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擅自终止妊娠侵犯丈夫生育权吗?
妻子擅自终止妊娠没有涉及侵犯丈夫的生育权,根据《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并且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也有规定,妇女有生育的权利,也有选择不生育的自由,因此妻子私自终止妊娠是没有侵犯丈夫生育权的。
一、丈夫欠债妻子怎样离婚
丈夫欠债,妻子如果与丈夫协商一致的,可以进行协议离婚;如果丈夫不同意离婚的,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哪些情况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
以下是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1、女方分娩后一年内;
2、女方在怀孕期间;
3、女方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怀孕、分娩、终止妊娠是妇女的一个特别时期,非常需要男方的照料和帮助。夫妻有互相扶助的义务,丈夫必须在这一时期履行自己对妻子的扶助义务。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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