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动物检疫是根据相关的国际和国内法规,对动物及其制品进行疫病检查。通过动物检疫,对可疑或已证实的疫病对象实行强制隔离,或作出适当处理,目的是防止动物传染病的传播,保障畜牧业生产和人民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凡是在国内收购、交易、饲养、屠宰和进出中国国境和过境的贸易性、非贸易性的动物、动物产品及其运载工具,均属于动物检疫的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五十条 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形需要非食用性利用的野生动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疫合格的,方可利用。人工捕获的野生动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捕获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疫合格的,方可饲养、经营和运输。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野生动物检疫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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