4、试验室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每天有人打扫卫生,每周彻底清扫一次,空调通风管每季度彻底清扫一次。

第九节 工地会议制度

一、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第一次会议的目的在于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布置,为开工创造条件,确保工程有一个良好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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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1、会议时间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正式开工前召开,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业主和承包人及

各有关方参加,会议前要下发预备通知,使与会各方能在各方面做好准备。

2、会议内容

(1)各方介绍各自的人员、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及联系方式。业主宣布对监理工程师的授权;总监理工程师宣布对驻地监理工程师授权;承包人书面提交对项目经理的授权书。

(2)承包人陈述开工的各项准备情况;监理工程师就施工准备情况以及安全、环保等予以评述。承包人陈述施工准备:

①主要施工人员是否进场或将于何时进场; ②机械设备的进场计划落实情况;

③用于本工程的材料来源是否落实,并提交料源分布图及供料计划清单; ④施工驻地及临时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提交驻地及临时工程建设计划和布置图; ⑤试验室: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及流动试验室开设及设备、人员配置情况,以及工地临时资质的申报情况;

⑥工程测量的基础资料是否已经落实并进行复核,施工测量是否已进行或将于何时完成;

⑦履约保证金和动员预付款保函及各种保险是否已办妥。

(3)业主就工程占地、临时用地、临时道路、拆迁、工程支付担保情况以及其他与开工条件有关的内容及事项进行说明。

(4)监理单位就监理工作准备情况以及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5)监理工程师就主要监理程序、质量和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报表格式、函件往来程序、工地例会等进行说明。

(6)总监理工程师应进行会议小结,明确施工准备工作还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3、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纪要,由业主、承包人、总监办、驻地办四方签字,纪要对业主、承包人、总监办、驻地办起约束作用,会议决定的有关问题,仍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办理必要的手续。

二、 工地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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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驻地监理工程师会议和工地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主持,业主代表、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

1、时间和地点

驻地监理工程师会议由总监办负责组织,总监主持,各驻地办驻地、副驻地参加,邀请业主参加,会议召开的时间安排在每月的月底,地点根据工程情况由总监办确定。

工地例会以驻地办为单位召开,由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主持,会议由驻地办各项目工程师、其他有关的监理人员、承包人现场主要负责人、总监办、业主参加,有关的地方协调部门及分包人可根据工程施工需要邀请其参加。会议召开的时间安排在每月的月初,会议召开的顺序按路线前进方向进行,地点根据工程情况由驻地办确定。

2、会议的内容一般有:

会议应检查上次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并就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及合同其他事项等进行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并确定下一步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

三、 专题会议

专题工地会议可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根据工程需要及时召开,业主代表和承包人代表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会议对施工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及合同管理等方面的重点、难点和需要协调的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和落实措施。

四、 监理人员例会

每周或每旬召开一次监理人员例会,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人员参加。其主要内容有:

1、各级监理工程师汇报一周(旬)工程质量、进度情况,研究讨论工程质量的疑难问题等;

2、驻地监理工程师在会上贯彻业主对工程的最新指令或文件,对本周(旬)工程质量、进度情况予以评述;

3、驻地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工作中需注意和改进的地方提出要求,讨论和解决监理工作中的难题,指导下属监理人员的工作,提高业务水平;

4、根据承包人周(旬)计划,安排好下周(旬)监理旁站、工序检查、抽样试验、测量验收、计量测算、缺陷处理等施工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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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第十节 计量支付监理制度

一、工作任务

1、组织和协调业主与承包人之间的收支行为,发生的每一笔费用均符合合同要求,并做到准确合理。

2、控制好合同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变更清单中所列各项费用的计量和支付,还应对清单之外的各类合同支付进行严格监理,并尽可能减少各类附加费用。

3、对没有单价的工程项目,按程序报批后可视为漏项,清单漏项单价的议定应按照合同专用本有关规定,由驻地办和总监办初审后,提交业主批准后方可进行支付。

二、工程计量原则和方法

(一)工程计量原则

1、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进行计量,并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及时,所计项目与数量应不漏、不重、不超。

2、达不到实体质量合格的工程不予计量。 3、无工程变更批复文件的变更工程不予计量。 4、资料不完善的工程不予计量。 (二)工程计量方式 1、正常计量

工程达到计量单位,承包人提供计量基础资料,对计量资料进行审核签认并对计量结果进行记录。

2、承包人申请增加计量

承包人申请增加的计量,应提前三天填写计量申请单,写明要求计量的原因、计量的工程部位和希望计量的时间。

(三)工程计量的范围 1、清单中的工程项目

工程量清单中有数量或金额的工程项目必须计量。清单中没有填入单价与金额的项目,在清单或技术规范写明其已包含在本合同的其他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将不另行计量支付。

2、合同文件规定的包干项目必须根据合同条款进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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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3、工程变更项目

在承包人完成变更审定的工程量后,按计量程序予以计量。 4、工程质量与计量挂钩

承包人出于任何原因造成的超过允许范围的超挖和由于超挖所引起增加的工程量,

均不予计量。如有欠挖,立即责令承包人修整,使其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后方予以计量。

三、工程支付

(一)工程支付的依据和方法

依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合同专用条款,按照中间计量表的数量,计算和填报《中期支付证书》,并按程序报批后由业主进行支付。

(二)支付的范围和内容 1、前期支付

(1)开工预付款的支付

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了合同,并提交了开工预付款担保14天内,监理工程师可按合同规定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报业主审批。

(2)根据合同规定,签发相当保险额规定比例的支付金额。 2、中期支付

(1)工程进度款支付

该款按月支付,当月完成的工程价款额大于签约合同价的1%,即可签发支付证书,否则转至下月支付。

(2)计日工的计量与支付(如果有) (3)暂定金支付(如果有) (4)索赔费用的支付(如果有) (5)保留金的支付 3、最终支付

根据合同规定,处理完工程遗留事宜后,签发承包人提交的双方意见一致的最后结账单,报业主批准后进行支付。

4、计量支付程序及其他要求 (1)计量支付程序

由承包人提出申请,提交各类报表和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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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同计量工程师及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修正后,在规定时间内报总监办审核、业主审批,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2)其它要求

①未经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支付。

②合同计量工程师建立计量与支付台账,及时登账记录,实施动态管理。当有差异时及时报总监办、业主。

③收到承包人计量申请后及时计量,对路基基底处理、结构物基底处理及其他复杂、有争议的内容,专业监理工程师、合同计量工程师需要现场确认。

第十一节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会议记录

由监理人员所主持的会议应由专人记录,并形成纪要,分发有关单位。 会议纪要应包括:

1、地点、时间、会议主持人;

2、出席会议人的姓名、职务及所代表单位,(应由与会者)签字确认。 3、会议发言人姓名及主要内容。 4、形成的决议条款。 5、决议由谁执行和何时执行。 6、未解决的问题及其原因。

二、现场记录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每天利用规定表式或以日志的形式记录工地上所发生的事情。所有记录应始终保存在驻地办,以备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查阅,监理人员在现场对承包人所发出的口头或书面指令,要及时通报上一级监理,以尽快征得其确认或修改。

记录内容:

(一)现场监理人员对所辖工程范围内的机械、劳力的配备和使用情况作详细记录。 1、承包人现场人员和设备是否同所批计划一样,要记录详细变化(增减)情况; 2、工程质量和进度是否因某级职员或某种设备不足而受到影响,受到影响的程度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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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3、是否缺乏专业施工人员和设备,承包人的措施如何、有无替代方案。 (二)记录每天的天气情况。

(三)记录承包人每天工作范围,完成工程数量和开始及完成工作的时间;记录出

现的技术问题,采取了怎样的措施处理,效果如何,能否达到规范要求等。

(四)对工程施工中每道工序完成后的情况作简单的描述。如该工序是否被认可,对缺陷的补救措施或变更情况等作详细记录。特别是隐蔽工程部位更应记录详实。

(五)现场材料供应和储备情况。每批材料的到达时间、料源、规格、质量、数量、存储方式和材料的抽检等。

(六)必须在现场进行的试验(如混凝土坍落度,路基路面压实度)应由现场监理人员记录并分类保存。

三、试验室记录

除正常的试验报告外,试验室指定专人每天以日志的形式记录试验室工作的情况,包括对承包人试验的监督、数据分析等。试验室负责人每月整理此项记录,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作内容的简单叙述,如做了哪些试验,监督承包人做了哪些试验,其结果如何等。

(二)承包人试验人员情况。试验人员配备与承包人计划所列是否一样,数量和素质是否满足工作需要,增减或更换试验人员的建议。

(三)对承包人试验仪器,设备配置、使用和调动情况记录,需增加新设备之建议。 (四)驻地办试验室和承包人试验室所作的试验报告,除发给送检人员一份外,试验室应保存一份。

(五)驻地办试验室与承包人试验室所做同一种试验,其结果有无重大差异,原因分析。

四、计量与支付记录

计量以监理工程师形成书面认可的工程量净值的清单及附属资料作为支付的依据,为了避免计量与支付工作中发生错误,计量与支付记录建立台账必须充分、清楚地显示出曾计量和累计支付的项目和数额。

(一)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所辖工程项目签署工程量计量单,并保存一份;其签认依据是现场记录和检验结果,并认真地审核计量单中所列的工程量的正确性。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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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挂图标定或表格涂抹的形式表明已计量的工程,避免重复计量。

(二)计量工程师收到承包人的支付申请后,应根据支付申请的附属资料和有关资料进行检查核实,如有重大问题,应尽快到现场或向项目工程师核实,使之与各项目工程师的有关记录和工程实体一致。计量工程师应保存每一期付款证书及附属资料,并用挂图标定或表格涂抹的形式显示哪些项目已经支付,支付的比例等。

五、音像资料

音像资料是作为档案材料永久性保留的历史资料,拍摄中应体现工程实际。有关音像资料内容:

(一)科学试验

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四新成果应用所做的试验照片。 (二)工程质量

1、每道需要自检和监理抽检的工序,其中需要监理旁站的项目应留有视频资料。 2、能体现出高水平的结构物如路基、路面及桥涵构造物的总体或分部, 能体现出结构物宏伟精致、美观的特色。

3、对工程质量较差的项目,指令承包人返工或须补强的工程施工前后对比。 4、能体现不同施工阶段的构造物照片。

5、现场质量检验操作和工程质量的确定或对工程质量分歧点照片。 6、不合格原材料的现场和清除后的现场照片。

(三)能证明或反证未来引起索赔或工程延期的特征照片,能向上级反映将引起影响工程进展的照片。

(四)工程试验、仪器操作及设备情况。 (五)隐蔽工程 1、构造物的基础工程。

2、路基地表清理现场(典型地段)或过湿路段处理现场。 3、台背填土及结合部的实施情况。

4、重要项目钢筋绑扎、管道成型的典型照片。 (六)工程事故

1、工程事故处理现场及处理事故的状况。

2、工程事故及处理和补强工艺,能证实确实保证了工程质量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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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七)安全环保

1、安全环保会议、交底、检查情况。

2、安全环保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3、重要安全环保设备的验收、启用情况。 4、安全环保预案的演练、演习情况。 5、安全环保事故的处理过程。 6、其它安全环保活动情况。

7、其它能反映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及效果的照片和视频。 (八)监理工作

1、重要工序的旁站监督和验收现场监理工作实况。 2、工地会议及参与承包单位的业务讨论会、班前、工后等。

3、被承包单位采纳的建议,证明确有经济效益及提高了施工质量的实物。 4、工程期间重大活动的照片

第十二节 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制度

一、质量缺陷的现场处理

1、当因施工原因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专业工程师和现场监理人员及时制止,并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当因施工原因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驻地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向承包人发暂停施工的指令,并要求其立即书面报告质量缺陷、质量隐患的发生时间、部位、原因及已釆取的措施和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应对处理方案进行审核后报业主批准,对处理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理并预以验收,处理合格、隐患消除后可发出复工指令。

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承包人应在驻地监理工程师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责任做出判定并确定补救方案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和下道工序或分项的施工。

4、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令承包人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二、质量事故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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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当某项工程在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间)出现了质量事故时,可按如下程序处

理:

1、驻地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指令承包人暂停该项工程的施工,同时采取措施保护故现场,组织有关人员绘制事故现场图、拍照、录相等。

2、承包人应立即填写《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单》报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及业主,设单位根据质量事故等级上报有关部门。质量事故报告应详实反映该项工程名称、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处理方案以及损失的费用等。

3、对—般质量事故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事故处理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及承包人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工作。当调查组查明原因,处理方案确定后,监工程师发出复工指令,承包人执行批准的处理方案。

4、若承包人对质量事故的起因与责任提出异议,可邀请上级主管领导、专家组事故调查组进行技术鉴定、事故分析和财产损失的评估工作。在分清事故责任后,监理工程师应明确处理的费用数额、承担比例及支付方式,并将情况抄送或抄报各方。

5、若各方对监理工程师的判定有较大争议,可报请上级机关进行裁决。

第十三节 监理月报制度

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制度是监理机构阶段性监理工作的定期总结,是监理实施情况的及时反馈,是与业主、施工单位等进行沟通交流的重要手段,其内容应客观、准确、翔实、有准对性。主要内容包括:

1.当月工程实施情况 2.当月监理工作情况

3.当月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和合同事项管理等情况统计 4.发现施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5.下月监理工作重点

第十四节 监理其他制度

一、工程管理图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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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重视工程进度的统计工作,做到四表上墙。 1、工程形象进度图。 2、工程分项进度示意图。 3、路线走向示意图。 4、天气情况示意图。

驻地办所管辖施工段的工程图表及进度示意图上墙并及时标明工程进展情况,以利

统计汇总,以便更好的控制工程进度。

二、文函管理制度

1、驻地办行文、用印由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下达的各种指令必须书面化、专业化。

2、文档管理由专人负责,发文和转发文件要亲手交给收件人,并作好签收记录。 3、收文应作好登记,应及时送交负责人批阅处理,并及时归档。

4、业主、总监办、承包人下发上报的有关文件、通知等资料,按照“文件阅办”制度要求,及时签认、处理。

三、监理交底制度

为使监理工作满足各项规范、合同、制度要求,驻地办在工程开工前及施工过程中执行监理交底制度。监理交底的形式包括总监办向驻地办(中心试验室)的交底、驻地办向承包人的交底、驻地办内部监理人员的交底。监理交底应采用书面交底方式,并对交底记录进行签认。

(一)监理交底依据

l、业主和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文件。 2、业主和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服务合同。 3、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

4、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 5、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质量标准、施工规范和试验检测规程。 6、在合同实施过程巾形成的有关会议记录、函电、监理指令和其他文件。 7、招投标文件。

8、监理机构制定的《监理计划》、《监理细则》、各项管理制度等。 9、施工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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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二)监理交底内容 1、驻地办向承包人的交底

监理细则,监理工作方式和流程,监理工作目标,监理分工等。 2、驻地办内部监理人员的交底

监理制度,岗位职责及分工,监理工作方式及流程,施工技术要求及监理要点,控

制措施及方法,旁站巡视事项,监理记录内容等。

(三)监理交底记录

监理交底应填写交底记录,参加交底的双方签字。交底记录应及时归档。

第八章 工程质量监理

第一节 工程质量监理方法

一、工程质量监理依据及任务

依据合同条款、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业主指令性文件及有关会议记录,开展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工程质量监理的任务:监理人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使承包人施工的工程项目符合合同图纸、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

二、工程质量监理组织体系

本项目质量监理组织体系以保证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有效地控制为目的,以驻地监理工程师为主,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为辅监理组织体系。各级监理人员各司其职,按规定的监理程序,对一般工序进行抽检和验收,对关键工序实施旁站,严把工程质量控制关。

三、验收承包人的施工放线

(1)承包人收到测量资料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的方位和数据的复核成果资料。对承包人的施工放线进行复核验收,复核工作可伴随承包人的测量同步进行或先后平行作业,复核频率为从基准点引出的工程控制桩的重点桩位的30%。

(2)复核放线过程中如发现和原始资料或施工图纸有不符情况,应保持原状不动,经总监办复核后报请业主会同设计代表现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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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3)测量精度符合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的要求。

四、现场材料验收

根据试验计划进行验收。

五、施工组织设计

(1)承包人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工程师规定的实施性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2)监理工程师在收到计划后的7天内组织审查,并在承包人修改完善后提出初审意见并上报总监办。

六、设备和试验

(1)开工前检查承包人进场的机具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及生产能力是否能符合合同要求和满足工程需要,对审验不合格的机具令承包人限期撤离工地,并限期补充不足部分。

(2)开工前检查承包人试验室建设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和满足工程需要。

七、审查承包人工程用地

对永久性征地是否全部完成并移交承包人使用进行核查,临时占地亩数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及工程需要,场地位置是否合理,并将调查情况报总监办、业主,以便其协调处理。

八、工艺试验

(1)路基填前压实、软基处理、路基填筑、路面各结构层等均需先进行试验路段施工,桥梁灌注桩、墩柱、上部构造预制梁板和现浇连续梁必须先进行试验桩、试验柱、试验梁板等首件产品的施工,以验证施工工艺、施工方案和设备组合的可行性,避免造成大面积的返工或重大经济损失。

(2)对于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四新成果的应用,认真进行调研,超前召开技术研讨会,研究试验应用方案,并按照制定的方案选取试验段点,先进行认真试验并搞好试验总结,在试验成功的基础上,再进行大面积推广应用。

第二节 工程质量控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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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一、巡视

施工过程中,监理员每天对每道工序的巡视不少于1次,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分工,每天至少巡视工地1次,驻地监理工程师每周至少巡视工地三次。在停工期间,监理人员也应经常巡视工地,每单位不低于每周1次,灾害天气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坚持巡视工地。

巡视时重点关注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是否已批准开工;质量、安全、环保、试验检测等人员及特殊工种技工是否持证上岗;现场使用的原材料或混合料、外购产品、施工机械设备以及采用的施工方法与工艺是否与监理工程师批准使用的一致;质量、安全及环保措施是否到位;承包人是否按规定的检测试验项目、频率、方法和设备进行了质量自检,仪器是否按期标定。

每次巡视后,监理人员将巡视的主要过程、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等如实记录在监理巡视记录上。

二、旁站

对于重要隐蔽工程和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的工程,应视工程情况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其他监理人员进行施工全过程旁站。

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承包人违规操作时,予以制止并责令立即整改;发现施工活动已经或可能危及工程质量或安全时,应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旁站监理人员如实准确地作好旁站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原始资料。

三、测量控制

检查承包人使用的测量仪器是否经过校核标定,审核和抽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测量放线数据、图表及放线成果,并予以批复。

选派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专职负责测量工作,加强测量工作的检查、复核,对放线所依据的基准点、导线点要进行严格检查,并随时检查承包单位的测量记录,对重要工程的测量工作进行复查,如路基路面的线形、高程等组织复核。督促承包单位做好基准点的保护工作,将测绘复核工作做到施工全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施工放线重点桩位按不低于30%频率进行复核。

四、试验、检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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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根据工程检验有关标准和要求,按照确定的现场检验项目、检验标准和检验工作计

划,督促和监督承包单位按照计划如期进行现场检验。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等,监理工程师按照现场抽样检验标准、抽样方法、抽样比例和有关规定,跟踪见证现场取样及送检、试验全过程,严格把好工程投入环节质量关,对抽检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及时下达书面限期退场监理指令,并监督退场,一律不准用于工程。

五、中间交工验收

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自检人员再进行一次系统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测量和抽样试验结果报告,提交分部或分项交工申请。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工程中间交工申请后,应检查:

1、承包人是否汇总了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测量和试验检测结果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序交验单。

2、承包人是否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了分项工程的自检和质量评定。

3、质量保证资料是否齐全。

上述各项符合要求且无严重外观缺陷的项目,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分项工程的中间交工证书。

对完工后进行的功能性试验或整体检测的工程项目(除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外),驻地办试验检测监理人员进行旁站。

六、监理指令性文件

监理工程师通过书面指令性文件对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行控制,它是工程质量控制的手段之一。指令性文件包括: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原材料、混合料配合比、施工方案、施工机械设备等方面的批复文件;当监理工程师发现和确认发生了工程质量事故时,向承包人发出的质量事故通知单;设计变更指令、补充技术标准、要求以及一些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情况通报等等。监理工程师通过指令性文件指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承包人加以注意或改进;提出对质量问题的处理意见或对承包人提出的处理意见的批复等。

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督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隐患或施工问题时,按权限范围下达书面预防指令、限期整改指令或停工指令,并对每一项指令进行过程跟踪逐项落实,且要求承包人对每一项指令给以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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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七、计量与支付

1、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作为计量与支付的先决条件。

2、计量与支付工作中,应做到客观、公正、准确的处理有关问题。计量支付的项目与数量应做到不漏计、不重计、不超计。

3、依据规范规定和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中间交工证书》、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进行计量。

4、对有质量缺陷的工程,虽不影响正常使用和安全,但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工程量予以折减计量,并予以记录备案。

5、依据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计量报表等相关资料,受理工程支付。

6、对承包人申报的工程前期支付、中期支付和最终支付申请进行审核,并签认支付证书,报总监办审核、业主批准。

7、收到施工计量申请后应及时计量,需要现场确认的项目,由承包人、驻地办同时到场签认。

八、工序控制

工程项目和分项工程的开工,由承包单位提出开工报告,驻地办视其开工准备情况,审批后方可开工。

承包人的自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进行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的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序(工艺)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的施工工序不得隐蔽和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不得进行计量支付。

监理主要手段和措施表

序号 原控制项目 材原材料外观检查 料、成1 品、半成品控制 监理手段 实施内容 监理人员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成品、半成品,首先要进行外观检查,看其是否有过期、判断、确认材锈蚀、变质、断裂、或其它外观缺陷。同时料外观质量是还要检查型号、规格、尺寸、包装等是否符否合格。 合要求。 目的 5 8

监理细则

对承包人进场的原材料、出厂合格证明材资料和实物对原材料资料检料、中文标识等要认真检查和核对,看其是应,防止假冒查 否与进场材料标识的规格、型号相对应,各伪劣产品进项技术性能指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承包人进场材料在外观和资料检查合格后,抽样试验 应按规定自检。监理工程师应按批量大小,由驻地办试验室进行抽检。 监理人员对现场正在施工的部位和工序进巡视检查 行不定时的巡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令承包商纠正和整改,对承包商的违规操作或不按方案操作的行为指令改正 监理利用测量手段,对承包人的定位放线、轴线、标高、几何尺寸、垂直度、平整度等平行检查 进行实测检查,对商品混凝土或其它半成品进行现场测试,对工序交接部位进行工序交接复测。 隐蔽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的验收,应按规定进行,先由承包商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验收,监理应进行现场的质量检验和书面签认。 在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旁站监理 人员在现场进行跟踪旁站监理,本工程主要旁站监理的部位和工序,详见旁站监理项目表。 项目和分项的开工,必须由承包商提供出开开工审批 工报告,监理单位视其开工条件情况,审批后方可开工。 保证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合格验收 把好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质量关 控制违纪施工行为 保证工序质量满足设计要求 场。 科学判定材料是否合格 减少因工艺操作产生的质量缺陷 2 工艺 控制 3 程序 控制 工序验收 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的施工工序不得隐蔽和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未经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后,核批的现场签控制工序质量 工程款支付 证和中间工程款支付申请,不予支付承包商工程款。 监理工程师如发现施工现场的违规行为,应以经济手段控制质量 4 指令性文件 监理工程师通及时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要求施工方督促承包商按知 按通知单内容进行整改,施工方必须按通知规范操作 单执行。 5 9

监理细则

施工方的违规行为,监理通知后,不按时整改,或违规行为严重影响工程质量或安全停工复工令 的,监理工程师应发停工令。令施工方停止施工,待整改方案审批后,再发复工令,按整改方案进行施工。 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监理应招集由有关单工地会议 位参加的专题会议,在会议上讨论改进质量的措施和方法,并通过会议文件形式,交流和转达质量工作的信息。 对于复杂的质量问题或施工工艺,报请总监专家会议 办招开专题研讨会,约请专家,根据专家的意见和合同条件,由总监作出初步结论,报业主通过执行。 发挥专家特长,减少工作失误 改进工作质量 以指令严格控制质量 5 专项 会议 第三节、路基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一、路基填筑准备阶段

1、审查承包人的质量自检系统

(1)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计划。 (2)审查承包人质量自检人员配备的数量与素质。

(3)检查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功能与试验设备配备的规格、品种、数量与质量,能否满足正常施工期及施工高峰期进行质量自检的需要。

(4)检查承包人试验室及拌和站质量自检计量系统是否正确、可靠,是否通过上级质量主管部门或有关计量部门的审定与认证。

(5)临时便道是否能确保施工设备、材料、生活用品的供应。 (6)为确保安全施工应要求承包人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 2、路基施工放样

(1) 路基施工前,承包人应根据恢复的路基中桩、设计文件及有关规定进行路基施工放样,钉出路基用地界桩和路堤坡脚、路堑坡顶、边沟、取土坑、护坡道、弃土堆等的具体位置桩。距路中线一定距离沿着路中线一般每隔50m设立控制桩,并注明桩号及路中心线的填挖高度,用(+)表示填方,用(-)表示挖方。

(2)承包人应根据复测放样后的填挖高度进行工程量的复核计算,并将施工放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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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及计算结果填入“路基工程施工放样报检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3、施工机械的检查与审批

(1) 路基开工前,承包人对已进场的路基工程施工机械的品种、规格、型号、配备数量及运行质量进行详细检查,填“进场设备报验单”向监理工程师报检。

(2)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所报检的设备及施工机械,进行逐一检查审批后,方可在工程施工中使用。

4、进场材料的抽检与审批

(1)路基开工前,承包人应检修通往取土场或弃土场的施工便道。 (2)确定取土场土质情况、取土深度、取土方量、运距等情况。

(3)对取土场中可用来填筑路基的土样进行基本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复测,确认质量合格,方可取用。

二、路基填筑施工阶段

1、路基填筑试验段

(1)土方填筑和路基开挖,均要组织进行试验段施工,试验段经批准同意后,再进入正常施工。

(2)通过试验段施工验证路基采取的压实厚度、遍数、机械类型及组合、施工工艺的有效性、合理性、经济性,用于全面指导施工。

(3)审批试验段方案及现场监理时,应注意对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试验段的位置、长度、试验段的具体安排时间;挖、装、运、平、压、测等各个工序的安排;压实设备的类型、数量以及拟进行的压实组合方式;碾压过程中应采用不同的机械组合进行对比,每碾压一遍都要检查压实度等指标以确定达到不同压实度所需的碾压遍数。通过试验段、得出碾压速度、碾压遍数、最佳的机械组合、填料的松铺厚度及松铺系数等数据。

(4)试验段应注意的问题:试验段的现场监理工作以驻地监理工程师为主,试验与道路专业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参加;试验路段位置应选在地质条件、断面形式均具有代表性的地段,路段长度不小于100m;若试验段成功则成为路基的一部分,否则应挖除,重新进行试验;试验段完成后承包人应尽快提交试验段总结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后进行大面积施工。

2、填方路基施工的工程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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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a.填料选择:取土场选定前,要对土场土质进行试验检测,不适宜路基填筑的填料

不得使用。

b.检查松铺厚度:沿纵向每20m设一断面,每断面布设3~5个测点,用水准仪测出各点高程,相对下层标高检查其松铺厚度,不大于试验段每层松铺厚度。

c.压实:根据试验段确定的压实方案分层压实,碾压遍数按工艺试验路段施工结果确定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作为控制参数。以压实速度和碾压遍数控制压实质量,并做好压实记录。压实后,顶面必须稳定,不再下沉、表面平整。

d. 质量检测:主要包括填料、填筑层厚度,路基填筑断面尺寸,填筑层在纵向和横向的均匀度及平整度、压实度。自检合格并报监理工程师验收后方可填筑下一层。

每填筑好一级后,及时修坡防护,以防雨水冲刷。在雨季施工时,注意排水。在填挖交界处,施作一些临时排水沟,避免雨水对整个边坡的冲刷。

填路堤应合理埋设沉降观测点,并按规定进行沉降观测,监测路堤稳定性。本项目特殊路基主要是池塘、稻田区域,根据设计要求,主要采取挖淤换填、粉喷桩加固土桩、强夯处理,施工控制指标及工序按照设计规定执行。 开工前准备 路基工程监理工作流程 审查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情况 审查承包人施工工艺流程 检查机具、人员、试验设备进场情况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召开工前会,承包人汇报开工准备情况, 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监理交付监理程序、技术要求、需注意事项等 符合开工条件批准承包人首件工程开工报告 试验段监理 复核土样试验 检查土源情况 最大干密度及最佳含水量的确定 6 2

监理细则

施工监理 工机具组合,最佳施工段长度 松铺厚度,压实度检查 试验路段合格,批准承包人正式开工,并将试验路段作为工程的一部分 检查路线范围内场地清理压实情况 检查松铺厚度、土料质量、清除不合格土料 逐层逐段按规定频率检查压实度,定期检查(如3层) 路基几何尺寸 逐层逐段检验合格签认,并进入下道工序 程验收 检查承包人的恢复放样 路基整修特别注意路槽各部位几何尺寸、平整度及弯沉 检测 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检验合格由监理工程师签认,资料汇总归档,同意路面基层施工 三

第四节 路面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根据设计图纸,本工程主线路面结构为: 面层:5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 基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

底基层:15cm*2石灰土10%(外掺4%土凝岩)。

路面施工中,我们将从以下方面进行路面工程质量监理控制:

一、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的施工

1、原材料控制、配合比设计与混合料拌和

(1)不同类别和不同规格的材料必须分开堆放,并应设立牢固的分隔墙。 (2)督促承包人搞好配合比设计,包括拌合站调试生产配合比,进行验证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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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严格按照批复的配合比进行施工。

(3)拌合设备的产量应能满足摊铺机以规范规定行走速度连续摊铺的施工要求。 (4)拌和料的含水量应根据环境温度不同,应比最佳含水量大1-2%,使混合料运到现场摊铺、碾压时的含水量不小于最佳值。

(5)在拌和站应设试验室,并设专职试验员对混合料的水泥剂量、含水量和碎石级配等指标进行随时检测。

2、混合料运输

(1)混合料的运输能力在满足拌和设备产量的前提下,还应考虑运距、路况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并留有充分的余地。

(2)运料车应尽量选择运输能力大的车辆,以减少摊铺机的换车次数。 (3)车上的混合料应进行覆盖,以减少水分损失。

(4)每车料的发料单上应有确切的出场时间,如因中途堵车或车辆故障初凝时间内不能及时到达摊铺现场的混合料应予废弃。

3、混合料摊铺

(1)摊铺之前应校核钢丝的高程是否准确,并检查钢丝的挠度是否小于2mm。 (2)摊铺前,下承层应清扫洁净并保持表面湿润,避免下承层吸收拌和料的水分,使混合料下部1-3cm内缺水而造成强度较低。

(3)摊铺时,应设专人组织自卸车卸料,避免自卸车撞击摊铺机。卸料过程中运料车应挂空挡,靠摊铺机推动前进。

(4)在运料车卸完料换车时,摊铺机应减速摊铺混合料,保证在下一运料车卸料之前,摊铺机不中途停机。

(5)为避免摊铺时混合料离析,应采用两台摊铺机一前一后相隔约10-20m同步向前摊铺混合料,并一起进行碾压。

(6)在摊铺机后应设专人消除粗细集料离析现象,特别应铲除局部粗集料窝,并用新拌混合料填补。

(7)施工横缝应采用直接缝,前一施工段末端的压实度、纵断高程、平整度等指标应符合规范要求。

(8)两层连续摊铺必须控制施工路段长度,确保在下层水泥终凝前完成上层摊铺碾压。

4、混合料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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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1)在水泥稳定碎石基层边缘打好厚度控制支架,根据松铺系数计算松铺厚度,

决定控制线高度,挂好控制线。

(2)摊铺后,应及时进行碾压。每台摊铺机后压路机应紧跟碾压,碾压段落长度一般为50-80m。碾压段落应层次分明,设置明显的分界标志。

(3)碾压应在结构层全宽范围内进行,直线和不设超高的平曲线段,由两侧路肩向路中心碾压;设超高的平曲线段,由内侧路肩向外侧路肩进行碾压。碾压时左右应重叠20cm,前后应超过两施工段的接缝处。

(4)严禁压路机在已完成的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调头或急刹车,保证稳定土层表面不受破坏。

(5)碾压应保证在拌和后2小时内进行完毕,并达到要求的密实度,同时没有明显的轮迹。

5、接缝处理

(1)纵缝。两台摊铺机梯队施工时的纵向接缝应采用斜接缝,压路机跨缝碾压时一次碾压密实。

(2)横缝

①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摊铺时,应连续作业,如因故中断时间超过2h,则应设横缝;每天收工之后,第二天开工的接头断面也要设置横缝;

②横缝应与路面车道中心线垂直设置,接缝断面应是竖向平面;

③压路机碾压完毕,沿端头斜面开到下卧层上停机过夜;第二天将压路机沿斜面开到前一天施工的基层上,用三米直尺纵向放在接缝处,定出基层面离开三米直尺的点作为接缝位置,沿横向断面挖除坡下部分混合料,清理干净后,摊铺机从接缝处起步摊铺;

④压路机沿接缝横向碾压,由前一天压实层逐渐推向新铺层,碾压完毕再正常碾压; ⑤碾压完毕,接缝处纵向平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6、成品的养护

(1)在碾压结束后,应随即进行检测,合格后应立即进行养生。养生应采用透层撒布养生或土工布覆盖,采用土工布覆盖要不断洒水以保持湿润。

(2)不管是下基层还是上基层水泥稳定碎石,都应在7天养生结束后,并经成型检测合格后方可铺筑上基层或沥青砼面层。

(3)在养生期间,除洒水车外,应封闭交通。对于确实不能封闭的路段,应限制重车通行,且车速不应超过3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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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4)基层养生完毕后,应尽快铺筑沥青面层,避免基层长期暴晒,以免开裂。

二、沥青混凝土的施工

1、原材料控制、配合比设计与混合料拌和

(1)不同类别和不同规格的材料必须分开堆放,并应设立牢固的分隔墙。 (2)督促承包人搞好配合比设计,进行验证试验,包括拌合站调试生产配合比,严格按照批复的配合比进行施工。

(3)为了保证摊铺机能够以规范规定的最低行走速度连续摊铺,所选用的拌合设备的产量应满足施工要求。

(4)在拌和机附近应设试验室,并设专职试验员对混合料的沥青剂量和碎石级配等项指标进行随时检测。

2、沥青混合料的拌合

沥青混凝土的拌和根据试验路段的生产配合比进行施工,要求配料计量准确无误,进入拌和机的材料清洁、干净、无杂物和泥块。

(1)拌和站设置的位置运输条件良好,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便于加强环境保护、消防和安全工作。

(2)拌和机能分口、分级上料、计量准确、拌和均匀、自动调控自动记录。 (3)沥青采用导热油加热,沥青加热温度、矿料加热温度、混合料出厂温度控制在规范要求范围内。

(4)拌和站设置工地试验室,及时对沥青混合料进行试验、检验。正式拌和前先进行试拌,全面取样进行马歇尔稳定试验,检验矿料级配及沥青含量的合格性,如不符合要求进行调整。

正式拌和后,每天取两次试样进行试验,检验矿料级配、沥青含量,马歇尔稳定度、流值、密度、空隙率、饱和度等指标。派专人检查沥青拌和料质量,对于生产出的沥青混合料温度每车进行检验,必须使所有集料颗粒全部裹复沥青结合料,并以沥青混合料拌和均匀为度,并目测每车料质量,一旦发现花白料、焦料及离析现象就立即停止拌和,找出原因并予以处理,对不合格的沥青混合料坚决废弃。

每天结束后,用拌和楼打印的各料数量,以总量控制,以各仓用量及各仓级配计算平均施工级配、油石比与施工厚度和抽检结果进行校核。每周分析一次检测结果,计算油石比、各级矿料通过量和沥青混凝土物理力学指标检测结果的标准差和变异系数,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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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验生产是否正常。

3、沥青混合料的运输

(1)要求承包人配备足够数量的运输车辆,保证摊铺时摊铺机前面常保存有4~5辆待卸车。

(2)要求所有的施工运输车辆性能良好,防止运料过程中车辆出现问题。 (3)运输车辆的车厢应清扫干净,并洗刷油水混合物,严禁有泥沙或其它杂物残留车厢;为防止沥青混合料与车厢板粘结,建议在车厢侧板和底部涂1∶3的柴油水混合液。

(4)要求所有的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双层蓬布或棉被覆盖设施,以便保温或避免污染环境。

(5)对于运输至现场的所有车辆均应检查沥青混合料的质量,检查混合料的颜色是否一致,有无花白料及结团或严重离析现象,温度是否在容许的范围内。如混合料的温度过高或过低,予以废弃不用,已结块或已遭雨淋的混合料也应废弃不用。

4、沥青混合料的摊铺

(1)处理下承层。彻底清扫、冲洗下承层的污染物,砂浆和其它浮渣应用钢刷擦清。下承层的坑槽、松散和其它病害应按规定用沥青混合料修补。对下承层的标高、横坡、平整度要进行检测,对影响质量且无法在上面层消除的缺陷地段进行调平。

(2)摊铺。严格控制摊铺温度,对于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混合料坚决予以废弃。每次摊铺前,摊铺机应调整到最佳状态,调试好螺旋布料器两端的自动料位器,并使料门开关、链板送料器的转速相匹配。螺旋布料器的料量以略高于螺旋布料器的中心为度,使熨板的档料板前后混合料在全宽范围内均匀分布,避免摊铺出现离析现象,并随时分析、调整粗细集料是否均匀,检测松铺厚度是否符合规定,以便随时进行上述各项调整。摊铺混合料前,应预热熨板到规定温度(不低于100℃),摊铺时熨平板应采用中强等级,使初始压实度不小于85%,摊铺机熨平板必须拼接紧密,不许存有缝隙,防止卡入料将路面拉出条痕。

连续稳定的摊铺,是提高路面平整度的最主要措施,摊铺机的摊铺速度应根据拌和机的产量、施工机械配套情况及摊铺厚度予以调整选择,做到缓慢、均匀不间断摊铺。

摊铺的混合料未压实前,施工人员不得进入踩踏。特殊情况下,允许用人工找补或更换混合料,缺陷严重时予以铲除,并调整摊铺机或改进摊铺工艺。摊铺过程中随时检测调整松铺厚度,确保松铺厚度偏差在0~3㎜以内。目测混合料的质量(包括拌和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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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量和配合比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严禁料车撞击摊铺机,料车应在离摊铺机前沿20㎝处停下来,调为空档,由摊铺机靠上并推动料车前进。随时观测摊铺质量,发现离析或其它不正常现象及时分析原因,予以处理。料车在摊铺区洒落的散料必须及时清除。

摊铺施工过程中遇雨时,立即停止施工,并清除未压实成型的混合料,遭雨淋的混合料予以废弃,不得卸入摊铺机摊铺,雨后在下承层未充分干前,不得继续摊铺。

5、沥青混合料的碾压

(1)沥青混合料的压实是保证沥青面层质量的重要原则,在保持碾压温度并在不出现推移的前题下尽可能早压,碾压按“紧跟、慢压、高频、低幅”的原则进行。

(2)碾压温度、速度和遍数应严格按规范执行。

(3)碾压必须均衡、连续进行,防止温度变化导致压实度变化,影响压实度和平整度。碾压应从路边缘向内30~40㎝处开始,以防止沥青混合料挤出,同时允许外侧边缘沥青冷却产生稳定的剪切区,以利于压实。

(4)采用振动压路机压实改性沥青混合料路面时,压路机轮迹重叠宽度不应超过20㎝;当采用静载压路机,压路机轮迹应重叠1/3~1/2的碾压宽度。

(5)改性沥青混合料碾压时,要求承包人指定专人负责指挥协调各台压路机的碾压路线和碾压遍数,使铺筑面在较短时间内达到规定的压实度。碾压长度一般控制在30~50m之内。

(6)碾压后的路面在冷却前,任何车辆机械不得在路面上停放(包括加油、加水的压路机),并防止矿料、杂物、油料等落在新铺的路面上。路面冷却至50℃才能开放交通。

6、沥青混凝土施工常见问题及处治

通过对以往我们监理类似工程总结的经验及近年来国内一些研究表明,沥青混凝土施工中常出现以下问题,在该项目施工中我们将严格要求,避免出现该类问题。

(1)沥青路面温缩和反射裂缝

沥青材料在较高气温条件下,具有良好的应力松驰性能,保证温度升降产生的变形不致于产生过高的温度应力。但在冬季气温骤降时,沥青混合料的应力松驰赶不上温度应力的增长,同时劲度急剧增大,超过混合料的极限强度或极限拉伸应变,便会产生开裂。这种情况在沥青面层与基层的结合不够好,可允许有一定自由收缩时更易发生,这是一次性降温造成的温度收缩裂缝。另一种情况是,温度反复升降导致温度应力疲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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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混合料的极限拉伸应变(或劲度模量)变小,加上沥青的老化使沥青劲度增高,应力松驰性能降低,故可能在比一次性降温开裂温度更高的温度下就已开裂,同时裂缝是随着路龄的增加而不断增加。这一类温度裂缝实际上包含了温度应力疲劳的因素在内,因而也叫做温度疲劳裂缝。这些温缩裂缝是横向裂缝的主要形式。

另一类横向裂缝是反射性裂缝,反射源包括沥青路面以下半刚性基层的收缩裂缝,这些裂缝在交通荷载或温度作用下,由下层逐渐反射到表面。它既可能是由于裂缝处应力集中使裂缝逐步发展到表面,但大多数则表现为从表面首先产生,向下延伸,也可能是由于车轮荷载使下层开裂处产生过大的弯沉,引起面层应力超过路面强度而成为裂缝的发展源。因此,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关于水稳类基层强度的设计进行水稳类基层无侧限抗压强度的设计,满足设计要求即可,不宜追求高强度。同时,严格控制基层无机结合料的细集料数量。另外,严格控制养生时间,做到洒水保湿养生至少7天以上,保证下一结构层施工前的保湿。

(2)水损害破坏

沥青路面的水损害破坏,是指在沥青路面内部存在水的条件下,经受反复交通荷载和温度胀缩的作用,一方面水分逐步侵入到沥青与集料的界面上,同时由于动力水的作用,沥青膜逐渐从集料表面剥离,并导致集料之间的粘结丧失而使路面发生破坏。目前,很多沥青路面空隙率大,透水和蓄水情况较普遍,水损害破坏问题相当严重,在多雨地区,雨季或春融季节路面唧浆、松散、坑槽成为最严重的破坏形式。因此,应严格控制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级配,应严格控制压实度,特别是空隙率指标。

(3)路面表面功能不良

沥青路面的主要表面功能是平整度和抗滑性能,要求表面平整粗糙,即较大的宏观粗糙度和微观粗糙度。其中微观粗糙度取决于粗集料的耐磨光性能,宏观粗糙度取决于路面构造深度,这些均与沥青混合料的材料和级配直接相关,车辙与生产配合比控制和施工压实有直接关系。很多沥青路面由于矿料级配不良,面层空隙率大,路面透水及沥青老化快,从而导致抗滑性能不足和耐久性差,通车后随着重载交通和渠化交通,极易出现车辙。因此,应注意对级配的控制和摊铺、碾压等施工工艺的控制,提高路面的平整度和抗滑性能。

以上这些问题,虽然损坏的程度有所不同,但普遍存在,因此,加强对沥青及混合料的材料、配合比和施工工艺的控制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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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三、土路肩及路缘石施工

1、路面铺筑完成后,进行路肩培土的施工作业。

2、路肩培土的施工工艺及要求参照《路基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图纸要求。

3、土路肩施工

(1)施工前应按图纸逐桩测量其施工标高及应有宽度,当不符合图纸规定时,应进行修整;土路肩的压实度符合设计要求,同时路基边坡整修应符合图纸要求。

(2)路肩填土压实可采用小型夯实机具,分层厚度不应大于20cm。 4、路缘石(混凝土预制)

(1)混凝土应按试验确定的配合比进行拌制及预制,路缘石的质量符合图纸规定要求。

(2)路缘石埋设的槽底基础和后背填料应夯击密实,压实度符合图纸要求。 (3)安砌缘石时应钉桩拉线,务必使顶面平整,线条直顺,曲线圆滑美观,埋砌稳固。路缘石铺设完毕后,对直顺度、缝宽、相邻两块高差及顶面高程等指标进行检测,不合格路段重新铺设。

第五节、路基路面排水、防护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一、坡面排水施工

1、边沟施工监理要点

(1)边沟应按图纸规定施工,与涵洞顺接。

(2)平曲线处边沟施工时,沟底纵坡应与曲线前后沟底纵坡平顺衔接,外侧边沟根据超高值适当加深,在坡顶时可不加深边沟。

(3) 边沟的加固:应根据设计要求对边沟采取加固措施;采用浆砌片石铺砌时,砌缝砂浆应饱满,保证沟身不漏水;若沟底采用抹面时,抹面应平整压光。

2、截水沟施工监理要点

(1) 截水沟应按照设计要求修建,截水沟出水口与自然沟或桥涵进水口平顺衔接,必要时须设置排水沟、跌水或急流槽。

(2) 截水沟应严格按照图纸要求进行严密的防渗和加固。 3、排水沟监理要点

当排水沟、截水沟、边沟因纵坡过大产生水流速度大于沟底、沟壁的容许冲刷流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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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应根据图纸要求采用边沟表面加固措施。

第六节、 交通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一、交通标志工程

(1)基本要求

①、交通标志的制作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 5768-2009)和《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279-2004)的规定。

②交通标志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应损伤标志面及金属构件的镀层。 ③标志的位置、数量及安装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④大型标志的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大型标志柱、梁的焊接部分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的质量要求,无裂缝、未熔合、夹渣等缺陷。

⑤标志面应平整完好,无起皱、开裂、缺损或凸凹变形,标志面任一处面积为500mm×500mm表面上,不得存在总面积大于10mm2的一个或一个以上气泡。

⑥反光膜应尽可能减少拼接,任何标志的字符不允许拼接,当标志板长度或宽度、圆形标志的直径小于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时,底膜不应有拼接。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按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 (2)实测项目 交通标志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5。当边长尺寸大于1.2m标志板外形尺寸(mm) 1 时允许偏差为边长的±0.5% ;三角形内角应为60°±5° 标志底版厚度(mm) 2 不小于设计 钢卷尺、万能角尺、卡尺:检查100% 检查方法和频率 标志汉字、数字、拉丁字应符合规定字体,基本字高字体与标准字体对照,字高的字体及尺寸(mm) 不小于设计 反射膜等级符合设计。逆反用钢卷尺:检查10% 3△ 标志面反光膜等级及逆反射系数值不低于《公路交通反光膜等级用目测初定。便射系数(cd·lx-1·m-2) 标志板技术条件》(TJ/T 279)携式测定仪:检查100% 规定 4 标志板下缘至路面净空高+100,0 用直尺、水平尺或经纬仪: 7 1

监理细则

度及标志板内缘距路边缘距离(mm) 5 6△ 7 8 立柱竖直度(mm/m) 标志金属构件镀层厚度(μm) 标志基础尺寸(mm) 基础混凝土强度 ±3 标志柱、横梁≥78,紧固件≥50 -50,+100 在合格标准内 检查100% 垂线、直尺:检查100% 测厚仪:检查100% 钢尺、直尺:检查100% 基础施工同时做试件每处一组(3件):检查100% (3)材料监理要点 ①所用材料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抽检合格批准使用。

②单块标志板原则上不允许拼接,确有困难时监理工程师可根据板面设计的具体情况与承包人一起确定分割位置。并确定拼装方案。

③反光膜尽可能减少拼装,并按反光膜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宜采用搭接上膜压下膜。 ④标志面对逆反射材料应满足规范要求的光度性能、色度性能、耐气候性能、耐盐雾腐蚀性能、耐溶剂性能、抗冲击性能、耐弯曲性能、耐高低温性能、附着性能的指标。

⑤混凝土工程的配合比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验证批复,进场材料应抽检合格。 ⑥所用钢件采用热浸镀锌进行抗腐处理,确保镀锌厚度满足要求镀锌均匀不剥离不凸起。

(4)质量监理要点

①检查施工放样确保放样准确不侵界。

②基础混凝土施工应注意锚固螺栓的预埋。位置准确且水平埋置。 ③钻孔、冲孔和焊接应在钢材镀锌处理前完成。

④支撑结构应采用吊车安装,承包人应将安装方法上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安装时设置预拱门式为50mm悬臂为40mm。

⑤标志板应在车间剪裁或切割,固定所用槽钢应在粘反光膜前焊接好,反光膜应伸出上边缘并紧密粘贴。

⑥标志安装应与交通流方向几乎成直角,为消除眩光,路侧标志应向后旋转5°,门或标志应沿垂直轴线向旋转1°。

⑦安装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按照标志制造商建议的方法对所有标志进行清扫。

⑧每块标志牌安装前监理工程师对标志板间的材料,内容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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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满足要求并无任何缺陷,安装完成后认真检查紧固程度。安装角度及位置,确保在白天和夜间条件下标志的外观视认性、颜色、镜面眩光等,满足使用要求。

二、交通标线工程:

(1)基本要求

①路面标线涂料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 280-2004)的规定。 ②路面标线喷涂前应仔细清洁路面,表面干燥,无起灰现象。

③路面标线的颜色、形状和设置位置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2)实测项目 路面标线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6000 1 标线线段 长度(mm) 4000 3000 1000~2000 400~450 2 标线宽度(mm) 150~200 100 标线厚度(mm)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50 ±40 ±30 ±20 ±15,0 ±8,0 ±5,0 湿膜厚度计:干膜用水平尺、塞尺或卡尺,抽检10% 钢卷尺:抽检10% 钢尺:抽检10% 钢卷尺:抽检10% 检查方法和频率 常温型(0.12~0.2) -0.03,+0.10 3△ 加热型(0.20~0.4) -0.05,+0.15 热熔型(1.0~4.50) -0.10,+0.50 4 标线横向偏位(mm) 9000 5 标线纵向 间距(mm) 6000 4000 3000 6 标线剥落面积 ±30 ±45 ±30 ±20 ±15 检查总面积的0~3% 钢卷尺:抽检10% 4倍放大镜:目测检查 7 3

监理细则

7△ 反光标线逆反光系数 (cd·lx-1·m-2) 白色标线≥150 反光标线逆反射系数测黄色标线≥100 量仪:抽检10% (3)材料监理要点 ①各种材料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的技术标准,且经监理工程师抽检合格批准使用。 ②材料应满足耐久性使用的要求,且有合适的施工机械与之配套。 ③生产厂商应提供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及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 ④为保证施工过程的质量,应用湿膜厚度梳子校核道路路面的湿膜厚度。 (4)质量监理要点

①检查路面清洁程序及干燥程度,不得污染并应处于干燥状态。

②在旧沥青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上施作标线时,先喷涂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热熔底油加涂料,以提高黏结力。

③检查施工放样确保图案、形状、位置准确、线形流畅,并与路道线形相协调。 ④监理工程师应同承包人对标线设计进行认真复核,确保设计满足规范要求,并与现场情况吻合。

⑤检查喷涂机具性能,热熔涂料加热温度。玻璃珠的加入量及均匀牢固程度。 ⑥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标线的顺直、平整、光洁、均匀、厚度等指标的检查。

第七节、绿化环保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一、绿化工程监理要点

1、监督和督促承包人组织一期工程单位和房建单位抓紧移交绿化场地,所填种植土不得含有施工垃圾,厚度、土质酸碱性等指标应满足苗木种植要求,保证绿化单位进场后能立即进行场地交接并组织施工。场地交接前,监理办要书面通知绿化单位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对一期工程和房建工程的预埋管线和隐蔽物验收合格后一并交绿化单位看管。

(1)检查承包人资质及管理人员到位情况,要求承包人至少配备一名专业园林工程师作为绿化技术指导或代理人,督促承包人及时上报工程总体开工报告和施工组织设计,并审核其施工程序、进度计划、人员和设备数量、安全保证措施、防治路面污染环保措施等是否科学合理,满足本工程需要。

(2)待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后,立即组织监理和承包人对设计图纸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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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行现场核对,发现问题和不符之处,应提交设计单位作变更设计。

2、施工过程控制

(1)场地交接后,要求绿化单位抓紧对场地的原地面进行复测,将检测结果上报驻地办复测。

(2)要求承包人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绿化地整理、表土填筑、按图放线等工作。挖掘种植穴、槽时尽量避免使用大型机械等可能损害埋设管线的行为,若交接后出现损坏则由绿化单位承担责任。

(3)要求承包人加强对进场苗木的控制力度,按照设计规格从胸径、树高、枝下高、冠幅、冠高和土球等六个方面来控制,苗木要有检疫部门出具的无病虫害检验证明,膨化鸡粪要有正规厂家的出厂证明、合格证和肥料含量的委托试验报告。

(4)要求承包人严格按图纸的布置和种植种类要求,在有利于种植的季节进行施工,提示承包人在苗木运输、假植、浇水、排涝、临时支护、修剪等施工、养护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重大和重要问题要及时报告业主。

(5)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目标对工期进行控制,当工程进度滞后于计划并超出允许范围时,指令、督促承包人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改善,当或承包人措施不力时,在报业主批准后,对相关单位或人员采取相应合同措施。

(6)加强安全方面的控制,绿化工程与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等施工项目交叉施工,要求各单位设置专职安全人员保障施工安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醒目施工警示标志,避免因交叉施工造成安全事故。

(7)加强环保控制,运苗等施工车辆必须持有统一的车辆通行证,不得随意更换车辆,车辆上路前必须做好清洗轮胎、漏油检查等处理,施工中不能污染路面,不得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8)按监理程序进行工程验收,资料不全或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不予验收。 (9)所有项目施工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向业主申请交工验收,接管单位认可后填写交工证书。进入缺陷责任期后,仍然由绿化承包人负责养护管理。

(10)按照合同规定,待缺陷责任期完成后,进行竣工工程量核查。 3、绿化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1)种植土回填控制要点

缺少适合植物生长的种植土的区域内及斜面上的框架结构,都需要更换或回填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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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土,回填要注意控制以下几点:

a.运进场内种植土要肥沃,无石块、杂物、垃圾、有害植物生长的其它杂物。 b.运输车停至施工地段准备卸土时要做好安全警示工作。

c.往绿化带内填土不要将土撒在路面上,撒到路面上的要随走随清理。 d.往坡面框架结构填土时,要将土全部填入固土袋中,并要求将袋固定好,防止雨水冲刷。

e.所有回填的种植土一定要施有机肥做底肥,避免二次施肥,即浪人力,又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2)定点放线工作的控制要点

平坦地区有成排成行的苗木和有图案的地方,按照图纸要求放线、打点,苗木种植时加以控制,保证成型后的苗木成排成行、图案清晰。

(3)植被种植施工应注意事项:苗木种植前的修剪

a.种植前应进行苗木根系修剪,宜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并对树冠进行修剪,保持地上地下平衡。

b.枝条茂密的球状灌木,可适量分枝,并进行球型控制。 c.分枝明显,新枝着花芽的小灌木,应顺其树势适当修剪。 (4)绿化苗木起掘

起掘苗木的质量,直接影响树木栽植的成活率及绿化效果。起掘方式根据不同树木及树龄、移植季节、运输远近、土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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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第九章 工程费用监理

第一节 投资控制的工作任务与方法

(一)工程量清单的管理

1、熟悉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掌握工程具体项目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及计量方

式和方法。

2、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准许,一切计量工作都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测量完成。凡超过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的任何长度、面积和体积都不予计量。

(二)工程量清单的变动

按合同规定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变动。 (三)计量原则

1、现场工程计量应本着按合同合理、准确、及时的原则进行; 2、工程质量不合格者,严禁计量; 3、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计量;

4、按合同文件及施工图纸的规定,测算出每一个支付项目的总额,作为控制计量的红线。设计变更一经批准,应随时修改计量红线,各计量累计额不得超过计量控制红线规定额。

(四)工程计量的条件与方法

1、工程达到规定计量单位或时间时,承包人提出计量申请资料,监理工程师予以审查,符合要求时给予计量。

2、工程计量必须具备完整的质量检测资料。 (五)工程支付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1、全面、系统、正确掌握合同规定的支付范围、条件、方式、时限等要求,防止重计、多计、超规定时限支付、超前支付等造成的业主经济损失。

2、支付依据正确和有效。各支付依据资料齐全,计算方法正确。单据、保险、保函等证明文件出具单位资质和时间有效,避免因资料等支付依据不准确或证明失效或无效导致的风险。

3、严格岗位责任,加强工程支付的计算复核,每项支付均应实行计算、复核双人制,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和定期阶段性全面复核制度。

4、监督承包人按合同规定使用预付款。承包人不得将预付款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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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支出。如经查实承包人滥用预付款,应报总监办通知业主收回。

5、保证按规定时限要求审查和签发承包人工程支付申请的同时,按规定比例和时间办理扣回开工预付款、材料设备预付款、保留金和其它合同规定的费用。

6、不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办理代扣、代罚、代交、代付等没有合同规定依据的费用支付,也不应执行这类任何指示和规定。

第二节 计量支付工作程序

(一)驻地办的主要任务

1、督促各承包单位按时办理计量与支付,落实现场计量工作程序。 2、严格审核工程计量,确保工程量计量与支付的准确和及时。

3、配合业主及总监办搞好计量支付方面业务培训、考核以及专项检查工作。 (二)驻地办监理工作程序

1、现场监理人员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项目工程量进行准确计量,并签认工程量计算资料。

2、驻地办各专业工程师及时会同承包人进行工程计量,并协助合同计量工程师审核、签发《工程量确认单》,不得无故拖延。

3、驻地办合同计量工程师负责审核承包单位所报送的支付证书,无误后提交驻地监理工程师审阅。具体包括以下工作:

(1)开工后根据总监办提供的表式,负责向承包单位介绍计量支付统一表式编制方法。

(2)随时指导承包人按时填制支付证书,使支付证书规范化,并督促其按时上报。 (3)审查《工程量确认单》填制是否规范、工程量是否准确,经常深入施工第一线,对照《工程量确认单》核查工程完成情况;如果有疑问应及时向项目工程师了解情况,必要时有权暂缓有疑问的工程项目的支付。

(4)审查开工预付款、材料预付款申请及相关资料,并按合同及时办理相关款项的支付与扣回。

(5)参与研究与计量支付有关的合同问题,审查其它与计量支付有关的资料。 (6)办理被总监办否决的支付项目的回扣工作。 (三)时限要求

本项目工程款支付周期为1个月,参与当月支付的项目工程量的计量截止到20日,工程计量工作随着工程项目的完成跟踪进行,所有参与计量的工程项目满足规定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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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件,承包人应汇总当月监理工程师确认的中间计量单(工程量确认单),以及计量要求的检验检查资料于每月23日前一并上报驻地办。

驻地办合同计量工程师以及负责该项工程监理的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计量资料,并签认中间计量单(工程量确认单),交驻地监理工程师核查后于每月26日前上报总监办。

(四)支付报表的内容和份数

1、承包人每月认真做好支付证书,按规定将支表完成报驻地办一式8份,全部打印,经驻地办审查后报总监办,总监办审查签字后报项目办。项目办领导签字后,返还承包单位、驻地办、总监办各一份。

2、工程量确认单由驻地办项目工程师审核签字,一式四份,总监办、驻地办和承包单位各保留一份,另一份随支付报表一起报项目办。驻地办计量工程师首先对工程量确认单进行复核签字,再进行支付证书的复核。

3、中间计量单原件由承包人负责保存,中期支付证书8份签认部分均要求手写,不得采取打印或签字后复印的方式办法,对纸面存在污渍或字迹不清晰的监理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六)工程量清单无支付项目的支付

因工程变更设计发生工程量清单上未列明或无报价的项目,按程序报批后可视为漏项。清单漏项单价的议定应按合同文件专用本的规定,由驻地办和总监办初审后,提交业主批准后方可进行支付。

(七)精度要求

计量支付证书中单价、百分比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合价及金额精确至元。钢材重量精确到kg,土方工程数量精确到m3,灌注桩、护栏长度精确到m,涵洞按实际长度,砼、砌石工程数量精确到0.1m3。路面工程底基层、基层、透层、面层面积精确到m2。

(八)中间支付错误的处理

1、承包人未能按时限上报支付证书的,一律转入下一期办理。

2、承包人提交的支付报表应是准确无误的,如有错误应在监理工程师指出的当日修改完毕并报送监理工程师,最晚不得超过次日;无论何种原因,均不能超越规定的提交时限。

3、承包人负责计量支付工作的人员应是称职的人员,如连续三期均不能做到准确无误或其工作不能使监理工程师满意则视为不称职,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项目经理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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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行人员调整。

第十一章 安全监理工作

一、安全监理组织及人员配备计划

(一)安全监理组织

1、驻地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其他监理人员为间接责任人。 2、按合同要求配备安全监理人员,配备安全监理工程师。

二、安全监理内容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1、组织监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确定工作内容

(1)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派出能满足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的相关监理人员进驻现场。明确各级监理人员安全职责范围,与建设单位建立正常的工作程序和联系渠道。

(2)熟悉掌握合同文件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并按照监理计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的内容,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进入工地现场的自身安全教育。

(3)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会,了解设计对结构安全的技术要求和施工过程的安全注意事项。

(4)驻地办编制安全监理细则。 (5)驻地办审核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6)审查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资质。 (7)核查进场机械设备及安全设施。

(8)审查工程开工申请报告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员数量配备情况。

(2)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等是否健全和完善。

(3)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之间签订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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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4)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5)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控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定

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3、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设备、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现场的报验手续。 4、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5、审查施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审查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

(二)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在施工阶段,当施工单位对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按原程序重新报审。

2、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结果记入监理日志。主要内容包括:

(1)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2)抽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

(3)抽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4)抽查施工前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3、项目监理机构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由监理人员签收备案。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5、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6、审查施工单位填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签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7、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其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专项检查。

8、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检查记录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 (三)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对已完工程进行工程质量评估,并及时提供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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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理工作总结。

2、按照总监办要求根据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条文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完工工程的实物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整改的结果进行复验合格的基础上,向建设方提出竣工验收的建议。协助建设方组织竣工验收。

三、安全监理的依据

1、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各政府职能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程、规定等;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4、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件; 5、其它安全管理规范性文件。

四、安全监理工作措施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工作措施

1、协助业主与承包人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

2、审查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审验承包人是否与相关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协议和施工许可手续。

3、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承包人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4、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生产紧急预案。

5、审查电工、焊工、架手工、起重机械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承包人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6、督促承包人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7、督促承包人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8、督促承包人做好安全督促手续和做好安全管理资料正式建档,做好围挡封闭、三通一平工作,生活设施按文明施工标准设置,牌图配备齐全。

(二)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措施

1、督促承包人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工程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相关要求编制总体安全生产方案和专项安全生产方案,并对方案进行审查。

2、督促承包人对安全生产管理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监督其管理体系运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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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3、督促承包人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落实各

项安全生措施。

4、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承包人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业主。

5、督促承包人进行安全自查工作,组织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6、复核承包人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认,不得投入使用。

7、安全监理人员对高危作业、危险部位、关键工序实行旁站检查。

五、安全监理的工作方法

1、现场巡视

对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巡视,对施工安全重点部位重点检查,出现安全隐患以口头或书面指令承包单位限时纠正。

2、危险部位旁站监理

检查承包单位安全员是否在场,上岗人员有否上岗证,操作有否按操作规程施工,安全保护、防护措施有否到位,材质、设备有否达到标准要求。

3、核查

对承包单位安保体系、安保计划、文明施工组织设计、工地安全检查制度,制定和实施进行核查和检查,检查为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

4、签证、验证

对承包单位采购的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防护用品进行检查验收签证。对各类设备、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验收。

5、书面指令

书面指令是安全监理的重要举措,当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安全隐患,监理将针对问题,按有关规定、标准作出书面指令,开出限期整改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六、安全专项方案审查重点

(一)土方工程

1、土方工程的开挖和填筑必须按照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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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2、施工前必须清除地上障碍物,并勘定地下工程、管线的准确位置,做好标识,

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严禁使用机械对地下管线进行探察。

3、土方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从上而下开挖,人工挖土两人操作间距横向不得小于2m,纵向不得小于3m;禁止采用挖空底脚方法开挖土方或者不良地质岩石。

(2)明挖放坡宽度必须大于土质自然破裂线宽度;开挖深度1.5m以上且无条件

放坡的,必须设置固壁支撑。固壁支撑应经过安全验算并随挖深增加。

(3)坑、槽、沟边缘1m以内不得堆放弃土、机械或者其他杂物,并在距边缘1m处设置截水沟。

(4)机械开挖应设专人指挥。机械放置平台保持稳定,挖掘前要先发出信号。禁止人员进入机械旋转范围。多台机械开挖,挖土间距应大于10m以上。多台阶开挖应验算边坡稳定,确定挖土机离台阶边坡底脚安全距离。

(5)基坑、沟槽、坑井边缘必须设置不低于1.2m高的防护栏杆和夜间警示灯,人员上下应走马道或梯子,严谨蹬踏固壁支撑上下。

(6)基坑内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当开挖深度超过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基础深度时,应采取加固固壁支撑, 控制降水,对建筑物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人员撤离现场,并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建筑。

(7)深基、深井、深沟内的开挖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并经常检测有毒、有害气体,不得在有毒、有害气体超标情况下施工;遇有文物或者不可辨认的物品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严禁随意敲打,玩弄或丢弃。

4、土方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从硬实地面向软土地面逐步填筑,并随填随压实。 (2)由专人指挥,设回转车道。

(3)倾倒前应先发出信号,检查倾倒位置是否有人或机械、物资;严禁在填筑坡脚下站人。

(4)划定危险区域,并设专人监控。

(5)夜间或者视线不良条件下施工,应增加照明。

(6)大量土方的开挖及填筑除符合以上规定外,尚应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5、土方工程常用机械(推土机、铲运机、正反铲挖土机、拉铲挖土机、抓铲挖土机、装载机、自卸汽车、压实机械)等监理工作要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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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1)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地下敷设管道(包括电线、电缆、

给水、排水、煤气、通信、供暖等管道)、地下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

(2)机械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并应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规定。

(3)在施工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

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时。

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 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 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毁失效时。

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雨季施工,机械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二)脚手架 1、安全技术要求

(1)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

(2)有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按规定设置安全网、安全护栏、安全挡板; (3)操作人员上下架子,有保证安全的扶梯、爬梯或斜道;

(4)有良好的防漏电装置、避雷装置及可靠的接地。按规定设扫地杆、剪刀撑; (5)脚手板要铺满、铺稳,不得有探头板,要保证有3个支撑点,并绑扎牢固; (6)脚手架在搭设和使用过程中,必须随时进行检查,经常清除架子上的垃圾,注意控制架上荷载,禁止在架上过多地堆放材料和多人在一起;

(7)6级以上大风或大雾、大雨,应停止作业,雨、雪后上架操作应有防滑措施; (8)发现有立杆沉陷、悬空、接头松动、架子歪斜等情况应及时处理。 2、脚手架搭设

工程采用扣件式、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根据工程实用需要搭设满堂脚手架,沿结构体形成脚手架体系,脚手架内外形随结构体尺寸变化而变化。操作层满铺脚手板。

(1)立杆搭设:立杆间距小于1.50m,因施工需要,立杆间距可稍作调整,立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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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排距小于1.50m。外排立杆与相邻立杆接头应错开,必须使用一字扣件连接,不得用十字扣件接在大横杆上或用转轴扣件搭接,立杆必须垂直,允许偏差1/200立杆高度。里、外排两立杆的连线要与承台垂直。 脚手架搭设到顶部时,外排立杆高出作业平台顶部1~1.5m,搭设两道护身栏,并挂密目安全网。

(2)大横杆搭设:脚手架纵、横方向必须各设置一道扫地杆,大横杆步距小于1.5m,可以满足施工操作的需要。大横杆搭设必需水平连接,使用一字卡通长连接,不得用转轴卡连接,同步的内排接头及同排的上下步接头均需错开一个竖杆间距。大横杆与立杆的边接应使用十字卡。

(3)小横杆搭设:小横杆间距随立杆间距小于1.50m,小横杆铺板时,间距不得大于1.5m,不铺板时不得大于3.0m。小横杆和竖杆的固定后用十字卡,不得用转轴卡替。小横杆应压在大横杆之上,不得吊在其下使用 。

(4)脚手板:施工作业平台脚手板必须铺满、铺严、铺稳。不得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接头平接,接头处必须设双横向水平杆。脚手板上用Φ12或Φ14钢筋横压脚手板,用8#铅丝与小横杆绑牢,压脚手板钢筋间距2.0m,且每块脚手板上不得小于3道。作业层脚手架外侧必须设置挡脚板,高度不得小于18cm。

(5)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每道剪刀撑跨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小于6米,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度之间;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 剪刀撑斜撑与地面的倾45º 角 a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7 杆数 n

b.高度在24米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由底层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离不应大于15米;

c.高度在24米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装立面的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d.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

6 5 50º 60º 8 6

监理细则

e.剪刀撑斜杆应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

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毫米。

f.剪刀撑间距不得大于6根立杆,与地面夹角为45~60度。

g.栏杆设置在操作面外侧的上、下两道大横杆之间,高度1/2步距,随操作面而设置。施工期间,设在外排竖杆上。栏杆与竖杆相交处应用十字卡卡牢,一字卡连接做法与大横杆相同。

小眼立网与脚手板同层处的大横杆绑紧,防止漏人。小眼网封在外排架上。 h. 材料要求

钢管:管身应平直,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长度以六米、三米和二米使用最多,其次为四米杆,进现场须有质量保证单(合格证)并检查外观质量,壁厚不够、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禁止使用。

扣件:应采用玛钢扣件,外表无缺陷,连接转动灵活,有出厂合格证明,并检查其外观质量,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脱轴的禁止使用。

碗扣支架应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并有产品合格证书。

脚手板:木质脚手板厚度5cm,宽度不小于25cm。不得使用有腐朽、裂缝、有斜纹及大横透节的板材,竹制脚手板应采用标准的竹制脚手板,偏移和变形严重的脚手板禁止使用。

安全网长度不大于6米,网眼不得大于10cm。必须用维纶、绵纶和尼龙等材料纺织的符合国粗标准的安全网严禁使用拉坏和腐朽的安全网,丙纶小眼网只准当立网使用。

3、脚手架拆除

架子的拆除程序,应由上而下按步的拆除,先拆保护安全网,脚手板和排木,再依次拆十字盖的上部扣件和接杆。拆除剪刀撑以前,必须绑好临时斜支撑,防止架子倾侧禁止采用推拉的方式拆除。

拆杆或放杆时,必须由2至3人协同操作,拆下来的钢管要逐根传递下来,不要从高处丢下来。以防将钢管摔坏或发生事故,拆下来的扣件要集中放在工具袋内装满后平稳吊运下来,不要从上面丢下来。

拆除架子时,应划定作业区,设置警戒标志及围栏。作业区周围及进出口处必须派专人了望,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作业区内电线及其设备有妨碍时,应该事先与有关单位联系拆除转移或加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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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拆除前应根据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和作业条件采取相应的拆除措施,明确分工,作

业中严格执行拆除措施。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拆除过程中,有专人指挥,作业人员服从指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承重架子的拆除时间应在砼强度达到可拆除标准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暂停拆除时,必须检查作业范围内未拆除部分的架子,确认稳定后方可离开现场。 当拆除架子过程中,发生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或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施工作业人员迅速撤离现场,立即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并马上上报,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或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安全操作规定

(1)从事脚手架搭设的工人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非架子工未经同意不得单独进行作业。

(2)架子工必须经过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以及不适合登高的,不得从事登高架设作业。

(3)脚手架搭设前应清除障碍物、平整场地、夯实基土、做好排水。 (4)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禁止上架子作业。

(5)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止高空作业。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三)模板施工

1、在基坑或围堰内支模板时,应先检查基坑有无坍方迹象,围堰是否坚固,确认无误方可操作。

2、项基坑内吊运材料和工具时,应设溜槽或绳索系放,不得抛掷。机械吊送应设专人指挥,模板要捆绑牢靠,基坑内操作人员要避开吊运材料。

3、人工搬运支立较大模板时,应设专人指挥,使用的绳索要有足够强度,绑扎牢固。支立模板时,应先固定底部再进行支立,防止滑动或倾覆。

4、用机械吊运模板时,吊点下方不得站人或通行。模板下放距地面1m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操作。

5、支立模板要按工序操作,当一块或几块木板单独竖立较大模板时,应设临时支撑,上下必须顶牢。整体模板合拢后,应及时用拉杆斜撑固定牢靠,模板支撑不得接触脚手架。

6、高处作业时应将工具放在工具袋内,传递工具不得抛掷,不得将工具放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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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和木料上,更不得插在腰带上。

7、使用斧锤须顾及四周上下安全,防止伤及他人。斧头刃口处应配刃口皮套。 8、 拆除模板时应制定安全措施,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面积拉倒。

9、拆除模板禁止双层作业。3m以上模板在拆除时,应用绳索拉住或用起吊设备缓慢送下。

10、模板、支架的拆除期限和拆除程序等应严格按施工图设计的要求进行,设计未要求时,应根据结构物特点、模板部位和混凝土所达到的强度要求决定。

11、非承重侧模板应在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2.5mpa,且能保证表面和棱角不致因拆模而受损时方可拆除。承重模板和支架应在混凝土强度能承受其自重荷载时方可拆除。

12、模板支架的拆除应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原则顺序进行,墩、台的模板宜在上部结构施工前拆除。

13、拆除梁板等承重结构的模板时,在横向应同时、在纵向应对称均衡卸落。简支梁、连续梁结构的模板宜从跨中向支座方向依次循环卸落。

(四)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防护

(1)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其所需料具,应列入施工组织设计。 (2)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冻措施。 (3)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立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 (4)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 2、临边作业防护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结构平台、料台、挑平台周边等,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井架与施工用电梯、架桥机等施工机械、脚于架与建筑物等通道的两侧边及端头,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3)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3、洞口作业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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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1)进入洞口作业以及因工程和工序需要在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

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应设置防护设施。

(2)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沟槽,以及人孔、天窗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警示。

(4)洞口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防护栏杆、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门等防护措施。洞(孔)口短边小于25cm但大于2.5cm时,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设,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边长为 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的洞口以及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需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 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芭或脚手板,或采用贯穿于混凝土内钢筋构成的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边长在l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设安全平网。

(5)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的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车辆的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6)邻近的有人与物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洞口、孔,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4、攀登作业防护

(1)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得大于1 lOON; 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力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2)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的工作角度以75°± 5°为宜,踏板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挡。

(3)梯子若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连接后梯子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子的强度。

(4)固定式直爬梯应采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L70mm x6mm的角钢,埋设件焊接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板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5m时,应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5)架梁作业若需在梁面或盖梁上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L/20,并应控制在10cm以内。当无法安装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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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设施时,应在作业面上合适的位置全长设置提供作业人员挂安全带保险钩的钢索。

(五)交叉作业

1、各工种在交叉作业中,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此条件,中间应设安全防护层。 2、拆除脚手架与模板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拆下的模板,脚手架等部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缘应不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梯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卸下物件。

4、结构施工至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的进出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层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设施。 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体,以及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或防护棚。

(六)临时用电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2、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相接,专用保护零线应有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的漏电保护器侧的零线接出。

3、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

4、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5、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临时用电施工的依据。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6、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7、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8、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规定数值。

9、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10、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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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于0.5m。

11、对达不到第(9)条至第(10)条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12、对第(11)条的防护措施无法实现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13、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的电杆倾斜、悬倒。或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

14、在有静电的施工现场内,集聚在机械设备上的静电,应采取接地泄漏措施。 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15、成列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屏(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

16、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电缆类型应根据敷设方式,环境条件选择,电缆截面应根据允许载流量和允许电压损失确定。

17、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18、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19、埋地敷设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七、安全监理职责

1、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所辖合同段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2、检查承包人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使用材料准备情况。

3、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对施工安全重点部位必须进行旁站跟班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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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5、在巡视或旁站安全监理检查中,发现承包人有安全隐患、违规施工或不按照工

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行为的,责令承包人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如承包人拒绝整改情况严重的,报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施工暂停令,直至报告业主或安全监督部门。

6、督促承包人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工作。

7、安全监理人员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安全施工问题,驻地监理工程师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

八、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1、按照总监办下发巨单高速资料表式进行报审使用。

2、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包括音像资料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重要情况和施工安全隐患,并摘要载入工程月报。

3、每月编制好工程月报中的安全监理部分,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作出评述,报总监办、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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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第十二章 环保监理工作

一、环保监理组织及人员配备

环保监理组织:驻地监理工程师是环保管理第一责任人,其他监理人员为间接责任人。按合同要求配备环保监理工程师。

二、环保监理内容

(一)审查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环保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安保体系 1、检查环保管理和环保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及环保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2、审查是否制订了环保管理规章制度、环保操作规程;

3、检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规定; 4、检查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有关环保要求; 5、审查环保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情况;

6、检查施工人员环保教育计划、环保交底安排; 7、审查环保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二)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承包人和劳务分包单位各自在环保生产方面的责任

(三)在巡视、旁站过程中应监督承包人按专项环保施工方案组织施

(四)督促承包人进行环保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环保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环保生产检查

(五)建立施工环保监理台账

三、环保监理的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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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4、招标文件。

四、环保监理工作措施

(一)施工准备阶段环保监理的工作措施

1、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环保保证体系,督促承包人检查各分包企业的环保制度。

2、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环保技术措施和环保紧急预案。 3、督促承包人做好逐级环保技术交底工作。 4、督促承包人对工人进行环保教育。

5、督促承包人做好环保督促手续和做好环保管理资料正式建档,生产、生活设施按环保要求设置。

(二)施工过程中环保监理工作措施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中,随时检查承包人制订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是否落实了施工环境保护责任人。 2、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保教育。 3、施工场地的布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4、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是否健全。

5、施工现场(含临时便道、拌合站、预制场等)和料场等是否洒水防尘。 6、是否按有关要求采取降噪措施。

7、材料堆放设置环境的合理性及采取措施减少运输漏洒情况。 8、施工废水、渣土、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置是否合理。

9、是否按照标准在拟定的取弃土场弃土,取土结束后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排水防护和植被恢复措施。

五、环保监理职责

1、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所辖合同段的环保监理工作负责。 2、检查承包人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使用材料准备情况。

3、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环保措施及工程建设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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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标准。

4、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5、在巡视或旁站环保监理检查中,发现承包人有环保隐患、违规施工或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行为的,责令承包人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如承包人拒绝整改情况严重的,报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施工暂停令,直至报告业主或环保监督部门。

6、督促承包人进行环保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环保检查工作。

7、环保监理人员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环保生产和环保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环保施工问题,驻地监理工程师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

六、环保监理资料管理

1、按照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资料管理和表式要求进行报审使用。

2、环保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包括音像资料记录施工现场环保重要情况和施工环保隐患,并摘要载入工程月报。

3、每月编制好工程月报中的环保监理部分,对当月施工现场的环保施工状况和环保监理工作作出评述,报总监办、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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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信息管理工作

一、 动态信息管理的岗位职责

1、制订信息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2、收集、整理、分析、处理信息。

3、维护信息系统,保证信息的安全、准确、保密。

4、协调信息管理,确保需要的信息及时、准确。督促监理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形式向信息管理系统提供标准化信息。

二、动态信息管理工作内容和要求

1、人员和设备的准备

按照总监办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使用指定的工程管理软件系统,并建立INTENET宽带网络连接,网络宽带不小于20M。考虑信息管理工作的需要,设至少一名兼职信息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工程管理软件系统,保持系统的安全和稳定性,定期更新杀毒软件和进行系统维护,保护用户授权密码,保证信息安全。信息管理人员应掌握信息管理的知识和工作方法,熟悉本工程合同条款中关于信息管理的要求,具备一定的文秘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监理机构应为信息管理工作配备必要的车辆、电话、传真机、计算机、复印机等设备。

2、信息管理的要求

真实性:监理人员所搜集和传播的信息必须保证真实可靠,否则会导致错误判断,做出不切合实际、不利于工程建设的决策。

时限性:合同条款规定业主、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时限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开展工作,各方务必严格遵守信息的时限要求,及时将资料、文件、报告、报表等信息载体送达有关方面和人员。

系统性和可扩充性:驻地办在管理工作中应将信息进行适当分类,建立有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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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

使信息成为系统,并随时间的推移使信息不断充实、完整。

3、建立顺畅的监理信息流程

工程管理信息在上下级监理组织内部与外部环境之间流动,是参与工程建设的各部门、各单位之间关系的反映,通畅的信息流程能良好地发挥信息的作用。

(1)建立以监理工程师为中心的动态信息管理

合同条款和监理服务协议明确赋予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管理工程实施的职责,施工过程中有关质量、进度、费用等信息须通过监理贯通,监理工程师应发挥主导和核心作用。

(2)动态信息流的畅通保障

保证信息畅通是信息管理的必需,各级监理机构注意加强监理机构上下级之间,监理机构与承包人、业主及其他相关部门间的信息联系和工作配合,及时信息沟通,避免信息流的无序流动,同时提供保证信息流的顺利贯通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

(3)健全并落实动态信息管理基本制度

监理工程师结合工程特点和监理控制的重点,制订和落实信息管理基本制度,并在施工期内检查执行情况,收集反馈意见,适时修订和完善。

应落实的信息管理基本制度有:信息管理的岗位职责、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收发文制度、监理月报制度、工地会议制度、监理日志制度。

三、监理动态信息处理

信息从收集、加工整理、存贮到成果发布、检索、传递、使用即信息的处理过程,应达到准确、完整、及时的基本要求。

1、信息的收集

明确采集渠道,及时收集数据资料是信息管理的第一步。收集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信息管理的质量。在不同施工阶段,信息收集的内容和侧重不同。

(1)施工准备期

施工准备期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工作任务有:熟悉合同文件、进行现场复审、查看施工环境、制订监理图表、审批施工总体计划等。

信息主要来源于合同文件、投标书、地质勘测资料、复测记录、临时和永久占地计划协议书、承包人提交的进度计划等。

(2)施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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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监理工程师围绕工程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环保控制目标的实现采集信

息。

建立工作动态管理制度,充分利用网络提高工作效率,利用驻地办和各施工段配置的数码相机、摄像机及网络设备,对施工情况和监理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反馈意见和采取有效措施。掌控各施工段的全面工作。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本周工程监理工作小结;质量情况综述;抽检情况汇总及分析;进度周(旬、月)报表;工程进度管理曲线;工程图片;安全生产日志及监理日志重点内容;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报告;工地快报;会议纪要;指令及回复;工程计量;施工干扰因素(针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影响施工进度、安全、质量等的重点、难点问题,采用照片配上简要文字的形式简单、直观地反馈给总监办,以利问题尽早解决);环境保护重点内容;工程变更动态及相关资料;会议纪要;分项工程结束后评定表;利用网络视频不定期对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进行出勤情况考核。

(3)工程缺陷责任期

监理工程师在缺陷责任期内监督承包人履行缺陷责任期的合同义务,尽快完成交工验收时未完工程和遗留工程缺陷,定期检查工程完成情况。

各种检查记录、相关检验资料和监理日志等资料是这一时期主要的信息资料。 2、加工整理

驻地办信息管理人员将收集到的信息经过过滤、排序计算、比较、选择等步骤加工整理成有实际效力的信息,报送有关部门和人员。

3、存储

一部分信息可用挂图、图片等形式存贮,合同综合部存贮有关工程监控管理的全部信息,其他职能部门根据需要存贮业务范围内的必要信息。

4、传递

驻地办的综合室负责信息传递,由其将信息用各种适用的方式,如文件、电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传递给监理工程师或需要信息的部门,成为监理工作的依据。

5、检索

所有信息应编码或分类后存贮,以便于检索。 6、使用

信息使用时注意保护和保密,尤其是将文件形式的信息借阅给相关的部门,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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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的去向和复制的份数,防止信息丢失或遗漏。有一些特殊的信息仅在部门内部使用,具有一定的保密性,使用时严格控制信息传递范围,防止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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