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砌体施工劳务(即乙方向甲方进行劳务输出,由乙方组织专业施工队伍及工(用)具、辅助材料、部分机械设备,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及变更通知单,在双方约定的工期内保质、保时、保安全的完成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并签定本合同。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并认真履行,具体协议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建筑层数: 二、 承包方式
本工程砌体按实际砌体立方米包干计价,包括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辅材与工(用、机)具包括但不限于:钉子、铁丝、铁桶、灰桶、铁锹、水管、水平管、皮数杆、靠尺、墨斗、线、灯具、灯线、推车、安全帽、安全带等一切工(机、用)具由乙方自行负责包括费用。甲方提供给乙方小型磨儿搅拌机一台,三级配电箱一个给乙方使用,乙方负责维修与保管(工程完工后,乙方返还未损坏的机(用)具给甲方)。 三、 工作内容
1. 乙方承包的内容包括全部工程范围内砌体的砌筑(所有砌体与零星砌体);包括但不限于: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的上下车及堆码(按照甲方指定地点堆放整齐)、与本工程有关材料在工地围场内的水平及垂直运输(二次转运)及砌体工程有关的砂浆搅拌工作、门过梁的安装;防护的拆除及材料的回收,砌体剔打及木工小型剔打、修补、完工后楼地面及墙面的建筑垃圾清扫及卫生、成品及半成品的养护工作等;本工程相关的一切辅助工作。
2. 一切材料吊装做到文明施工,工完料净场清,直到建设方验收合格为准,不产生任何计时工,小的更改在1000元以内不予计算,大型更改的以甲方管理人员签单为准。
3. 熟悉施工图纸,乙方自配专职人员施工放线、水平标高及墙线抄测、配合甲方进行交接,对工人进行交底、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多次修补直到竣工验收(中途返工修补,材料由乙方负责)。 四、 承包单价
本工程全部砌体单项单价按实际砌体方量计算,以 元/m3包干计价(包括管理费、文明施工费用与二次结构)。 附:如乙方在无任何意外的情况下完成本合同中的全部工作内容,甲方在已有的单价中另增加 5 元/m3。如有问题(另见九、2、第)
以上价格均为包干计价,不再发生任何计时工。 五、 付款方式
按月进度付款,每次支付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砌体实际合格完成量为结算量),具体以劳务付款时间为准付款。
工完场清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半个月内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0%,剩余10%用作该工种的维修费用,等分户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全部付清(如在分户验收过程中有质量问题,乙方应自行维修,如乙方拒绝自行维修,甲方则扣除乙方维修费用来维修)。
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务费后,乙方必须保证实际全额工资如实发放民工,如甲方履约支付民工劳务费后,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补足民工工资。否工未能按时足额领到工资,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但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发放民工工资。 六、 安全文明施工及班组管理
1. 乙方必须按国家、 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组织施工,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 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规定执行,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发生,达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甲方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等级。
2. 严禁违章操作、野蛮施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着规范,不准穿拖鞋上岗。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如出现以上或其他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行为,扣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处以乙方10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的,要求其退场或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 乙方工人必须持证上岗。乙方按相关规定为乙方工人办理劳动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各工种岗位证及特殊工种岗位证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4. 乙方生活区内的清洁卫生由乙方自行负责,发现不符合现场文明施工要求的行为,处以乙方100元/次罚款,并立即整改直至合格,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5. 重视安全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单次安全事故费用在20000元以内的(含20000元) 由乙方承担;单次安全事故费用超过20000元,并区分事故责任,甲方承担单次安全事故费用超过20000元以上部份的70%;乙方承担每次安全事故费用超过20000元以上部份的30%。 七、 材料消耗
乙方所属工种范围内的任何材料,必须做到工完场清,且无故意浪费,否则甲方有权按损毁、浪费价值的十倍向乙方追赔其损失费。
乙方应控制水泥废料率在预算总量的6%之内,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八、 施工工期和施工质量
1. 严格按照甲方的工期计划并遵照执行(以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及劳务项目管理的要求为准,进度计划下发给乙方,具体时间以甲方开具的书面通知或合同预定的工期为准,甲方全力配合乙方,乙方必须在进度计划的工期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 质量标准必须达到优质结构。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相关图集、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及更改通知、强制性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达到建设单位及甲方所要求的质量等级,严禁违章作业与野蛮施工,每道工序完工后必须自检并及时报请甲方,由甲方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 乙方应经常组织自己的管理人员学习该工程设计图纸、变更通知单和颁发的规范、有关质量标准来提高内部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加强作业控制,提高作业人员的技能,作好预防控制来提高工程质量,保证达到设计要求、使用功能及优质结构质量要求。
4. 乙方应严格按三检制(乙方自检、项目部检查、监理抽查)和质量控制计划实施。组织资格作业人员,保证作业人员和各类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对各项作业的工艺流程、作业质量等必须进行全程监控并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内部问题(包括承包工作范围内的质量、安全、进度、材料、协调等)。甲方在日常监管或对乙方提交甲方的验收过程中,发现未按照经审批的工艺流程操作、质量措施执行不力或不满足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甲方处以乙方200-1000元/次的罚款,并勒令乙方进行返修、返工,同时承担相应的损失。
5. 由乙方原因导致返工、返修,其返工部位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处以100-500元/次罚款。经整改、整修两次以上后仍然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有权清退乙方施工队伍,并且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加乙方赔偿给甲方工程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有效指令等进行施工作业,否则,甲方每发现一次处以乙方200-1000。
九、 甲、乙双方责、权、利
1. 甲方责、权、利
1) 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时间,保证工资及时到位。 2) 协调乙方施工时与劳务的关系。 3) 给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4) 配合乙方管理人员的管理。
5) 因乙方原因导致中途退场,甲方有权不予结算,保证金不予退还,并
追加乙方赔偿给甲方工程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 乙方责、权、利
1) 劳务承包主要负责人亲临现场管理,合同签订人无特殊情况不准离开
现场,在甲方统一协调管理下开展工作,服从甲方安排并参与甲方工作协调,无条件配合各部门对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治安的各项检查,遵守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的规章制度,并承担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和自己雇佣人员的管理责任。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处以罚款500-1000元/次。
2) 根据工程需要,为保证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乙方必须
设置专职人员负责作业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检查、控制。乙方管理人员如有变更,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变更的管理人员名单,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3) 乙方根据进度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准确、合理向甲方提交材料
需用计划,报甲方审批后采购。因计划不准确或乙方原因产生的一切停工待料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 保护工程成品或半成品和甲方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若乙方人为损坏,
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协助和支持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
5)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防疫、暂住流动人员、计划
生育等规定和要求。搞好环境卫生,办理相关证件,并承担相关费用。与民工签订用工劳务协议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协议。
6) 在宿舍内禁止男女混住,工区内遵纪守法、文明礼貌、不得喧哗、大
吵大闹、不得,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乙方100-200元。凡未在本工地上班的人员一律不得住在宿舍区内,每发现一次一人处罚100
元,并勒令其当即离开。
7) 甲方管理人员一旦发现乙方所属的工人有偷窃行为,按物价的10倍/
次处罚乙方。情节严重者,报当地机关处理。
8) 乙方必须按时支付工人工资,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拖欠工人工资行
为,或由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人集体、罢工或由于乙方在中途有意抬价、停工、、退场等行为,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不予退还乙方缴纳的全部保证金,并按照乙方实际所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给乙方(用于发放工人工资)乙方离场,并且向乙方索赔甲方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9) 乙方上岗人员在施工时不得浪费材料,否则,除向甲方赔偿其浪费的
材料以外,处以乙方100-500元/次罚款。对出现2次以上浪费现象的工人劝其退场,具体规定如下:
a) 不经挑选而以长就短视为严重浪费行为。
b) 因施工质量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承担。 c) 现场上发现的其他不正常的浪费现象。
十、 治安管理
乙方人员进场后不得因任何原因发生打架、斗殴、聚众、、卖淫、嫖娼、盗窃等现象,一经发现,处以乙方2000元/次的罚款,并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情节严重者,报当地机关处理。 十一、 其他
1. 乙方因施工质量一次性达不到验收标准,返工、返修造成的工时费和材料费自行负责。
2. 严把施工质量关,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 根据施工总承包方的抢工需要,须增加人力时,乙方无条件增加,如乙方无力增加,甲方协助增加,增加的工人工资比在岗工人工资高50%,作为甲方临时调动人力的往返路费及工时费。
4. 乙方屡不服从甲方现场安排、重复出现责任性质量、安全事故、劳动力、机具组织无力、无故停工、把该工程转包给他人等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无条件退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不予退还乙方缴纳的所有保证金和不予结算实际已完工程量,以此作为甲方另行组织班组的补偿。
5. 如建设单位(总承包方、施工方、劳务)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和尾款,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追收。
6. 国家规定的现行检验、验收标准、有关建筑的法律规定、甲方的管理制度、公司的管理制度、安全责任书视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7. 甲方现场需要计时工时,乙方无条件提供,计时工的单价为:小工70.00元/天;技工100.00元/天。 十二、 履约保证
乙方于合同签订时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万元、工程进度保证金 万元、质量保证金 万元、安全保证金 万元;
全部完工后三个月内退还全部保证金(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本工程内所有工人的剩余工资,此履约保证金将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工资。)。乙方提供全部履约保
证金后本合同生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的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予退还缴纳的所有保证金。 十三、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约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 违约方按本项目工程总价的3%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并承担相应。 十四、 其他约定
1. 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或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动生效,本工程全部完工付清全款后自动失效。 附: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 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现场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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