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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语法理论与方法(周国光)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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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现代汉语语法理论与方法 1.1 现代汉语语法特点研究概述

年份 作者 著作 标志/优点 标志着汉语语法学的诞生,完全可以称得上是汉语语法学史上第一座丰碑。 缺点 由于认识上的误区,把语法和逻辑、思维不加以严格地区分。 模仿拉丁语的语法架构,将汉语语法比附拉丁语语法,抹杀汉语语法特点。 1989年 马建忠 《马氏文通》 1942年 黎锦熙 《新著国语文法》 《中国现代语法》 《北京口语语法》 《现代汉语语法讲话》 《语法讲义》 看到马建忠“词本位”语法体系毛病,建立“句本位“语法体系,首次把句模仿纳斯菲尔德《英语语法》的子划分为主谓宾定状补六大成分,建语法体系,将汉语比附英语。 立“中心词分析法” 看出词无形态变化 某些表述今天看来绝对了。 1943年 王力 赵元任 丁声树 40年代末60年代初 朱德熙 胡裕树 逼近了汉语语法特点;对汉语语法特点的认识更清晰。 《现代汉语》《现代汉语语法研究》 《现代汉语语法分析问题》 《语法答问》 揭开汉语语法的特点 吕叔湘 朱德熙 1.2探求汉语语法特点的方法和原则 运用比较法来探求汉语语法特点做法:

1.在语言类型学的背景下,把汉语同世界各大语系有代表性的语言相比较,确定汉语在世界语言类型中的地位。

2.进一步确定汉语语法特点。

现代汉语语法选择英语作为比较对象,原因:

1.汉语属于汉藏语系,在语言类型上属于孤立语;英语属于印欧语系,在语言类型上属于屈折语。

2.汉语是目前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英语则是适用范围最广的语言。 探求汉语语法特点的原则:

1.有无原则:指某一语法特点为汉语所有,英语所无;或者英语所有,汉语所无。有无原则是归纳汉语语法特点的基本保证。

2.价值原则:根据有无原则,只能说明某些语法因素可能是一种语言的语法特点,但不是必然。有些语法因素虽然是某一语法系统所独有,但这种因素并不能决定该语言的语法系统的基本面貌。根据有无原则筛选出来的语法特点还必须经过价值原则的检验。

第一层意思:通过比较,根据有无原则筛选出来的语法特点,在特定语言中是系统性的,而不是部分的。

第二层意思:通过比较,根据有无原则筛选出来的语法特点,在语法系统中必须是举足轻重

的,影响全局的;由于这一语法特点的存在,对整个语法语法系统的基本面貌有根本性影响。 1.3现代汉语语法特点

1.汉语的词类同句法成分之间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 2.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构造原则基本上是一致的。

1.3.1汉语的词类同句法成分之间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 1.汉语的名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做谓语。 ①单名谓语句。(例:明天国庆节,明天n.+国庆节n.) ②名词短语谓语句。(例1:名+名短语做谓语:她瓜子脸;例2:形+名短语做谓语:刘班长好口才;例3:数量+名短语做谓语:门前一条大马路;例4:名词性联合短语做谓语:这套房三室两厅。)

③“的”字短语谓语句。(例:我母亲教书的) PS.所谓的名词谓语句,是省略了判断动词“是”,使原来的名词性宾语提升为谓语。但也有的例子不加入“是”加入其它动词照样成立,例:门前一条大马路。-门前是一条大马路。-门前有一条大马路。有些名词谓语句不适合加入“是”,例:你好大的胆子。*你是好大的胆子。

2.汉语的名词可以做定语。(例:语法结构)定语:名词加上形容词后缀转化为形容词。 3.汉语的动词和形容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做主、宾语。(例:哭是弱者的看家本领) (例1:动词+动词:可以是可以,(但要讲好条件);例2:动词为中心语的状中短语和述补短语做主语:能吃是福气;例3:动词性词语做宾语:我们予以有力的反驳;例4:形容词和状态词做主语:诚实是做人的底线;例5:形容词短语做主语:高一点儿好看;例6:形容词和状态词做宾语主要是做谓宾动词的宾语:她非常爱干净。) 4.动词可以做定语。(例:刺杀计划) 5.形容词可以做谓语和状语。(例:小王谦逊,小李骄傲。)、

主语 谓语 宾语 定语 状语

名词 动词 形容词

1.3.2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构造原则基本上是一致的。 1.汉语中的主谓词组同其他结构关系的词组一样,并没有因为是由主语和谓语两个部分构成而高于其他词组,它可以加上语气、语调实现为句子,也可以做句子的某种成分。(例:他去恐怕不合适(主语))

2.实际语言的组合之中没有“他个子,我书包”这样的组合;主谓谓语句的主语和谓语之间可以插入副词充当状语,说明两者确实两部分。(例:他的确个子很高) 3.宾语受事之间的不能划等号,汉语中的受事主语是大量存在的。(例:杯子摔破了);所谓提前宾语往往回不到原来宾语的位置上。(例:衣服他洗得干干净净-*他洗衣服得干干净净。) 汉语语法两特点的影响:1.我们不能根据词充当句子成分的功能划分词类,而应该根据词在词组里的分布分类,建立汉语的词类系统。2.词组本位语法的建立不仅成为必要,同时也有了科学的基础。

第二章 现代汉语词类理论

2.1 与划分词类相关的若干问题 2.1.1划分词类的目的 划分词类的目的:

①从教学角度,为了讲语法方便。

②从语言研究角度,为了研究语言系统和语言构造,即语言系统是由哪些基本类别逐层建立起来的。

③从语言构造角度,为了研究语言结构是如何由最基本的成分依次组合为词组、句子以及更大的单位,期间的条件、规则又是什么。 ④从语法分析角度,是语法分析的基础。 2.1.2划分词类层面

汉语词类划分在词组层面进行。原因:

①短语是静态语法单位,而不像句子那样是动态的语法单位。 ②在短语这样的静态单位中,词语的组合及其功能的显现基本不受语用因素的影响,可以比较真实地反映出词语分布的状况,而不会出现“快说吧你”这样的组合。 ③在短语中,词语的组合更能体现出词语的功能和组合规则,更清晰显示汉语语法结构的基本关系和基本类型。 2.1.3划分词类的依据

划分词类的依据是词的语法功能,即根据词的词组里的分布定词类,一个词的语法功能就是根据它所能占据的语法位置的总和。

划分词类的依据是词的功能(语法功能)性质: 1.从形态和功能的关系来看。

2.从词的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来看。 两者关系体现:

①词和词按一定的功能和规则构成的语法结构,体现词和词的组合关系,也体现了词的组合功能(语法功能),句法结构是词的组合物,也是词的组合关系的产物。

②把同一组合关系里处于相同语法位置(或有相同语法分布)的归在一类,体现了词的聚合关系,也体现词的聚合功能,词类是词的聚合物,是词的聚合物产物。

③具有相同语法功能(或相同分布)的词总是聚合成类,供组合选择;词的聚合关系总是以词的组合关系为前提的。词类是根据词在句法结构中所起的作用(即语法功能)聚合而成的类别。

3.从词的语法功能和语法意义的关系来看。

2.1.4词的意义在划分词类中的作用——词义和词的同一性。

词项:一个词的语音形式和一个义项的结合体(即当一个词形(语音形式)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义相联系时,就形成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项)。 词的同一性:如果一个词项在不同的词义环境中显示出相同的意义,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这个分布在不同的词义环境中的词项具有同一性(或这些分布不同的词义环境中的词项是同一个词项)。例:表示事物的“锁(门锁)”和表示动作的“锁(锁门)”是一个词兼两类,还是两个词,这就是同一性的问题。这类词是同音字,不同词性的两个词,而不是一词兼类。 词义之间语义引申关系原则:

①考虑现代汉语的断代性。断代性:在共时平面来确定词义之间的联系。

②从语法的角度来确定词义之间的联系,只考虑实词内部(主要是名、动、形之间)的语义引申关系。

2.2 现代汉语词类系统概貌 建立现代汉语词类系统的程序:

1.在短语层面,根据能否充当句法成分,首先把词分为实词和虚词两大类。 实词和虚词的区别:

实词:语文词类中的一种,是指词语中含有实际意义的词语。实词能单独充当句子成分,一般包含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及代词。

虚词:没有完整的词汇意义,但有语法意义或功能意义的词。汉语虚词包括介词、连词、助词、语气词。

①实词可以充当句法成分,虚词不能充当句法成分,只能帮助实词组合,或这表示某种语法意义,标记语义成分。

②从总的情况来看,实词是开放的类,是难以列举的;虚词是封闭的类,其成员基本上是可以全部列举的。

③实词一般不是定位的,在句法结构中的位置是可变的;虚词一般是定位的,在句法结构中的位置基本上是固定的。

④实词既有词汇意义,也有语法意义;虚词只有语法意义,没有词汇意义。 2.实词根据能否做中心语,分为核词和饰词两大类。 核词和饰词的区别:

核词既可以做中心语成分,也可以做修饰语;饰词一般不能做中心语成分,只能做修饰语。 虚词根据分布状况分为:前置虚词、后置虚词、中置虚词。

①前置虚词附着在饰词和实词性成分(一般为体词性成分)前面,其功能是把所附着的成分引入一定的句法结构。这类虚词我们称为介词。(体词:指在句子中直接接助词,主要充当主语、宾语、定语,一般不受副词修饰的一些词类,如汉语的名词、代词、数词、量词等。) 介词的分类:

(1)表示时间,处所:从 自 自从 于 打 到 往 在 当 朝 向 顺着 沿着 随着 (2)表示方式:按 照 按照 依 依照 本着 经过 通过 根据 以 凭 (3)表示目的:为 为了 为着 (4)表示原因:因 由于 因为

(5)表示对象,范围:对 对于 把 向 跟 与 同 给 关于 (6)表示排除:除 除了 除去 除非 (7)表示被动:被 叫 让 给 (8)表示比较:比 和 同

②中置虚词分布在词与词、短语与短语、句子与句子之间,其功能是把词、短语、句子连接起来。这类虚词我们称为连词。 连词的分类:

并列关系连词:和、跟、与、既、同、及、而、况、况且、何况、乃至等。

承接关系连词:则、乃、就、而、便、于是、然后、至于、说到、此外、像、如、一般、比

方、接着等。

转折关系连词:却、虽然、但是、然而、而、偏偏、只是、不过、至于、致、不料、岂知等。 因果关系连词:原来、因为、由于、以便、因此、所以、是故、以致等。 选择关系连词:或、或者、还是、亦、非…即、不是…就是等。

假设关系连词:若、如果、若是、假如、只要、除非、假使、倘若、即使、假若、要是、譬

如等。

比较关系连词:像、好比、如同、似乎、等于;不如、不及;与其…不如、若…则、虽然…

可是等。

让步关系连词:虽然、固然、尽管、纵然、即使等。 递进关系连词:不但、不仅、而且、何况、并、且等。 条件关系连词:不管、只要、除非等。 目的关系连词:以、以便、以免、为了等。

③后置虚词根据更具体的分布状况还可以分为两类: A.助词:附着在结构成分之后,辅助结构成分的组合。

a.结构助词:附着在定语、状语、述语之后,辅助成分组合。例:的、地、得、似的、所 b.动态助词:附着在述语之后,表示动态语法意义。例:着、了、过、看 c.况助词:附着在修饰成分之后,表示状况、状态意义。例:似的 B.语气词:后置虚词附着在句子末尾,表示各种语气意义。 3.核词和饰词的进一步划分。

在核词内部,根据主要充当主语、宾语、述语可分为两类: A.主要充当主宾语的核词是体词,其表达功能主要是对称。(体词:指在句子中直接接助词,主要充当主语、宾语、定语,一般不受副词修饰的一些词类,如汉语的名词、代词、数词、量词等。)

B.主要充当述语的核词是谓词,其主要功能是陈述。

①体词和谓词的主要区别是能否接受否定词“不、没”的修饰。能接受“不、没”的修饰的是谓词,不能的则是体词。还有区别于: a.主要充当主宾语还是主要充当谓语、述语。 b.能否受“很”的修饰。 c.能否带宾语。

d.能否带补语(例:多少,多久)。 e.能否充当补语。

②在饰词内部,根据修饰成分不同,分为三类:

a.数词、数量词、区别词:分布在体词性成分之前,修饰体词性成分的词类。 b.副词:分布在谓词性成分之前,修饰谓词性成分的词类。

c.拟声词、叹词:分布在体词性成分前面、谓词性成分前面;两者区别在表义功能上。 4.根据具体语法特点和分布状况,体词、谓词内部还可以作进一步划分。体词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名词、量词、处所词、时间词、方位词等;谓词可以进一步分为动词、形容词、状态词等。

①体词内部的划分。(体词:指在句子中直接接助词,主要充当主语、宾语、定语,一般不受副词修饰的一些词类,如汉语的名词、代词、数词、量词等。) A.在体词内部,具有以下分布是量词(例:只、个): a.能够受“一、两“的修饰; b.不能受“一个“的修饰; c.不能做主语(单纯形式);

B.在体词内部,具有以下分布是名词:

a.能够同“上、西、以北“等促成方位短语; b.能够受“一/九+个”的修饰;

c.不能同“在”组合充当定语的“在”字短语;

C.在体词内部,具有以下分布是方位词(例:上、下): a.可以出现在名词后面,同名词构成方位短语; b.不能受“一个”的修饰;

c.不能出现在“外、下、以东”等的前面;

D.在体词内部,具有以下分布是时间词(例:年月日): a.能够做“等到”的宾语;

b.能够同“以来”构成表示时间的短语;

c.能够构成“W这个时候”这样的同位短语(W代表词); d.能够用“何时”提问;

E. 在体词内部,具有以下分布是处所词(例:中国、学校、上方)

a.能够做“在、到、来、去”的宾语;

b.能够构成“W这个地方”这样的同位短语; c.能够用“何处”提问; ②谓词内部成分;

A.在谓词内部,具有以下分布的是状态词(例:雪白、嫩绿、雌、雄) a.能够做述语和补语;(述语:后面带宾语的动词或动词性短语就是“述语”。) b.不能受“很”的修饰; c.不能带宾语; d.不能带补语;

B.在谓词内部,具有以下分布的是形容词: a.能受“不”的修饰; b.能受“很”的修饰; c.不能带宾语;

C.在谓词内部,具有以下分布的是动词: a.能受“不、没”的修饰; b.能带宾语;

c.能够受“很”的修饰,同时带上宾语。 ③关于代词

代词:根据指代功能确定的类。代词内部根据代词所指代的词类不同,分为体词性代词、谓词性代词、饰词性代词。

2.3划类或归类时应注意的问题。

词的划类:对一种语言的词语按其语法功能进行划分,建立起这种语言的词类系统。 词的归类:把某些词语按其语法功能归入到一定的词类。 2.3.1要分清词类的共性和个性 词类的共性:共同的语法功能。

词类的个性:相互区别的语法功能。

2.3.2要分清语法性质、语法特点、划类标准。 划分词类的标准是词的语法功能。

一个词类的语法性质是一个词类的语法功能的总和。

一个词类的语法特点是一类词同它类词相区别的语法性质。 划类标准:把词类两两区分开来的语法特点。 语法性质>语法特点>划类标准 2.3.3 关于划类标准的选择

划类标准:据此建立起来的词类在语法功能上要有足够多的共同点(共性),同时跟别的词类之间要有足够多个不同点(个性)。总之,要能充分反映出分布状况和特点,所谓“足够”指的是“能充分反映出分布状况和特点”。

非谓语形容词:不能做谓语(只能做定语)的形容词。 2.3.4关于划分词类的若干原则 划分词类的若干原则: 1.系统性、层级性原则。

词类是一个系统,具有层级性。因此,划分词类必须从整个词类系统出发,逐层进行,而不能绕开层次,单一划分(即单凭某一个语法特点划出一类词,或直接在某一层面上划分,而不是根据上一层面划分的结果)。

2.依次使用主要标准和次要标准的原则。

一类词中作为划类标准的若干原则,有的比较重要,有些稍微次要一点。次要标准相对于主要标准来说是补偿性的,不是必然的,只有在主要标准不足以把两类次区分开来是才使用。 3.柔性原则——词类系统中的中介物的处理 由于语言是个动态系统,词语在经常的使用中功能能逐渐发生变化,向不同的词类方向移动。 中间词类:某类词既不属于甲类词,也不属于乙类词,而是兼有甲乙两类词的某些主要语法特点。

4.兼类少数原则。确定兼类现象必须遵循词的同一性原则。 ①区别词兼属副词。例:高速 高速公路 高速发展 ②形容词兼属动词。例:端正 态度端正 端正态度 ③名词兼属量词。例:站 三站 三个站 三站路 中间词类:一般指名动词、名形词和形名词。 A.名动词和名形词兼有名词的语法特点: 1.名词的语法特点之一就是主要做主语、宾语。名动词和名形词主要做谓宾动词的宾语,例:进行、加以等

2.现代汉语的名词的语法特点之一是可以直接修饰名词(不借助于结构助词“的”)。名动词和名形词也具有这一特点。

3.现代汉语的名词可以受其他名词的直接修饰。

B.名动词是动词的一个小类,与其他动词不是词形上的不同,而是组合能力上的差异,上面三个语法特点都是一般动词所不具备的:

1.动词不能直接修饰名词,动词要加上“的”字才能修饰名词。例:看(的)书,说(的)话等。

C.名动词看作动词的一个小类,名形词看作形容词中的一个小类,而不把它们看作词的兼类现象。

1.因为名动词和名形词仍然具有动词、形容词典型的分布特征。 例①:名动词“研究、准备”等可以与动态助词(“着、了、过、看”)组合,“研究了下一

步的工作。

例②:名动词可以按动词的重叠格式进行准备,可以带宾语,“我们再研究研究。”

2.名动词虽然具有名词的部分语法特征,但还不具有名词的典型分布特征,如名词不能与否定副词结合(例:*不饭桶),而名动词可以(例:不研究就说不出个所以然)

3.形名词是兼有形容词属性的名词。这些名词基本上属于名词,但具有一个形容词的典型语法特点,即可受到副词“很、真”修饰,所以称为形名词。(例:很草包) 2.4 关于现代汉语词类系统的几点共识

1.划分词类的标准是词的语法功能;形态是功能的体现;意义不能作为划分词类的依据,只有在确定词的同一性的时候才参考词义及其间的联系;划分词类的倾向是:一个词项,按一种功能,归入一类。

2.在词的语法功能中选择划类标准时,以对内的普遍性和对外的排他性为原则,即依据划类标准划分出来的一类词在语法功能上要有足够多的共同点,同时跟别的词类之间要有足够多的不同点,但是由于汉语词类多功能的特点,应采用“多重标准,交叉互补”的方法。 3.划分词类应遵循系统性和层级性原则。系统性原则是说词类是一个系统,因此划分词类是必须以整个词类系统为对象,而不能把某一部分词放在一边另作处理。层级性原则是说词类系统是一个层级结构,因此划分词类时应按照一定的操作程序逐层进行,即根据另一个功能在次一个层面上再划分出不同的类别,由大类到小类,由小类到次类,逐层划分下去,而不能跨过层次,半路处理。

4.词类是典型范畴。每个词类中都有最典型的成员,也有不太典型的成员;每个词类都有自己最基本的功能,也有次要的功能。由于语言是一个动态系统,所以词类系统中,中介物和兼类现象是难免的。处理中介物和兼类现象,一是坚持同一性原则,二是要坚持少数原则。5.传统汉语语法做到了“类有定职”却没有解决“词有定类”,当代汉语语法做到了“词有定类”却不能满足“类有定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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