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材料:一、《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的有效证明;二、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四、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等等。
一、申报工伤需要哪些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书》复印件,或确立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5、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2)属于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3)属于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
(4)属于借用、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或劳务输入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务输出职工名单(需经双方单位盖章确认);
(5)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6、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如何申报工伤需要什么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书》复印件,或确立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5、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2)属于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3)属于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
(4)属于借用、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或劳务输入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务输出职工名单(需经双方单位盖章确认):
(5)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6、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一般在工伤事故发生之后,用人单位就需要及时的向相关部门进行工伤申报,否则的话可能会影响日后工伤的认定。如果大家对于这工伤申报或工伤认定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大家找寻我们律师网站上的在线律师进行相关的咨询和了解。
三、工伤认定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注明要求认定或者视同为工伤。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为受伤害职工近亲属的,除提交申请人和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应当同时提交有效的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工会组织的,应当提交工会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必须出具受伤害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亲自书写的代理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二)劳动、聘用合同文本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及证人身份证明;
(四)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及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记录,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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