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锐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来源:锐游网


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明确目标,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推进我园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特制定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的细则。

一、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运昌

副组长:肖爱萍

成 员:谷盼利 王珂玲 冯丽静 霍志玲

二、分工责任、齐抓共管、强化安全职责

幼儿园内的安全工作由幼儿园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由分园长负责管理安 全工作。具体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如下:

1、幼儿在班级里的安全工作由各班的班主任老师与配班老师共同负 责,班主任老师为第一负责人。

2、幼儿在课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目老师负责,科目老师为第一责 任人。

3、幼儿在户外活动中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和配班老师共同负责,并 共同为第一责任人。

4、食堂食品卫生的安全工作由保健老师负责,保健老师为第一责 任人。

5、安全工作检查有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财产、消防、食品、锅炉 的安全工作由后勤总务全面负责,做好监督工作。

6、园内各部门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在十分钟之内向园长室或领 导小组成员报告。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

安全工作在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的同时,幼儿园将在每学期开学初和各部门以及具体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完善保障措施,避免事故发生、遏制责任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制,视事故的性质,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

责任。

濮阳创信幼儿园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ryy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