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记录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除社保缴费记录外,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也可以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据。
劳动关系是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规定了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条款。劳动合同是约束雇主和雇员之间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2、工资支付关系:工资是劳动者为雇主提供劳动所应得的报酬,是劳动关系中的核心问题。工资支付关系是指雇主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的关系;
3、劳动保护关系:劳动保护是雇主在劳动过程中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包括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提供职业病防护等方面的内容。劳动保护关系是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4、劳动纠纷处理关系:劳动关系中难免出现纠纷,如劳动合同解除、工资争议、劳动条件争议等。劳动纠纷处理关系是指雇主和劳动者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劳动纠纷的关系。
【法律依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ryy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