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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无证卖烟134条怎么处罚

来源:锐游网

小店无证卖烟1的处罚具体如下:

1、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对于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2、为情节严重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万元;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0万元;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数额达2万元的。

3、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第三十三条

生产、销售没有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罚款。

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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