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锐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实物证据的收集和固定方式有哪些

实物证据的收集和固定方式有哪些

来源:锐游网

法律分析:实物证据的收集方式有勘验、搜查、扣押、查封、冻结、调取、当事人提供等。

实物证据的固定方式有实物的固定保全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ryyc.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