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非法采集、供血、生产、供血产品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主要客体为国家血液产品管理制度,次要客体为公共卫生。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采集、供血或生产、供血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
3、主要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不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只能是故意的,即行为人知道自己违反了相关操作规定,或者知道自己没有资格从事采集、供血或者生产,仍然决心供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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