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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电脑管理规范要求》

来源:锐游网
《门店电脑管理规范要求》 第一条: 为加强门店的计算机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安全通畅、各部门工作的正常开展,合理使用计算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门店计算机以及计算机网络资源是公司用于工作目的的投资,上班时间严禁用公司计算机看网络电影,聊天或玩游戏;浏览购物网站和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第三条: 门店内计算机软件统一由数据信息部管理,电脑使用者不得随意改动、删除文件。或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如有需要,请与数据信息部人员联系。 第四条: 严禁私自更改数据信息部分配的IP地址及网关等,如出现冲突情况或网络出现其他问题请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数据信息部,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第五条: 计算机管理责任到人分配到个人或门店使用的计算机,使用者必须对设备的安全和完整负有责任。若出现丢失、人为损坏或不当操作引起的毁损由使用者复原或照价赔偿。 第六条: 配置到个人的计算机应保持设备外部的清洁,不得损坏电脑外观。 第七条: 数据信息部作为公司网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部门,有权对公司网络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控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 第八条: 短时间离开电脑要设置电脑密码和屏幕保护,长时间离开需要关闭电脑电源和电脑屏幕电源。 第九条:公司的所有计算机系统及相关的附属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网络 设备等)的采购、使用、报废等必须经过数据信息部审核同意若有未经数据信息部审核的计算机设备的使用,没有义务为其提供任何类型的服务支持。数据信息部主管负责计算机的采购入库、计算机的调配、维修及零部件的更换,所有计算机设备,未经数据信息部授权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更换任何部件、配件、外设。 第十条: 各部门在使用计算机过程中要做好商业保密工作,做好计算机内数据文本文件的保密工作。确保公司保密文件不外漏 。 EIG数据信息部 201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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