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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来源:锐游网
中冶建工南川区会展及文化艺术中心项目部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管 理 制 度
施 工 单 位: 中 冶 建 工 工 程 名 称:南川区会展中心及艺术文化中心 日 期: 资料员(章):
资料员 证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凡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登
高架设工、塔吊起重工、急救人员、机械操作工等工种),必须按国家建设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2、 特种作业人员,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接受特种
作业人员的专门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凭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3、 特种作业人员由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审教育和参加体检,
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进行考核,自发证之日起定期到发证机关进行复审考核
4、 工种发生变化时,应经企业安全有关部门同意,进行备案,
一般工种有关部门考核后方可持证上岗。
5、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责任心强,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
工种安全知识和检查标准与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自己的上岗证件,如有丢失及时
汇报。
7、 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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