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达尔说,他在十个小时前的婚礼上为她的未婚妻蓝莉戴上那颗闪亮的婚戒的时候,他想起了07年夏天陪他一起在河边散步的秦云,却怎么也想不起来那抹无法忘记的笑容是如何在那个下午绽放,也不知道为何在今天再次相遇。
“葛烈,我给你说,有些事,真的只有一次„„”他又端起了桌上倒满由本地酒厂酿造的白酒的杯子,一饮而尽,浑身散发出的酒气之中带着一点追忆的味道。
他要讲的是他和秦云的故事,我们已经在他喝醉的时候听了不下百遍,却怎么也无法阻止一个人重复这悲伤的故事,好像一旦讲出口,那些遗憾便会飘入空气之中消失殆尽一般,但我们再次发现,原来,有些事情,真的是越讲越熟练,现在他回忆起那些青春的事情,真是信手拈来,而我早已忘了当年与我一起的姑娘的模样。
那个比我们小一级的学妹,天真之中带着饱读诗书的灵气,他俩在校图书馆相识,因为达尔那天正巧要去借一本《约翰·克利斯朵夫》,而秦云恰好在他之前拿到这本并不少见的书,也因此,他们两个臭气相投的走到了一起,但最后却又不可阻挡的分开。
这是05年的七月,我们这时候都热衷于听一个小眼睛却很酷的歌手的歌,那些听不清楚的字眼就像我们挥手即逝的青春一样迷离,但我们却记得他专辑里的每一句歌词,那时候,他还不叫周董,他只发
行过两张专辑《Jay》和《八度空间》,但那些以锻炼英语听力而买的随身听中,大多都放着他的歌,那些杂牌磁带中偶尔还会混入一些嗓音与他接近的歌手唱的歌,而年少的我们有时候竟也难以察觉,是的,我们只是囿于自己构建的内心世界之中而已,现在听到那时候的歌仍然可以想起第一次听到这些旋律时的场景,他们深深的刻进了我们这代人的记忆之中,久久不能散去。
就如同秦云刻入了达尔的青春岁月,再在这三十五岁的婚礼之上重现一样,我们谁也不知道大学毕业的那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导致了他们这十年竟然未曾见过彼此一面,然而在十个小时之前,她又神奇而准时的出现在了达尔的婚礼之上,记忆仿佛一下回到了那年高考后疯狂的暑假,我们逛遍了生活了十八年的故乡,尝遍了每一个同学家里的饭菜,仿佛彼此从此便融入了对方的生活之中一样,停电、暴雨、甚至是地震也未能磨灭我们的激情,秦云那时候高二,但却依然跟在达尔的身后,看着我们这群仿佛从牢笼之中放出的囚徒,恣意的放纵这刚开始的疯狂,我记得那时候她并未对我们的所作所为产生过任何的疑惑,而她也与达尔一起,站在了我们班的毕业合照之中,现在翻出来,还能看见他俩年轻的样子,一个桀骜不驯,一个温文尔雅,青春叛逆小说的完美上演,在那时的我们眼中看来,竟是如此浪漫。
虽然我们在一年之后未曾一起与秦云读过她高考之后的暑假,据达尔讲,她那个班的活动好像并未像我们如此大费周章,只是在高考结束的晚上一起聚了一次会便作罢了,而她在这个暑假,主要的事情
便是与达尔一起参考高考志愿,达尔在一座南方城市,而秦云报考的主要对象便要在这座南方城市的学校之中选择。
那一年我们一起参加高考,一起疯狂,然后各自奔向不同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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