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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的债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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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被继承人的债务有,被继承人未缴纳的税款、被继承人与他人订立的合同中还未履行的债务、被继承人因侵权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赔偿债务;以及其他的债务。

一、父母欠下赌债是否可以向子女讨债

父母欠下赌债不可以向子女讨债。赌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或债务担保人讨债。债务人死亡的,留下遗产,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超出部分没有偿还义务。放弃继承的,不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二、股东去世债务该如何处理

股东去世后,股东个人债务由股东继承人在股东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内偿还。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遗产继承方式有以下几点: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三、合同义务转让发生的原因是怎样的

合同义务转让发生的原因有两种,一是基于法律规定,如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二是单方法律行为,如附义务的遗赠,在遗赠发生效力时,即同时成立债务承担。不过最为常见的是依第三人与债权人之间或者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债务承担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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