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可以到房产登记处直接办理过户。如无法办理,可以向法院申请协助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 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二)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三)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四) 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
(五)房屋灭失;
(六) 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七)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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