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可以先行协商催告支付价款,协商不成可请求拍卖工程受偿。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承包人可催告支付价款,逾期可协议折价或请求拍卖,拍卖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分析
1、工程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发生工程款纠纷可以先行协商,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拓展延伸
工程款纠纷分类及解决方法
工程款纠纷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到款项支付的争议或纠纷。根据具体情况,工程款纠纷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工程进度款纠纷:涉及工程进度与款项支付之间的关系;2.工程质量款纠纷:涉及工程质量与款项支付之间的关系;3.工程变更款纠纷:涉及工程变更与款项支付之间的关系;4.工程索赔款纠纷:涉及工程索赔与款项支付之间的关系。解决工程款纠纷的方法包括:1.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2.仲裁解决:通过仲裁机构进行调解;3.诉讼解决:通过审理解决。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法,以确保工程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工程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可先行协商催告支付价款,协商不成可请求拍卖工程受偿。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支付价款,承包人可催告支付,逾期不支付可协议折价或请求拍卖工程。工程款纠纷可分为进度、质量、变更、索赔款纠纷,解决方法包括协商、仲裁、诉讼。选择合适解决方法,确保公正解决纠纷,维护各方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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