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锐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离婚诉讼开庭可以向原告申请辩论吗

离婚诉讼开庭可以向原告申请辩论吗

来源:锐游网

离婚开庭原告辩论的方法:首先,原告和其代理人应当就原告的诉讼主张,进行发言。然后,在被告及其搭理人答辩完毕后,双方就对方的主张进行质证。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第一百四十二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ryy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