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一、工作人员应掌握和遵循血液净化中心感染控制制度和规范。 二、加强免疫预防接种
乙肝免疫检测列入医务人员常规健康体检项目,作为血液净化中心的工作人员应每年定期进行乙肝和丙肝标志物监测一次。对于乙肝阴性的工作人员应建议注射乙肝疫苗。
三、安全操作
1.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须戴手套,可能喷溅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穿隔离衣或防水围裙。
2.在进行侵入性操作时,一定要保持足够的光线,尽量减少创口出血。 3.创口缝合时,要特别注意减少意外刺伤。
4.利器盒应以方便随时丢弃为原则,禁止将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他人、禁止回套使用过的注射器针头、禁止折毁锐利器具、禁止将使用过的头皮针插入瓶盖等。
5.接触病人前后认真执行洗手或快速手消毒。
6.医务人员如有伤口、皮炎等,避免参加血源性传播疾病病人直接护理工作,如有需要,戴双层手套。
7.使用安全医疗护理器械,加强使用者培训和教育。 四、工作人员遇针刺伤后
1.紧急处理办法:轻轻挤压伤口,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流动水冲洗(粘膜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然后用消毒液(如75%的酒精)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
2.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交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备案。 3.被HBV或HCV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建议在24H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于其后1-3月再检查,仍为阴性可给予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2012.01修订
上海市黄浦区凤阳路415号 邮编200003
上海长征医院血透室
上海市黄浦区凤阳路415号 邮编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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